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春天 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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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公告中关于2024年度的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数据,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为准。
● 年审会计师初步评估认为管理层出于营业收入指标方面的压力以及面临新退市规则中营业收入指标影响,2024年度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 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0,000万元的,公司股票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上证公函【2025】0080号《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后,组织财务部门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所”、“年审会计师”)项目人员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落实,对《工作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于营业收入真实性。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亿元至
3.39亿元,同比增长超过45%,其中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 入1.13亿元至1.41亿元,同比大幅增长超过100%。请公司区分业务板块:(1)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以及同比变动情况,重点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2)列示公司前十大客户信息以及当期业务往来情况((以每笔合同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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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交易金额、资金流与货物流情况,明确商品的最终用途((如能),并逐一排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3)说明营业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
公司回复如下:
(1)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以及同比变动情况,重点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一、酒水销售业务有关说明
(一)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① | 超高端 | 2023年 | 1,584.21 | 1,640.85 | 2,485.00 | 2,185.60 | 7,895.66 |
② | 2024年 | 4,585.98 | 368.62 | 1,028.47 | 5,409.83 | 11,392.90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3,001.77 | -1,272.23 | -1,456.53 | 3,224.23 | 3,497.24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189.48% | -77.53% | -58.61% | 147.52% | 44.29% | |
① | 次高端 | 2023年 | 60.58 | 140.17 | 193.73 | 0.15 | 394.63 |
② | 2024年 | 41.98 | 0.40 | 3.13 | 10.20 | 55.71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18.60 | -139.77 | -190.60 | 10.05 | -338.92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30.70% | -99.71% | -98.38% | 6700.00% | -85.88% | |
① | 其他 | 2023年 | 0.05 | 0.00 | 0.00 | 4.42 | 4.47 |
② | 2024年 | 2.68 | 0.45 | 0.14 | 0.00 | 3.27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2.63 | 0.45 | 0.14 | -4.42 | -1.20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5260.00% | -100.00% | -26.85% | |||
① | 合计 | 2023年 | 1,644.84 | 1,781.02 | 2,678.73 | 2,190.17 | 8,294.76 |
② | 2024年 | 4,630.64 | 369.47 | 1,031.74 | 5,420.03 | 11,451.88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2,985.80 | -1,411.55 | -1,646.99 | 3,229.86 | 3,157.12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181.53% | -79.26% | -61.48% | 147.47% | 38.06% |
(二)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第一季度,因“听花酒”市场反馈良好,有经销商采购量较大,故2024年第一季度营收同比增幅较大。后受2024年3月中旬有关媒体报道的影响,公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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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经销商)立即主动停止有关产品的销售工作开展自查和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直至5月初才开始逐渐恢复销售工作,第二、三季度市场影响较大。加上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为白酒行业销售的淡季,导致公司第二、三季度该方面业务的营收等业绩不佳,相比之下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增长较为明显。因媒体报道,2024年4月到12月,该业务涉及地区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我公司有关销售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该法先后对公司及涉及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此过程中,“听花酒”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也经过了严格检查,经销商和消费者的信心得到了很大的提升。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逐步恢复主要媒体的广告投放、和经销商共同加强了线下品鉴会、活动赞助等系列市场营销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消费者信心,也增强了经销商对市场销售的信心和预期,为第四季度的销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为减轻媒体报道对经销商造成的损失、降低其经营成本,公司在2024年第四季度,在协议约定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调整了部分支持政策,给予年度激励及季度激励;对在第四季度进货的经销商适当加快政策兑付进度,大大提高了经销商的经营积极性。
每年的第三季度中期白酒行业开始逐渐进入销售旺季,第四季度为白酒行业传统的销售旺季并延续到次年的第一季度春节结束后,此期间市场需求普遍增长,现随机抽取部分上市酒企2023年分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3年第一季度 (1-3月份) | 2023年第二季度 (4-6月份) | 2023年第三季度 (7-9月份) | 2023年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贵州茅台 | 3,875,581.21 | 3,082,020.73 | 3,369,233.52 | 4,442,525.03 |
五粮液 | 3,113,886.25 | 1,436,752.23 | 1,703,000.28 | 2,073,567.97 |
泸州老窖 | 761,015.38 | 698,289.80 | 734,967.05 | 829,057.91 |
金种子酒 | 43,246.99 | 33,525.87 | 30,532.33 | 39,637.55 |
金徽酒 | 89,325.53 | 62,972.35 | 49,602.53 | 52,860.33 |
舍得酒业 | 202,090.33 | 150,782.37 | 171,658.12 | 183,564.84 |
酒鬼酒 | 96,459.96 | 57,678.27 | 60,106.76 | 68,721.93 |
具体到我公司,上述行业周期叠加上述广告、线下品鉴等营销活动加强、经销商对市场销售预期和经营信心、积极性提高等基础和因素,因此公司酒水销售业务业绩在第四季度出现大幅增长是合理的,也符合行业规律,第四季度销售业绩的增长,也使得该板块业务2024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出现大幅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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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冬虫夏草销售业务有关说明
(一)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① | 原草 | 2023年 | 372.14 | 952.37 | 678.91 | 1,517.47 | 3,520.89 |
② | 2024年 | 1,442.59 | 2,716.83 | 3,412.93 | 7,164.14 | 14,736.49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1,070.45 | 1,764.46 | 2,734.02 | 5,646.67 | 11,215.60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287.65% | 185.27% | 402.71% | 372.11% | 318.54% | |
① | 瓶装草 | 2023年 | 54.05 | 27.22 | 81.05 | 26.53 | 188.85 |
② | 2024年 | 96.01 | 47.19 | 66.56 | 119.56 | 329.32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41.96 | 19.97 | -14.49 | 93.03 | 140.47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77.63% | 73.37% | -17.88% | 350.66% | 74.38% | |
① | 清洁冬虫夏草 | 2023年 | 0.00 | 0.00 | 183.38 | 0.00 | 183.38 |
② | 2024年 | 138.38 | 0.00 | 0.00 | 0.00 | 138.38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138.38 | 0.00 | -183.38 | 0.00 | -45.00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100.00% | -24.54% | ||||
① | 合计 | 2023年 | 426.19 | 979.59 | 943.34 | 1,544.00 | 3,893.12 |
② | 2024年 | 1,676.98 | 2,764.02 | 3,479.49 | 7,283.70 | 15,204.19 |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1,250.79 | 1,784.43 | 2,536.15 | 5,739.70 | 11,311.07 | |
④=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293.48% | 182.16% | 268.85% | 371.74% | 290.54% |
