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倪国涛先生、郭建生先生、张石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股东倪国涛先生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18,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2.49%),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72,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6,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49%);郭建生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3,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2%);张石保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7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05%)。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倪国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郭建生先生,财务总监张石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倪国涛 | 董事长、总经理 | 86,074,988 | 11.96% |
郭建生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494,665 | 0.07% |
张石保 | 财务总监 | 135,000 | 0.02%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及比例:倪国涛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72,4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46,2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49%); 郭建生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2%);张石保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33,7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0.00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倪国涛先生、郭建生先生、张石保先生每年转让的股份均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倪国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郭建生先生、张石保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