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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泓集团:关于注销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8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本次注销股份减资的基本情况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予以注销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已终止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上述议案合计将注销公司股份1,869,700股。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按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计算,上述股份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47,445,484股减少至345,575,784股。本次注销公司股份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债权人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240号

2、申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4月13日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84736763

5、电子邮箱:securities@vgrass.com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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