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2月26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工商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465.23亿元。实际授信额度、期限和实际利率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及合同。
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
意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3月14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