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004
2025年2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栾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云辉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同时附有相应的警示性陈述,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主要存在市场竞争的风险、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等,具体请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3、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中相关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71,8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8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8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资本运营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上大股份 | 指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上大有限 | 指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曾用名“河北上大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航上大金属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发起人 | 指 | 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之上大有限的全体股东 |
中航重机 | 指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
嘉兴上大 | 指 | 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不时通过的修正案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
股东会 | 指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董事会 | 指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牌号 | 指 | 对某种材料所取的名称,由字母和数字组成 |
返回料 | 指 | 特种合金材料在生产、加工成各种机械部件过程中产生的车屑、边角料等 |
高温合金 | 指 | 高温合金是指以铁、镍、钴等基础元素料为基,能在600℃以上的高温及一定应力作用下长期工作的一类金属材料,具有优异的高温强度,良好的抗氧化和抗热腐蚀性能,良好的疲劳性能、断裂韧性等综合性能,又被称为“超合金” |
超高纯不锈钢 | 指 | 是指含高镍、高铬、高钼的一种高合金不锈钢,具有优秀的耐高温及耐腐蚀性能 |
耐蚀合金 | 指 | 耐蚀合金,是指在常温或高温的腐蚀介质中具有耐腐蚀、耐高温、耐磨损性能的金属材料。耐蚀合金包括铁基、镍基、镍铁基及铜基合金 |
超高强合金 | 指 | 用于制造承受较高应力结构件的一类合金钢。一般屈服强度大于1,180MPa,抗拉强度大于1,380MPa,具有足够的韧性及较高的比强度和屈强比,以及良好的焊接性和成形性,主要用于航空航天产业,具体包括飞机起落架、火箭壳体、导弹壳体等方面 |
双相不锈钢 | 指 | 具有奥氏体和铁素体不锈钢的双重特点,双相不锈钢具有优良的耐孔蚀性能,属于节镍不锈钢 |
沉淀硬化不锈钢 | 指 | 在不锈钢化学成分的基础上添加不同类型、数量的强化元素,通过沉淀硬化过程析出效应,提高钢的强度又保持足够的韧性的一类高强度不锈钢。沉淀硬化不锈钢可具耐蚀、耐磨、高强度的特性 |
锻造 | 指 | 通过外力作用,使工件在空间三个维度尺寸上均产生明显塑性变形的成形技术,主要目的是既要获得所需的形状和尺寸,又要获得一定的组织结构和使用性能 |
自由锻件 | 指 | 只用简单的通用性工具,或在锻造设备的上、下砧间直接对坯料施加外力,使坯料产生变形而获得所需的几何形状及内部质量的锻件 |
紧固件 | 指 |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或构件)紧固连接成为一件整体时所采用的一类机械零件,如螺栓、螺柱、螺钉、螺母、铆钉等 |
中航工业集团、航空工业集团 | 指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上大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52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大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onghangShangdaSuperalloys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栾东海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480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
办公地址 | 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54800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dsuperalloys.com | ||
电子信箱 | zhsd@sdsuperalloys.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志博 | 杜晓林 |
联系地址 | 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 河北省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
电话 | 0319-8178099 | 0319-8178099 |
传真 | 0319-8178098 | 0319-8178098 |
