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科技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UPU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三月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 1 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 1 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2 月 2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3 月 7 日
至 2025 年 3 月 7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五)
五、会议登记时间: 2025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年2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67万股,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9,670,0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99,938,000元变更为390,268,000元。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9,000 | 0.38% | 0 | 1,509,000 | 0.3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8,429,000 | 99.62% | -9,670,000 | 388,759,000 | 99.61% |
总股本 | 399,938,000 | 100.00% | -9,670,000 | 390,268,000 | 100.00% |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993.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26.8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39,993.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026.8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