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均为120,000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