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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茂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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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曹茂喜,从事财务、审计、投资、咨询等相关工作27年。曾任职于浙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现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岗、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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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茂喜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44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与探讨。在此基础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策过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意见的时间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意见的类型
2024年3月18日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提名易峥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名杜烈康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
关于提名朱志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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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共主持3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发表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参与1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提出了专业意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专业背景,确保提名程序公开、透明,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和股东利益。

五、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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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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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战略规划、财务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最后,谨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对本人履职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曹茂喜 ____________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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