注:冬虫夏草原草在2023年前三季度未进行分级,从2023年第四季度才开始拣选后分级销售,因此未按级次进行对比分析。
(二)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每年的第三季度中秋节前期开始到次年的春节后,因消费者有秋冬进补和送礼的传统消费习惯,冬虫夏草等滋补药材、产品的消费开始进入旺季,因此冬虫夏草行业周期基本集中在每年的第三、四季度和次年的第一季度春节后。
受2022年底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2023年第一季度冬虫夏草市场的恢复较慢,加上当年春节来临较早,后市场才逐渐恢复正常,故相比之下公司2024年该板块第一季度营收同比增幅较大。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受3月中旬有关媒体报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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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为努力完成原定整体经营目标,同时也鉴于公司冬虫夏草库存量较大、部分库龄较长,2024年5月公司管理层和冬虫夏草销售部门及其他部门结合当前冬虫夏草市场销售动态、库存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后,决定进一步加强冬虫夏草原草的销售工作,包括大力发展新客户、分期付款等销售方式,完成冬虫夏草的销售工作。因此该板块公司2024年第二、三、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均出现较大的增幅,增长趋势总体来说与2023年各季度趋势基本一致。综上,行业周期加上公司加强了冬虫夏草的销售工作,该业务业绩在各季度和全年度出现大幅增长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也符合行业规律。该板块部分业务的分期付款方式不影响收入的确认,详见以下问题一、(3)的回复。
三、中成药销售业务的说明
该业务在报告期内主要是中成药利肺片的销售,其分季度列示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① | 2023年 | 3,334.25 | 2,156.57 | 1,533.15 | 1,466.62 | 8,490.59 |
② | 2024年 | 2,055.14 | 2,054.20 | 1,315.17 | 1,228.31 | 6,652.82 |
③=②-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化金额 | -1,279.11 | -102.37 | -217.98 | -238.31 | -1,837.77 |
③=③/① | 2024年较上年同期变动比率 | -38.36% | -4.75% | -14.22% | -16.25% | -21.64% |
2023年第一季度因呼吸系统疾病增加,市场对该方面药品需求大幅增加,公司利肺片产品在此期间销量也随之增大。后随着呼吸系统疾病发病率逐渐降低,公司利肺片产品的销量也逐渐回复到正常的水平。2024年公司虽然也加强了该业务的工作,但由于部分地区相关部门要求包括利肺片在内的多个药品品种进行重新议价并降价,在此过程中医疗机构采购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利肺片在2024年各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2)列示公司前十大客户信息以及当期业务往来情况(以每笔合同列示),明确交易金额、资金流与货物流情况,明确商品的最终用途(如能),并逐一排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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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信息如下:
一、酒水销售业务板块
1.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1 | 众香国(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 | 邢** | 2011/5/23 | 300万 | 邢** |
2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一段 | 张** | 2023/7/21 | 1000万 | 卢** |
3 |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国宾路1号 | 刘** | 2021/6/22 | 100万 | 刘** |
4 | 上海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顺达路 | 黄** | 2021/9/23 | 10万 | 黄** |
5 | 重庆听花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南滨路 | 何** | 2023-07-04 | 50万 | 何** |
6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五街 | 张** | 2018/7/9 | 1618万 | 康** |
7 | 成都锦湖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高新区锦韵路 | 张** | 2023/3/22 | 100万元 | 张** |
8 | 济宁伟龙酒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鲁商南池公馆商业街 | 张** | 2023/6/26 | 999万 | 李** |
9 |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 | 沈** | 2023/8/11 | 300万 | 沈** |
10 |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 | 陈* | 1999/6/30 | 6000万元 | 人民日报社 |
2. 前十大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发货方式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1 | 众香国(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3,416.51 | 3,416.51 | 物流/快递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新都库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二路与济南路口 | 2020/11 | 王** |
2 | 成都听花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06.90 | 6.94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新都库/宜宾库 |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环球汇/成都市邛崃市高埂街道斜江社区/成都市双流区黄河中路 | 2023/9 | 张** |
3 | 苏州金独花科技有限公司 | 895.91 | 858.10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国宾路一号/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茶博汇 | 2022/6 | 高* |
4 | 上海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879.96 | 880.00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 2024/12 | 黄** |
5 | 重庆听花商贸有限公司 | 779.30 | 770.90 | 物流/快递/自提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重庆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玫瑰山庄/云南省西双版纳勐腊县磨憨镇/重庆市南坪区东原听花体验店/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益新大道 | 2023/7 | 何**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发货方式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6 | 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 | 501.76 | 501.76 | 物流/快递/自提 | 北京听花体验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北京市昌平区新汇园小区/北京顺义区天竺丽高王府 | 2018/8 | 康** |
7 | 成都锦湖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74.17 | 474.17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成都市双流区恒大天府半岛 | 2023/3 | 邹** |
8 | 济宁伟龙酒业有限公司 | 434.87 | 434.87 | 物流/快递 | 北京听花体验店/成都市青白江库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鲁商南池公馆商业街/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 2024/1 | 耿** |
9 | 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01.32 | 300.24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 2023/9 | 黄** |
10 |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 | 300.00 | 广告置换,23年余100万,24年200万 | 物流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业上城/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 2021/11 | 佟* |
合计 | 11,090.70 | 7,943.49 |
注:1.公司于2023年12月收到上表客户2的3,000万元承兑汇票,本年回款金额为家具款;2.客户3、5、9本期交易金额与实际回款金额的差异,为2023年已预收货款,2024年确认收入。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结算方式除客户10是推广服务置换外,均为银行转账,结算周期均为预收。经核查,公司将有关商品销售给上述
客户后,客户通过其渠道以零售、团购等形式向消费者销售。上述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
二、冬虫夏草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物流情况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1 | 青海汇珍堂保健品商贸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白** | 2015/11/16 | 200万 | 白** | 4,806.10 | 2,648.85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2024/3 | 白** |
2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市场15区 | 燕** | 2016/8/30 | 300万 | 燕** | 2,337.70 | 1,608.00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三期市场 | 2023/11 | 燕** |
3 | 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唐** | 2024/6/5 | 150万 | 唐** | 2,227.14 | 1,185.27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2024/9 | 唐** |
4 | 四川省运宏贸易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 | 刘* | 2010/7/9 | 600万 | 刘* | 1,035.98 | 517.99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鹏利路 | 2024/12 | 刘* |
5 | 宋* | 998.16 | 799.08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玖鹰虫草市场 | 2019/6 | 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物流情况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6 | 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越东北路 | 吕** | 2016/3/30 | 2000万 | 绍兴市国资 | 937.42 | 937.42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1 | 张** |
