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白兵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白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剑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吴剑琴,女,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公司质量部经理,现任公司市场技术支持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江阴市峻德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剑琴女士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300股,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300股,通过江阴华聚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0,000股。吴剑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