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刘锦成、刘施宏、高烨、周红兵、王建辉通讯出席。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有效运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陆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陆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陆锋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对“储能减速电机及房车减速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延长至2026年3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