7 | 四川徽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西路 | 孙* | 2016/10/31 | 300万 | 孙* | 863.72 | 431.86 | 顺丰邮寄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西路 | 2024/12 | 孙* |
8 | 甲央** | 580.98 | 290.49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龙湖听蓝湾2期 | 2018/6 | 甲央** | |||||
9 | 云南云鲜药材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鸿翔路 | 倪** | 2023/5/10 | 3000万 | 阮** | 574.00 | 574.00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6 | 倪** |
10 | 敏** | 433.06 | 216.53 | 自提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2016/8 | 敏** | |||||
合计 | 14,794.27 | 9,209.49 |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经核查,公司将有关冬虫夏草原草销售给上述客户后,客户进行简单清理、拣选和包装后(该等工作无需有权部门的资质认证),通过其渠道向其客户进行销售。上述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冬虫夏草交易中,因冬虫夏草属于珍贵的中药材、价值高、存储条件要求较高,因此客户自提货是交易市场常见的一种方式。我公司异地客户自提货均为从公司在青海西宁的办公地提货,双方验收确认后,非质量原因概不退货。上述交易的结算周期,主要是公司和客户结合实际情况经协商确定。公司近三年未向上表客户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宋*进行采购,在2022年度没有销售业务,我公司近两年(2023年、2024年)向其及其他原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 | 2023年交易额(含税) | 2023年回款金额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37.50 | 337.50 | 337.50 | |||
宋* | 212.00 | 216.00 | 428.00 | 428.00 | ||
客户 | 2024年交易额(含税) | 2024年回款金额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08.00 | 1,000.00 | 1,029.70 | 2,337.70 | 1,608.00 | |
宋* | 600.00 | 398.16 | 998.16 | 799.08 | ||
甲央** | 580.98 | 580.98 | 290.49 | |||
敏** | 433.06 | 433.06 | 216.53 |
截至本公告日,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已回款214.85万元、甲央**已回款150万元。
宋*是冬虫夏草行业的长期从业者,随着其业务的拓展,其在2024年销售量增加,故向我公司采购的数量也增加,因此其向我公司采购量同比上升具有合理性。
三、中成药业务板块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业务类型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物流情况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结算周期 |
1 | 上海上药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 | 上海市航谊路320号 | 郑* | 2016/6/8 | 15000万元 | 上海国资 | 利肺片 | 5,569.70 | 6,171.09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中山西路1500号 | 2020/11 | 董* | 45天 |
2 |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盛路 | 李** | 2010/4/26 | 500000万元 | 上海国资 | 利肺片 | 545.62 | 483.28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 | 2020/11 | 陆** | 90天 |
3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 于** | 2003/1/8 | 312065.6191万元 | 国资 | 利肺片 | 426.66 | 440.27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康宁路 | 2020/11 | 陆* | 90天 |
4 | 青海贵生医药有限公司 | 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经三路 | 张** | 2019/2/21 | 500万元 | 张** | 利肺片 | 323.62 | 366.96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西宁市城北区经三路 | 2021/1 | 张** | 预收 |
5 | 南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 | 高** | 1993/9/28 | 3302.7万元 | 南京国资 | 利肺片 | 182.48 | 182.48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南京市浦口区江北新区星驰路99号 | 2022/2 | 朱* | 预收 |
6 | 连云港赣榆医药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金山大道民营创业园 | 吕** | 1990/9/7 | 800万元 | 孙** | 利肺片 | 146.36 | 130.40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经济开发区 | 2021/12 | 万* | 预收 |
7 | 上海汇丰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 | 朱* | 1988/7/26 | 3300万元 | 上海国资 | 利肺片 | 136.18 | 121.14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普陀区华联路 | 2021/6 | 蔡* | 90天 |
8 | 青海康之源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迎新路 | 庄** | 2016/5/31 | 1000万元 | 庄** | 利肺片 | 73.80 | 73.80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迎新路 | 2020/11 | 霍** | 预收 |
序号 | 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业务类型 | 本期交易金额(含税) | 本年回款金额 | 物流情况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结算周期 |
9 | 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 | 龚* | 2000/6/29 | 134916.5593万元 | 刘** | 利肺片 | 44.67 | 43.92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北京市大兴区大兴经济开发区 | 2023/1 | 齐* | 90天 |
10 | 上海汇仁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陈** | 2002/3/20 | 3000万元 | 陈** | 利肺片 | 28.20 | 37.62 | 物流发货 |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 | 2020/11 | 郑** | 90天 |
合计 | 7,477.29 | 8,050.95 |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经核查,公司将有关商品销售给上述客户后,进入医院。上述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
(3)说明营业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公司以商品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如下: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①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有明确的产出指标的服务合同,本公司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少量产出指标无法明确计量的合同,采用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
上述三类业务中,冬虫夏草、中成药、酒水业务均属于销售商品合同。公司的冬虫夏草客户主要为直销客户;中成药主要通过医药商业公司销售给医院和药店;酒水以自营、电商、终端客户和招募地区经销商模式销售。
冬虫夏草为贵重商品,其存储条件要求较高,销售大多为客户上门提货,合格品发出后不允许退、换货,在存货发出得到客户确认的时点视同控制权转移,
确认收入。
中成药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客户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确认收入。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中成药产品如无质量问题不得退货。公司的酒水业务经销商为预收货款进行销售,协议约定不得退货,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方式,公司收到货款后,将商品发送至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地址,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确认收入。在自营方面(大客户、零售等)为款到发货,公司在收到客户款项或取得现时收款权利,开具发货通知单及出库单,将商品发送至客户指定的地址,在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进行签收后,或客户自提现场核实数量及商品外观后确认收入实现。在电商方面,根据平台销售惯例,公司接单并向快递公司发出订单商品且系统订单状态显示完成后确认收入实现。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业务收入均按照以上政策进行确认,确认符合行业惯例及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年底突击确认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如下:
公司对分季度营业收入特别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前十大客户当期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了说明;就前十大客户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供应商、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进行了排查。公司对营业收入确认的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为规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年审会计师已经关注到上述情况,年审会计师初步评估认为管理层出于营业收入指标方面的压力以及面临新退市规则中营业收入指标影响,2024年度特别是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可能导致收入确认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由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年审会计师尚需完成细节测试、函证、客户走访访谈、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经我所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履行复核流程后,才能形成最终的审计结论。因此目前无法对公司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以及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发表审计意见。
