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智合”)履行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源智合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35,698,757股减少至34,098,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52%减少至8.14%。方源智合存在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源创盈”),方源智合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39,291,571股减少至37,691,5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由9.38%减少至9%。
公司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方源智合出具的《关于减持宿迁联盛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方源智合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到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方源智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252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类型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大宗交易 |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6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0.38 | |
合计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0.38 |
注:“减持比例”是以公司目前最新的总股本418,967,572股为基础测算;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方源智合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5,698,757 | 8.52 | 34,098,757 | 8.14 |
方源创盈 | 3,592,814 | 0.86 | 3,592,814 | 0.86 | |
合计 | 39,291,571 | 9.38 | 37,691,571 | 9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占总股本比例均以公司目前最新总股本418,967,572股为基础测算;
2、根据2025年1月10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整数倍时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适用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五)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宿迁联盛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六)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