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四方大厦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回购价格6.9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