二、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1亿元至3.39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
收入为3.05亿元至3.33亿元。请公司:(1)说明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以及所对应的扣除情形,并全面排查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同类情形的情况;(2)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3)说明公司本年度新增客户情况、数量占比及交易金额占比,交易发生的季节波动性分析,是否存在偶发性,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公司回复如下:
(1)说明需要扣除的营业收入具体情况以及所对应的扣除情形,并全面排查未扣除的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同类情形的情况
(2)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以下简称“附件第七号”)中营业收入具体扣除项目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其中:(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是指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或者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影响报表使用者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收入;(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是指未导致未来现金流发生显著变化等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收入;(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公司于报告期末对照上述规定对当期营业收入逐一梳理,经分析判断后,对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进行扣除,其具体项目、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营业收入 | 33,866.92 | 21,387.67 |
减: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 558.03 | 709.20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558.03 | 709.20 |
其中:销售物料 | 97.14 | 95.81 |
租赁 | 460.80 | 611.80 |
物流服务 | 0.09 | 1.59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3,308.89 | 20,678.47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约33,866.92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约558.03万元。其中:销售物料收入97.14万元,该项收入主要为酒项目销售物料产生,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为临时性产生的收入,属于附件第七号(一)“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将其纳入扣除范围;公司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将暂时闲置的办公楼、厂房及机器设备用于出租,报告期产生租金收入460.80万元,该部分收入与公司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同样属于附件第七号(一)“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将其纳入扣除范围;物流服务收入0.09万元,为偶发的服务收入,判断其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无关,属于附件第七号(三)规定的情形,因此公司将其纳入扣除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以酒水产品销售为主的酒水快消品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始于2018年3月;二是以冬虫夏草类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大健康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为公司的传统业务板块。该两个业务板块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均不属于附件第七号规定的应扣除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综上,公司未扣除的相关业务模式较为稳定,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的判断依据充分,不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3)说明公司本年度新增客户情况、数量占比及交易金额占比,交易发生的季节波动性分析,是否存在偶发性,是否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
一、酒水销售业务新增客户情况
2024年酒水业务板块新增客户7个,占期末酒水业务经销商总数量的19.44%,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1 | 上海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顺达路 | 黄** | 2021/09/23 | 10万 | 黄** |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2 | 济宁伟龙酒业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鲁商南池公馆商业街 | 张** | 2023/6/26 | 999万 | 李** |
3 | 郑州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 王** | 2024/1/11 | 100万 | 王** |
4 | 广东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 陈** | 2024/2/22 | 502.8万 | 陈** |
5 | 重庆樽霈商贸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盛路 | 赵* | 2024/3/5 | 50万 | 赵* |
6 | 山西鑫力翔科贸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7号 | 金** | 2020/8/25 | 100万 | 金** |
7 | 成都倘若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 | 张** | 2024/4/25 | 50万 | 张** |
以上客户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2024年度销售金额(不含税) | 占本项目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1 | 上海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 | - | - | 778.73 | 778.73 | 6.80%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 | 2024/12 | 黄** |
2 | 济宁伟龙酒业有限公司 | 132.04 | - | 117.18 | 133.31 | 382.53 | 3.34% | 北京听花体验店/成都市青白江库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鲁商南池公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 2024/1 | 耿** |
3 | 郑州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44.44 | - | - | 127.76 | 172.2 | 1.50%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北京听花体验店 | 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街道牡丹大道/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 | 2024/1 | 马** |
4 | 广东听花酒业有限公司 | - | - | 87.55 | - | 87.55 | 0.76%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大厦库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万科城 | 2024/7 | 王* |
5 | 重庆樽霈商贸有限公司 | - | 26.45 | - | - | 26.45 | 0.23%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玫瑰山庄 | 2024/4 | 赵* |
6 | 山西鑫力翔科贸有限公司 | - | - | 26.45 | - | 26.45 | 0.23%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库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华润中心悦府 | 2024/9 | 杨* |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2024年度销售金额(不含税) | 占本项目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7 | 成都倘若商贸有限公司 | - | - | 4.23 | - | 4.23 | 0.04% | 成都市武侯区新希望大厦库 | 自提 | 2024/7 | 张** |
合计 | 176.48 | 26.45 | 235.41 | 1,039.80 | 1,478.14 | 12.90% | - | - | - | - |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结算周期均为预收,公司与其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表客户1、客户5、客户7为原经销商上海霆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听花商贸有限公司和成都无一物酒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市场运营的需要增加的签约单位;客户3为原经销商河南大咖云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替换;客户6为原经销商山西金樽韵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发生变化而更改的签约单位。
上述新增客户均经过公司的考核、符合公司对经销商的要求,并与公司签署了《经销商协议》,因此有关业务不存在偶发性且能够形成稳定的业务模式,且公司也一直在大力发展经销商,新增业务合作伙伴属于正常情况。
二、2024年冬虫夏草销售业务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的新增客户基本情况: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1 | 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白** | 2015/11/16 | 200万 | 白** |
2 | 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唐** | 2024/6/5 | 150万 | 唐** |
3 | 四川省运宏贸易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鹏利路 | 刘* | 2010/7/9 | 600万 | 刘* |
4 | 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越东北路 | 吕** | 2016/3/30 | 2000万 | 绍兴国资 |
5 | 四川徽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西路 | 孙* | 2016/10/31 | 300万 | 孙* |
6 | 云南云鲜药材有限公司 |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鸿翔路 | 倪** | 2023/5/10 | 3000万 | 阮** |
7 |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 奉** | 1999/2/3 | 3313万 | 奉** |
