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二、2024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一)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基金 | 不适用 | 川发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7,600,000.00 | 5,250,000.00 | 5,250,000.00 | 42,8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88303 | 大全能源 | 313,087,951.44 | 公允价值计量 | 178,760,585.52 | -32,826,174.48 | -30,298,982.22 | 145,934,411.0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基金 | 不适用 | 财通基金安吉5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0,001,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8,668,924.07 | -1,699,693.67 | -1,009,693.67 | 16,969,230.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93,088,951.44 | -- | 235,029,509.59 | -29,275,868.15 | 0.00 | 0.00 | 0.00 | -26,058,675.89 | 205,753,641.44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4月20日 |
三、证券投资内控执行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与证券投资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证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并且
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