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129.00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41号”文《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701,308股,发行价格为19.29元/股。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7,318,231.3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5,851,308.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466,923.08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4月11日出具了众验字(2022)第035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2年4月13日,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12日,公司、江西科翔、中泰证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三方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备注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171503500001665 | 11,591.70 | -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开发区支行 | 36050164016400001040 | 33,838,996.64 | -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9550880233922000138 | 27,439,377.99 | -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营业部 | 15600333333333 | - | 已销户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 | 755952704810508 | - | 已销户 |
合计 | - | - | 61,289,966.33 | - |
注: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含下属控股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4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40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9.00亿元),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此外,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部分理财存放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账户余额 | 备注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 44050271503500000023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 | 已销户 |
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总行核算中心 | 01050175109000000089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 0.00 | - |
合计 | 0.00 | -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2月2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 |
1 |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项目(二期) | 97,146.69 | 93,478.08 | 2,460.39 | 6,129.00 |
合计 | 97,146.69 | 93,478.08 | 2,460.39 | 6,129.00 |
注1:利息收入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2: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注3:以上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系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尚未支付的尾款先行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故形成了资金节余。
(三)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12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由于目前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因此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余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授权专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相关决策和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