8 | 云南滇藏山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万科魅力之城 | 黎** | 2023/8/24 | 500万 | 黎** |
9 | 舟山市滋养堂商贸有限公司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浪国际大厦 | 朱** | 2016/8/11 | 200万 | 朱** |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10 | 安徽修臻堂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魏武大道南段东侧康美中药城 | 修* | 2020/3/25 | 500万 | 修* |
11 | 马** | |||||
12 | 刘* | |||||
13 | 杭州仟乐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九州街 | 王* | 2023/7/17 | 50万 | 王* |
14 | 上海旭乔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9565号 | 黄* | 2015/9/28 | 300万 | 黄* |
15 | 玉环广丰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 | 李** | 2020/6/19 | 10万 | 李** |
2024年冬虫夏草销售业务交易额在10万元以上的新增客户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2024年度销售金额(不含税) | 占本项目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1 | 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 | 231.19 | 550.46 | 1,913.19 | 1,714.42 | 4,409.26 | 29.0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5号 | 2024/3 | 白** |
2 | 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 | - | - | 920.54 | 1,122.71 | 2,043.25 | 13.44%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建国路 | 2024/9 | 唐** |
3 | 四川省运宏贸易有限公司 | - | - | - | 950.44 | 950.44 | 6.25%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鹏利路 | 2024/12 | 刘* |
4 | 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860.02 | - | - | - | 860.02 | 5.66%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1 | 张** |
5 | 四川徽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792.4 | 792.4 | 5.21%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成都市金牛区青羊西路 | 2024/12 | 孙* |
6 | 云南云鲜药材有限公司 | - | 526.61 | 526.61 | 3.46%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6 | 倪** | ||
7 | 成都市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37.62 | 137.6 | 175.22 | 1.15%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 | 2024/8 | 奉* | |
8 | 云南滇藏山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154.4 | - | - | 154.4 | 1.02%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7 | 龚* |
序号 | 新增客户名称 | 2024年度销售金额(不含税) | 占本项目2024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 发货地址 | 收货地址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合计 | |||||||
9 | 舟山市滋养堂商贸有限公司 | - | - | 10.32 | 86.22 | 96.54 | 0.6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昌大厦 | 2024/9 | 朱** |
10 | 安徽修臻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36.7 | 47.71 | 84.41 | 0.56%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8 | 马** | |
11 | 马** | - | 80.68 | - | - | 80.68 | 0.5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4 | 马** |
12 | 刘* | 68.81 | - | - | - | 68.81 | 0.45%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自提 | 2024/3 | 刘* |
13 | 杭州仟乐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30.09 | 30.09 | 0.20%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九州街 | 2024/12 | 王* |
14 | 上海旭乔纺织原料销售中心 | 14.34 | 4.7 | - | - | 19.04 | 0.13%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上海市宝山区泗塘八村 | 2024/1 | 吴* |
15 | 玉环广丰贸易有限公司 | - | - | 10.75 | 7.13 | 17.87 | 0.12% | 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2号 |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中昌大厦 | 2024/9 | 李** |
合计 | 1,174.36 | 1,391.17 | 2,854.80 | 4,888.72 | 10,309.04 | 67.81% |
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上述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目前冬虫夏草原草交易基本以在西宁、西藏、成都、亳州、广州、福州等专业的冬虫夏草和中药材交易市场以传统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市场经营者大多从业多年、专业化程度较高,原来多数以个体经营为主,近几年以企业形式开展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我公司在冬虫夏草行业经营时间长、拥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因此与很多经营者有业务往来和相互认识。
上表客户1的业务员之一曾是公司冬虫夏草客户,公司于2018年12月向其个人销售冬虫夏草一次,交易金额346万元。因我公司在冬虫夏草行业市场从业时间较长、口碑良好,且该客户为冬虫夏草行业长期从业者、双方都相互了解,加上该业务员的原因,双方开展大额交易,我公司向其主要销售的是二级冬虫夏草。其三、四季度大额采购主要原因一是行业进入销售旺季,二是冬虫夏草市场价格下降,我公司也与其分期结算,所以该客户加大向我公司采购力度。
客户2的股东曾是公司冬虫夏草客户,公司于2020年8月和11月向其个人销售三次冬虫夏草,合计交易金额1,306.68万元。我公司与其开展业务的原因与客户1一致,公司向其销售的主要为二级、四级冬虫夏草。
客户3为冬虫夏草行业长期从业者,经同行介绍开始业务往来,双方签署的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货款。
其余客户均为在市场长期从事冬虫夏草行业的经营者。
2024年度公司中成药业务无新增客户。
会计师回复如下:
公司目前已扣除的收入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
由于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针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我们尚需完成审计程序,具体审计意见以会计师出具的正式报告为准。
三、关于具体业务构成。公司业务主要包括酒水快消品以及冬虫夏草原草。请公司:(1)区分虫草级次,说明各类虫草采购和销售数量、分类依据和定价依据,结合各级次虫草市场价格说明销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级次重分类以提高销售单价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况;(2)说明酒水业务的业务成本和费用构成
情况,产品的定价依据、毛利率情况以及与同行业差异情况,酒水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及客户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业务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3)上述业务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所涉资金的结算周期及回款安排,是否存在相关资金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并着重说明第四季度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关信用政策等情况是否与前三季度一致。公司回复如下:
(1)区分虫草级次,说明各类虫草采购和销售数量、分类依据和定价依据,结合各级次虫草市场价格说明销售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级次重分类以提高销售单价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况
一、公司2024年各级次冬虫夏草采购及销售数量如下:
(一)2024年各级次冬虫夏草采购及销售数量如下:
单位:公斤
项目 | 冬虫夏草一级 | 冬虫夏草二级 | 冬虫夏草三级 | 冬虫夏草四级 | 合计 |
2023年末库存数量 | 289.27 | 678.27 | 467.11 | 581.96 | 2,016.61 |
2024年采购数量 | 13.94 | 204.54 | 218.48 | ||
2024年销售数量 | 186.72 | 677.92 | 466.62 | 581.20 | 1,912.46 |
2024年平均销售单价 (不含税,元/克) | 144.10 | 101.24 | 69.35 | 33.50 |
(二)2024年公司冬虫夏草前十大供应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含税) | 本年度付款金额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1 | 杨** | 342.99 | 342.99 | 2021/8 |
2 | 赵*** | 92.32 | 92.32 | 2024/7 |
3 | 才** | 49.99 | 49.99 | 2024/10 |
4 | 马** | 49.99 | 49.99 | 2024/10 |
5 | 李** | 49.98 | 49.98 | 2024/10 |
6 | 马** | 49.98 | 49.98 | 2024/10 |
7 | 张** | 49.97 | 49.97 | 2024/10 |
8 | 马** | 49.95 | 49.95 | 2024/10 |
9 | 马** | 49.95 | 49.95 | 2024/10 |
10 | 马** | 49.95 | 49.95 | 2024/10 |
合计 | 835.06 | 835.06 |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结算周期均为验收合格后支付。上述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冬虫夏草的分类依据和定价依据
(一)分类依据
级别 | 要求 | 市场销售价格 (截至2024年底) |
Ⅰ级 | 1.草体目测大于3.5cm以上,虫体黄白色,子座表面深棕色至棕褐色。 2.草体完整,虫体饱满,无假草、断草、伪草、劣草。 | 15-28万元/公斤 |
Ⅱ级 | 1.虫体目测小于3.5cm的虫草,颜色较Ⅰ级虫草深或浅白的目测大于3.5cm的虫草。 2.草体完整,虫体饱满,无假草、断草、伪草、劣草。 | 8-15万元/公斤 |
Ⅲ级 | 1.具备冬虫夏草明显特征的断草、虫体不饱满的成型草。 2.不得存在假草、伪草、劣草。 | 5-8万元/公斤 |
IV级 | 具有冬虫夏草明显特征的不成型草(子座长度较正常草明显长)。 | 3-5万元/公斤 |
