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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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51102050),发证日期:2024年10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重庆莱宝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减免税手续后,重庆莱宝将自2024年起连续三年(即2024年-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重庆莱宝2024年已按15%的优惠税率申报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重庆莱宝本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对缴纳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没有实质影响,相应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没有影响,重庆莱宝2025年度、2026年度将继续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公司2025年度、2026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