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100,000股,不超过1,7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870万-2,975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实施期间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7月25日开始,至2025年2月26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78.7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7,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78.70%,最高成交价15.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8,201,332.5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61.18%。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7月29日 | 2024-036 | 是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4年7月29日 | 2024-040 | 是 | ||
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 2024年7月29日 | 2024-037 | 是 | ||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 | 2024年8月1日 | 2024-046 | 是 | ||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 | 2024年8月14日 | 2024-047 | 是 | ||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9月2日 | 2024-056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9月30日 | 2024-057 | 是 |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0月8日 | 2024-058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1月1日 | 2024-074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4年12月2日 | 2024-089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1月3日 | 2025-001 | 是 |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 2025年2月5日 | 2025-005 | 是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回购期间买卖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将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