外观 | 以上各级别冬虫夏草均不得有腐烂、霉变或虫蛀等现象,无明显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
以上分类依据是公司根据冬虫夏草行业惯例以及销售过程中客户约定俗成而制定,国内冬虫夏草交易市场既有分类交易也有统货交易,是国内冬虫夏草交易市场的通常做法,公司对冬虫夏草进行分类交易符合市场的通常做法。
(二)定价依据
冬虫夏草销售定价主要是根据所售冬虫夏草外观、成色、品相、湿度,市场行情,和与客户协商一致而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客户均签订有《冬虫夏草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客户对冬虫夏草的质量要求、规格、数量、价格、提货方式、提货日期、验收方式,有关价格均参考当时市场对应规格商品的价格确定。
综上,公司2024年冬虫夏草销售定价符合市场行情,不存在级次重分类以提高销售单价增加营业收入的情况。
(2)说明酒水业务的业务成本和费用构成情况,产品的定价依据、毛利率情况以及与同行业差异情况,酒水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及客户的基本情况,说明相关业务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一、2024年酒水销售业务主要业务成本和费用情况、定价依据、毛利率情况以及与同行业差异情况
(一)业务成本和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广宣费金额 | 6,851.74 | 7,815.05 |
人力成本 | 769.08 | 815.07 |
费用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合计 | 7,620.82 | 8,630.12 |
营业收入(酒水) | 11,451.88 | 8,294.76 |
费用占比 | 66.55% | 104.04% |
注:上表中的人力成本费用统计含后勤管理部门。2024年酒水销售主要费用由广告费、业务宣传推广费和人力成本构成,占酒水营业收入的66.55%,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是受有关媒体报道的影响,广告费的投入有所下降。
(二)定价依据
“听花酒”定位高端市场,公司根据以上业务成本和费用,充分考虑和结合产品在酿造理论、酿造方法和工艺创新属性的特点、饮用价值、市场定位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并参考市场其他高端产品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产品的经销商价格、团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从市场的反馈看,产品的定价是符合市场规律的,目标客户也认可。
(三)公司及主要白酒企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2024年 | 青海春天 | 11,451.88 | 3,891.28 | 66.02 |
2024年1-9月 | 青海春天 | 6,031.85 | 2,189.69 | 63.70 |
贵州茅台 | 12,077,613.19 | 1,022,807.74 | 91.53 | |
五粮液 | 6,791,558.01 | 1,558,044.26 | 77.06 | |
华致酒行 | 783,189.77 | 704,729.25 | 10.02 | |
泸州老窖 | 2,430,355.52 | 281,081.88 | 88.43 | |
天佑德 | 98,689.43 | 40,110.17 | 59.36 | |
金徽酒 | 232,819.82 | 83,497.54 | 64.14 | |
山西汾酒 | 3,135,759.98 | 751,603.33 | 76.03 | |
2023年 | 青海春天 | 8,294.76 | 2,057.91 | 75.19 |
贵州茅台 | 14,769,360.50 | 1,186,727.39 | 91.96 | |
五粮液 | 8,327,206.73 | 2,015,714.40 | 75.79 | |
华致酒行 | 1,012,103.33 | 903,344.63 | 10.75 | |
泸州老窖 | 3,023,330.14 | 353,715.14 | 88.30 | |
天佑德 | 121,015.82 | 44,765.52 | 63.01 | |
金徽酒 | 254,760.75 | 95,696.33 | 62.44 | |
山西汾酒 | 3,192,848.31 | 788,434.74 | 75.31 |
上表有关数据显示公司酒水产品毛利率处于行业合理的范围内。
二、酒水业务前十大供应商及客户的基本情况
(1)酒水销售业务前10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采购金额(含税) | 本年度付款金额 | 预付款期末余额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结算周期 |
1 | 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 |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新区 | 李** | 2017/12/27 | 100万 | 李** | 7,900.07 | 3,813.65 | 13,175.15 | 2018/2 | 吴* | 预付 |
2 | 中山市家利美灯饰有限公司 | 中山市古镇曹三创业园 | 许** | 2011/7/5 | 10万元 | 许** | 50.25 | 36.07 | - | 2022/6 | 许** | 预付 |
3 | 东莞市卓尔创艺家居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康乐南路 | 李** | 2017/6/13 | 100万 | 李*冬 | 37.05 | 24.4 | - | 2023/2 | 李** | 预付 |
4 | 山西喜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祁任路 | 张** | 2017/11/10 | 200万 | 张** | 36.4 | 56.28 | - | 2021/7 | 张** | 预付 |
5 | 成都市彩顺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蛟龙工业港双流园区 | 于** | 2006/12/8 | 50万 | 于** | 34.77 | 34.77 | - | 2021/10 | 冯**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6 | 重庆兴中亨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景大道 | 廖* | 2019/7/16 | 200万 | 廖* | 23.86 | 23.86 | - | 2024/3 | 廖* | 预付 |
7 | 成都市优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 | 钟** | 2014/8/12 | 200万 | 钟** | 19.79 | 19.79 | - | 2019/9 | 钟**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实控人 | 采购金额(含税) | 本年度付款金额 | 预付款期末余额 | 与公司开始合作时间 | 主要业务联系人 | 结算周期 |
8 | 北京兆信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 | 张** | 2002/11/15 | 7072.5万 | 无 | 14.32 | 16.93 | - | 2022/10 | 赵* | 预付 |
9 | 成都中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二路 | 袁* | 2003/5/22 | 3000万元 | 王** | 7.77 | 7.77 | - | 2024/1 | 范** | 验收合格后支付 |
10 | 佛山市鑫聚莱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村工业区 | 杨** | 2013/9/25 | 100万 | 杨** | 6.94 | 6.94 | - | 2023/3 | 杨** | 预付 |
合计 | 8,131.22 | 4,040.46 | 13,175.15 |
注:上述供应商含酒水及其相关包材、物料等存货的采购。公司与以上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均为银行转账,与以上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有关资金不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春天 公告编号:202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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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水业务前10名客户基本情况和交易情况
详见公司对问题一、(2)回复的有关内容,相关资金不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上述业务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所涉资金的结算周期及回款安排,是否存在相关资金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并着重说明第四季度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关信用政策等情况是否与前三季度一致
一、本期酒水销售业务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期交易金额 (含税) | 本年回款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1 | 南京铂智氏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1.74 | - | 否 | 71.74 |
2 | 陕西一樽听露商贸有限公司 | 142.28 | 208.03 | 否 | 53.80 |
合计 | 214.02 | 208.03 | 125.54 |
注:上述应收账款余额未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上表客户均不是本年度新增客户。客户1原计划签约成为经销商,为了加快市场开发进度,签约前先行发出一批产品进行市场前期开发使用,签约后,按照经销商价格统一结算。但受后期媒体报道影响暂缓签约,对方也因为自身原因,资金出现问题,暂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给予的信用周期为180天,目前已逾期。公司对客户经营情况一直予以持续关注和催收,其目前仍在正常经营,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难以收回的风险较低。
客户2为签约经销商,因为自身资金出现问题暂时无法支付剩余货款。公司给予的信用周期为74天,目前已逾期。公司对客户经营情况一直予以持续关注和催收,其目前仍在正常经营,预计本年度第一季度可收回。
二、本期冬虫夏草业务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期销售金额 (含税) | 本年回款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
1 | 青海汇珍堂商贸有限公司 | 4,806.10 | 2,648.85 | 否 | 2,157.25 | 107.86 |
2 | 昆明贵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337.70 | 1,608.00 | 否 | 729.70 | 36.49 |
3 | 青海祯壹堂商贸有限公司 | 2,227.14 | 1,185.27 | 否 | 1,041.87 | 52.09 |
4 | 四川省运宏贸易有限公司 | 1,035.98 | 517.99 | 否 | 517.99 | 25.90 |
5 | 宋* | 998.16 | 799.08 | 否 | 199.08 | 9.95 |
6 | 四川徽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863.72 | 431.86 | 否 | 431.86 | 2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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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客户名称 | 本期销售金额 (含税) | 本年回款 金额 | 是否关联方 |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 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
7 | 甲央** | 580.98 | 290.49 | 否 | 290.49 | 14.52 |
8 | 敏** | 433.06 | 216.53 | 否 | 216.53 | 10.83 |
9 | 广东吉翔医药有限公司 | 271.49 | 191.86 | 否 | 79.62 | 3.98 |
10 | 舟山市滋养堂商贸有限公司 | 109.09 | 103.26 | 否 | 5.83 | 0.29 |
