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通过电话及书面送达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 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何晓茶女士主持。
4.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