电子信箱 | zhsd@sdsuperalloys.com | zhsd@sdsuperalloy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网》《金融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资本运营部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7号楼中海国际中心A座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郭顺玺、解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白东旭、高嵩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508,490,666.34 | 2,034,639,000.77 | 23.29% | 1,285,548,59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7.14% | 107,064,98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0,041,225.95 | 127,796,778.97 | 1.76% | 70,741,390.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2,707,070.28 | 77,118,895.36 | 7.25% | -188,596,086.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88 | 0.5407 | 1.50% | 0.38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88 | 0.5407 | 1.50% | 0.383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4% | 14.06% | -1.82% | 11.3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699,588,019.79 | 3,016,865,347.84 | 22.63% | 2,344,715,38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58,628,202.88 | 1,148,126,289.78 | 61.88% | 997,174,573.6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19,580,915.73 | 675,819,380.30 | 587,287,078.82 | 625,803,291.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075,031.49 | 54,462,408.63 | 33,179,257.79 | 36,858,97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621,655.51 | 47,783,629.52 | 26,956,768.71 | 27,679,172.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911,001.82 | 86,313,402.31 | 53,448,125.54 | 14,856,544.2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2,723.37 | 5,149,112.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985,420.01 | 26,572,345.46 | 37,363,977.9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321,011.89 | 597,554.2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7,849.28 | -384,583.06 | -61,571.1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74,137.39 | 3,869,556.01 | 6,127,927.93 | |
合计 | 31,534,445.23 | 23,008,484.03 | 36,323,591.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3金属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主要产品所属行业为“3新材料行业”,属于我国当前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高温合金行业高温合金是指以铁、镍、钴为基体元素,与其他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熔合而成的,在600-1,200℃的超高温及应力作用下具备长时间强度保持和高抗蠕变、抗腐蚀、抗氧化能力。常规合金材料通常应用于工业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而高温合金由于能够适应高压、高温、高强度等恶劣工作条件,并具备高性能、长寿命、高可靠性等特点,因而在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导弹、核工业等多个重要工业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需求与供给方面,根据中国钢铁新闻网统计数据,我国高温合金的需求量从2017年的3万吨迅速增长到了2022年的7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8.47%;同时,我国高温合金产量从2017年的1.88万吨增至2022年的4.20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44%。2024年,我国高温合金需求量为6.2万吨,同比增长17%,从需求和产量差异角度来看,我国高温合金仍具有较大缺口,存在一定的进口依存度。
(2)高性能合金行业
高性能合金是在某些维度(如物理强度、抗腐蚀性、抗氧化性、磁性等)具有特定性能指标的金属合金材料,包括超高强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等。超高强合金是指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较高的合金,具有高强度、高韧性,一般用于飞机结构件、起落架、火箭壳体等关键承力部件上;耐蚀合金是在常温或高温的腐蚀介质中具有耐腐蚀、耐高温、耐磨损性能的金属材料,可分为铁基合金、镍基合金、镍铁基合金等,是能源、石油化工等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关键零部件,成为反映一国工业先进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精密合金通常是指具有特殊物理性能的功能金属材料,如磁学、电学、热学等性能,主要包括磁性合金、弹性合金、膨胀合金、热双金属、形状记忆合金等。
根据贝哲斯咨询的调研数据,2023年全球高性能合金市场规模达714.02亿元,中国高性能合金市场规模达235.63亿元;2024年全球高性能合金市场规模为14.94亿美元,亚太地区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9%。据贝哲斯咨询预测,2024至2029年,全球高性能合金市场复合年增长率为4.34%,2029年全球高性能合金市场规模将增长至961.81亿元。同时,随着亚太地区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改善,该地区将成为高性能合金增长最快的地区市场,并由于中国经济增长强劲,终端用户行业的需求不断增长,中国高性能合金市场增速将超过其他任何国家。从国际与国内的高性能合金增速预测来看,伴随着未来几年国际和国内高性能合金需求持续放量,公司抢占国内高性能合金市场,进军国际市场的前景良好。
(3)特种不锈钢行业