11 | 杭州仟乐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32.80 | 15.80 | 否 | 17.00 | 0.85 |
合计 | 13,696.22 | 8,008.99 | 5,687.22 | 284.35 |
注:上述应收账款余额未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24年5月公司管理层和冬虫夏草销售组及其他部门结合目前冬虫夏草市场销售动态、库存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后,决定进一步加强冬虫夏草原草的销售工作,包括发展新客户、分期付款等销售方式,完成冬虫夏草销售工作。上述客户的账期为12个月内,所采取的信用判断依据、信用管理措施、催收等信用政策基本与公司以往实施的政策一致。上述客户均为冬虫夏草行业的长期从业者,在市场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对上述客户日常经营情况一直予以持续关注,不定期现场了解、掌握上述客户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截至目前,其经营情况正常,回款与有关协议约定基本一致,上述应收款预计在合同期内能收回。截止本回复日,上表客户1已回款145万元、客户2已回款214.8万元、客户7已回款150万元、客户11已回款17万元。公司现已加强关注上述客户经营情况、增加对客户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的沟通,目前不存在相关款项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的迹象。公司第四季度应收账款、结算周期、相关信用政策等情况与第二、三季度一致。会计师回复如下:
公司就虫草采购和销售数量、分类及定价依据,以及虫草销售定价的公允进行了说明;公司对酒水业务定价依据、毛利率情况以及支付供应商的资金是否存在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进行了落实反馈;公司就应收账款是否存在相关资金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第四季度应收账款的结算周期、相关信用政策等情况与前三季度是否一致进行了反馈回复。由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尚需完成细节测试、客户供应商走访访谈、对供应商宜宾听花延伸审核、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经我所质量控制相关制度履行复核流程后,才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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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审计结论。因此年审会计师目前无法对公司虫草销售采购的真实性、公允性,酒水销售的真实性、毛利率的合理性以及酒水供应商资金是否流向关联方,应收账款资金的可收回性以及信用政策变动及其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
四、关于年审会计师履职。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年度新聘年审机构,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零。请年审会计师:((1)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2)请说明审计工作计划以及人员资源安排情况,是否具备按期保质推进年报审计的能力;(3)说明项目风险评估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就重点关注事项所需采取的追加或扩大审计程序;(4)年审会计师应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相关事项,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会计师对问题(1)的回复详见本公告以上内容,问题(2)(3)(4)的回复如下:
(2)请说明审计工作计划以及人员资源安排情况,是否具备按期保质推进年报审计的能力
一、审计工作计划以及人员资源安排情况
1、审计工作初步计划
序号 | 初步时间计划 | 工作内容 |
1 | 2024年12月初至2024年12月底 | 项目计划安排、现场预审、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初步沟通 |
2 | 2024年12月底至2025年1月初 | 实物资产监盘 |
3 | 2025年1月初至2025年1月中旬 | 与本所质量控制复核人以及监管部门沟通 |
4 | 2025年1月中旬至2025年2月中旬 | 数据分析准备、发函 |
5 | 2025年2月中旬至2025年3月底 | 现场审计、延伸及追加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 |
6 |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6日 | 项目质量控制独立复核 |
7 | 2025年4月17日 | 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附属报告 |
2、人员安排情况
本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组成员8名,其中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各1名,项目现场负责人1名,项目经理3名,项目助理2名。本所委派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项目签字及审计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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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项目经理均具有多年上市公司项目审计经验,项目组成员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胜任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另本所为本项目配备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1名,专职质控审核经理1名,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次,专职质控审核经理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复核经验,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胜任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二、是否具备按期保质推进年报审计的能力
本所具备按期保质推进年报审计的能力,说明如下:
1、本所具有开展上市公司业务的人员、经验及能力
本所为财政部、证监会备案的具备证券期货类业务审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所合伙人数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人。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公告聘任本所为年报审计师的上市公司42家,本所具有承接上市公司业务的人员、经验及能力。此外,本所2024年度内已经成功为16家A股上市公司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具备开展上市公司业务的人员、经验及能力。
2、本所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复核工作指引及流程,保证项目质量
本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要求,建立了《业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指引》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了质量复核各阶段沟通、送审资料、复核范围及内容、复核程序、复核意见及反馈、分歧处理、监控及整改问责等流程,通过制度流程保障质量复核工作得到落实。
3、本所将该项目升级为最高风险级别项目,严格控制项目风险
该项目为本所最高风险级别,质控控制复核部门合伙人及审核经理全程跟踪,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与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和交易所收入扣除准则相关规定,有针对性的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慎发表审计意见。
4、本所在该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胜任能力,时间预算充足
本所在该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胜任本项目的审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时间预算充足,具体说明见“二、
(一)请说明审计工作计划以及人员资源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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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所具备按期保质推进该项目年报审计的能力。
(3)说明项目风险评估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就重点关注事项所需采取的追加或扩大审计程序
一、项目风险评估
1、风险评估工作
在执行风险评估程序和相关活动时,年审会计师通过询问、查询、观察、分析等了解公司及其环境,对公司年度公告进行检查;了解公司行业形势、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和其他外部因素;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业务模式;了解公司财务业绩的衡量标准,包括内部和外部使用的衡量标准;了解并评估公司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以及变更会计政策的原因;对公司未审财务报表及主要指标前后年度进行分析等。
通过询问、检查等了解公司整体层面内部控制环境,包括三会建立及运行、公司内部机构设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报告流程、业绩考核等。特别地针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识别和评估,除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将收入确认作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外,年审会计师还通过项目组内部讨论财务报表易于发生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方式和领域、舞弊可能如何发生等。
我们通过询问参与财务报告过程的人员,了解会计核算和其他调整相关的不恰当或异常活动,对会计分录进行控制测试,复核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偏向,识别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特别风险。
我们还通过评估重大账户或重要交易确定需要了解的主要业务循环内部控制,通过执行穿行测试,了解主要业务循环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得到执行,以确定对计划审计工作的影响。
通过执行上述风险评估工作,识别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形成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
2、计划阶段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
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 | 金额(元) | 说明 |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 3,000,000.00 | 按照营业收入的1%初步计算确定合并报表层面重要水平(取整) |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 1,500,000.00 | 按照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水平的50% |
