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4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和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通过此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裁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信托、其他金融机构为公司办理有关授信融资借款等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占董事总数100%,不同意0人,占董事总数0%,弃权0人,占董事总数0%。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