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5-00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19日(星期三)
4、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天马总部大厦16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彭旭辉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83人,代表股份1,499,057,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9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788,394,4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7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7人,代表股份710,662,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5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79人,代表股份266,544,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4人,代表股份108,687,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75人,代表股份157,856,3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28%。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航科创有限公司及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1,069,316,784股。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邵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胡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投票结果汇总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 股数 | 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 ||||
议案1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26,284,724 | 99.1959% | 2,986,800 | 0.6950% | 468,900 | 0.1091%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263,088,312 | 98.7035% | 2,986,800 | 1.1206% | 468,900 | 0.1759% | |||
议案2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91,725,537 | 99.5109% | 6,916,671 | 0.4614% | 415,000 | 0.0277%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259,212,341 | 97.2494% | 6,916,671 | 2.5949% | 415,000 | 0.1557% | |||
议案3 | 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492,409,838 | 99.5566% | 6,229,670 | 0.4156% | 417,700 | 0.0279%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259,896,642 | 97.5061% | 6,229,670 | 2.3372% | 417,700 | 0.1567%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刘晓旭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