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 150,000.00 | 按照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水平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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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的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拟采取的审计程序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因公司2021、2022和 2023年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前任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因此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将公司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评估为重点关注事项。拟实施的审计程序: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酒水快销业务发展及处罚对公司的影响,获取公司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自我评价,对公司酒水快销业务营业收入及客户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2、受退市规则中营业收入影响,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9,803.47万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为负数。按照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未经审计):公司预计2024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均为负数;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31,054.23万元至 33,866.9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522.49万元至33,308.8万元,其中第四季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为11,250.76万元至14,063.4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11.62%至164.53%。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年审会计师初步评估认为:管理层出于营业收入指标方面的压力以及面临新退市规则中营业收入指标影响,第四季度大量销售可能导致收入截止、提前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控制权未转移等重大错报风险。
针对该事项,年审会计师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1)常规审计程序:测试分析评价营业收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分析评价营业收入销售价格以及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对第四季度大量销售客户分析评价其合理性,核查公司信用政策变化的合理性以及内部履行的决策流程,核查营业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确认时点,加大样本量对营业收入进行细节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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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实施函证,对新增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核查主要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执行营业收入截止测试。
(2)追加审计程序:走访虫草交易市场了解主要虫草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和价格走势,对虫草及酒水主要客户特别是第四季度大量销售客户进行实地访谈,获取其进销存并盘点库存;针对上述经销商,获取部分交易流水并追查到终端客户,以确认销售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控制权是否已实质转移;分析报告期内公司偏离常规交易模式之外的放宽信用期以及大额发货是否符合正常商业逻辑,是否存在以代理替代买断的销售行为。此外,年审会计师将结合已实施程序的结果评估对客户是否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3、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长,可能存在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减值计提不充分的重大错报风险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2,449.40万元,坏账准备6,915.85万元,账面价值5,533.55万元,经我们初步了解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增长主要系部分新增虫草客户赊销形成应收账款所致,可能存在应收账款难以收回减值计提不充分的重大错报风险。
拟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应收账款真实性进行核查,分析客户是否存在超信用期未回款的情况评价其影响,通过公开渠道查询该客户的信用状况,结合对主要客户的实地走访、期后回款分析评价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难以收回的重大风险,获取期末坏账准备计提表复核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4、预付账款长期挂账,可能存在资金占用及减值风险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预付款项(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8,680.91万元,其中对听花酒供应商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预付15,786.95万元,用于其生产经营;预付供应商宜宾听花酒贸易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款1亿元(统称“宜宾听花”);预付广州市粤语传媒有限公司尚未投放的广告费余额2,287.00万元,上述预付账款金额大长期挂账,可能存在资金占用及减值风险。
拟实施的审计程序:通过访谈管理层及查阅公开资料,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及背景,查验原始资料并实施函证确认预付账款的真实性,对上述预付供应商执行访谈了解其经营情况。针对宜宾听花获取银行流水及财务资料实施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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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阅,监盘宜宾听花存货以及质押给公司的房产土地。
5、公司存货金额大,可能涉及存货减值的重要风险判断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存货余额23,157.96万元,减值准备2,088.20万元,账面价值21,069.76万元,公司存货主要系虫草计提的减值,可能涉及存货减值的重要风险判断。拟实施的审计程序:评估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存货实施监盘以查验期末存货的数量及状态,取得相关检测机构报告评估公司虫草是否符合质量标准,走访虫草交易市场了解虫草交易价格,获取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
6、公司对外投资初步评价存在减值迹象,可能存在进一步增加减值或确认投资损失
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593.10万元,其中:
对烟台善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余额5,203.90万元,对上海艺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余额390.35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3,306.77万元,系对杭商锦带2号私募投资基金投资,初步评价上述对外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可能需要进一步计提减值或确认投资损失。
拟实施的审计程序:核查对外投资的相关法律资料及投资资金流水记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访谈及函证,穿透至被投资单位的主要底层资产,了解底层投资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获取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执行分析程序,复核公司投资收益(或损失)投资减值计算的依据及准确性。
7、关注营业收入扣除对营业收入指标的影响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亿元至3.39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5亿元至
3.33亿元,扣除主营业务无关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略高于3亿元。管理层可能出于退市风险警示指标压力,将应予以扣除的营业收入不予以扣除,以规避退市风险。
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将结合新增客户、季节性波动以及收入构成等情况并与之前年度收入进行对比分析,以核查是否存在偶发性,未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收入的情形。此外,年审会计师将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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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审慎核查公司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应扣除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
(4) 年审会计师应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相关事项,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针对青海春天年度审计,年审会计师会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充分关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相关事项,有针对性的实施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基础上,审慎发表审计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已经制定了审计计划以及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审计计划见上本题“(2)请说明审计工作计划以及人员资源安排情况,是否具备按期保质推进年报审计的能力”之相关说明。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见“(1)就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3)说明项目风险评估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就重点关注事项所需采取的追加或扩大审计程序” 之相关说明。
针对该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充分重视,就所有重大事项组织项目组讨论后与本所质量控制复核人沟通确定审计计划及具体方案,项目组也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及审计方案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就项目组讨论、重大事项、与本所质量控制复核部门以及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并根据沟通结果以及各方关注的重要风险领域,有针对性的计划和实施审计程序。
针对2024年度拟出具的包括营业收入扣除在内的各项报告,年审会计师会在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审慎发表审计意见。
专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