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龙岩总部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伯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且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满足授予要求,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同意由董事会向457人首次授予3,240万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8日,授予价格12.23元/股。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