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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申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东之先生、胡先君先生、湛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丽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胡锐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永泉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廖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其中:胡锐先生和廖颖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胡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胡锐廖颖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楼
电话0752-59628080752-5830309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hur@yussen.com.cnstock@yussen.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1、申武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曾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石化生产副厂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中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BDO运行部主任、聚乙烯醇运行部主任、生产计划部部长,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申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张东之先生,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曾任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主管、生产副部长、生产部长、总经理助理,惠州跃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东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胡先君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石化巴陵石化公司洞庭氮肥厂车间工人、技术开发处助工、工程师、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煤代油项目部技术室主任,中国神华煤制油公司煤制烯烃项目气化专业负责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组经理、甲醇中心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先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周丽萍女士,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乡林业站会计,湖南双汇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华寅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助理,岳阳长盛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湖南中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周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湛明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主管、副部长,公司计划发展部部长,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作为共同发明人之一曾参与“一种物料分配装置”“一种进料盘”及“一种烷基化产物分离装置”等专利的研发,先后取得了北京大学创新奖(学术类)及北京大学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大赛二等奖等奖项。截至目前,湛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胡锐先生,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部部长。

胡锐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目前,胡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先念为父子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本公司现任监事。

二、其他相关人员

1、张永泉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中国石化长岭分公司计划科计划员、财务处会计,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张永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廖颖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董事会办公室主办,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证券事务代表、法律事务代表。

廖颖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目前,廖颖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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