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其中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马春寿先生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1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54%)。
公司收到马春寿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马春寿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2月25日 | 17.56 | 1,118,200 | 0.1854 |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马春寿 | 合计持有股份 | 4,473,000 | 0.74 | 3,354,800 | 0.56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 1,118,250 | 0.19 | 50 | 0.00 | |
限售流通股 | 3,354,750 | 0.56 | 3,354,750 | 0.56 |
注: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1,118,200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