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2月1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下午1点30分在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祁洪岩采用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洪岩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情况: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