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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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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丁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余杭支行科长、杭州银行余杭支行行长,中信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杭州银行公司业务总部执行总经理,杭州银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杭州银行总行副行长、高级专家。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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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锋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44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在2024年度,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务实与诚信负责的原则,针对所有议案进行了深入而客观的思考,最终均投下了赞成票,未曾出现反对票或弃权票。在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重大经营事项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我均投下了赞成票,未提出任何异议,亦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发表了意见,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致力于保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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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系的公正性与透明度,确保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委员,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守《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各项规定,严谨履行各项职责。在战略规划与投资决策过程中,本人坚持以公司长远利益为核心,深入分析宏观经济环境与行业发展趋势,确保公司每一项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与可持续性。同时,本人注重与董事会及其他委员会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五、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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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将恪守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本人将持续为公司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及治理优化提供独立、客观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本人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所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致以诚挚的谢意。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丁锋 ____________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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