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因存在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4,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114,200股。
回购注销前述股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32,514,801元变更为932,400,601元,公司总股本由932,514,801股变更为932,400,601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鉴于上述原因,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2,514,801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32,400,601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32,514,8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32,400,60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景23转债”转股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2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具备因上述原因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权限。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