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943 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逐项回复,并相应修改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其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近日,公司根据审核意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披露后,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