特种不锈钢通常是指具有高性能、能够应对特殊要求的一类不锈钢,相对于传统不锈钢在苛刻环境中具备更优异的性能;与普通不锈钢相比,特种不锈钢生产工艺更复杂,技术水平要求更高、生产规模更为集约,下游应用主要集中于电力、石油化工、核工程、航空、船舶等行业的高端、特种装备制造领域,对国家制造业具有重要意义。
包括特种不锈钢在内的高品质特殊钢是工业化的基础材料,同时也决定一个国家的高端制造发展高度。相对普通钢材而言,高品质特殊钢的应用量较小,但其作为高端制造的重要基础,为社会科技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不同材料之间的交叉与融合是新材料科学的发展趋势,由于高品质特殊钢作为钢铁行业的高科技子行业而不断与其他金属或非金属材料融合,其传统钢铁属性在逐渐减弱,而高科技的新材料属性在日益增强。社会发展需要“高性能、低成本、高精度、易加工、绿色化”等高品质特征的高品质特殊钢产品。高品质特殊钢的生产和应用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钢铁工业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衡量其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高端制造业的发展将支撑未来高端特种不锈钢需求增长。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未来制造业转型升级将成为工作重点,《中国制造2025》等产业规划也彰显我国向产业链上游进军的决心,以汽车、能源、工程机械、国防军工、核工业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迎来了快速、可持续发展,高端特种不锈钢的需求也将迎来增长机遇。
此外,特种不锈钢除了优异的材料性能外,另一大优点是具有回收率较高,符合环保、节能、节约资源的国家战略。随着国内经济结构优化走向深入,以能源、工程机械、国防军工、核工业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迎来了快速、可持续发展,高端特种不锈钢及特殊合金材料的需求也同时迎来增长机遇。
近年来,我国不锈钢产业发展迅速,产量和出口量均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不锈钢分会公布的数据来看,在中国不锈钢产量方面,2024年中国不锈钢粗钢产量3,944.11万吨,同比增加276.52万吨,增幅7.54%。在中国不锈钢进出口量方面,2024年中国不锈钢进口总量为187.77万吨,同比减少19.32万吨,降幅9.33%。其中:中国自印尼进口不锈钢总量为156.42万吨,同比减少13.05万吨,降幅7.7%。中国不锈钢出口总量为504.42万吨,同比增加
90.69万吨,增幅21.92%。从不锈钢进出口角度看,中国不锈钢出口总量大幅增长,首次突破500万吨大关,进口量持续减少,充分体现国产不锈钢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并且随着我国不锈钢产能的持续扩大,国产不锈钢出口业务进入窗口期。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高温及高性能合金行业
公司“低成本高品质航空发动机高温合金GH4169棒材制备和应用技术”通过工信部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鉴定,以中国科学院曹春晓院士为组长的专家组一致认为:公司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掌握高温合金返回料再生应用技术,并形成产业化、通过发动机试车考核的企业,该技术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已实现GH6159、GH4141、GH4738等牌号高温合金地进口替代。同时,公司生产的300M、18Ni系列、9310、16Cr3NiWMoVNbE等超高强合金产品质量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高品质特种不锈钢行业
公司生产的高品质特种不锈钢产品主要用于石油化工、核工程等领域,技术难度大,产品附加值高。公司率先研制并交付核电用TP316H和TP316L锻棒件产品,以及S31254型超级奥氏体不锈钢,S32750、S32205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产品,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相关产品已在核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广泛应用,S30432、TP347H、TP321H等高品质特种不锈钢产品已通过评定试验并在超临界电站等领域广泛应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及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实现了高温合金等国家关键战略材料的高质量、低成本、短周期生产交付,主要产品交付形态为锻棒件、锻扁件、饼锻件、环锻件、轴锻件等自由锻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及汽轮机、核工程、石油化工等军用及民用领域高端装备的生产制造。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849.07万元,同比增长23.29%。
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解决我国以高温合金为代表的特种合金材料与发达国家存在的较大差距,在高返回比再生高温合金制备和关键战略材料进口替代两个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高返回比再生高温合金制备方面,公司突破传统全新料特种合金材料制备方式,聚焦以高温合金为代表的特种合金产品高值、高效、高技术循环再生技术,在国内首创了“第二种高温合金工艺路线”,实现了高温合金高返回比生产制备,全面建立了关键战略材料返回料循环再生体系;在关键战略材料进口替代方面,公司针对高端装备领域严重依赖进口的特种合金材料需求,持续开展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维度,高温合金、超高强合金、超高纯不锈钢及高品质特种不锈钢部分牌号产品的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实现国家关键战略材料自主可控,并已深入参与我国重点研制的新一代高温合金材料的预研工作。
公司主要业务为向军用和民用领域客户销售高温及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产品具有“多品种、多规格、定制化”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直销模式为主,贸易商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安全库存”的生产模式和采购模式,销售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生产及采购围绕销售开展工作,公司通过不断的产品升级、技术迭代、客户拓展等措施促进销售增长。
序号 | 产品大类 | 产品小类 | 产品描述 |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 产品主要形态示例 |
1 | 高温及高性能合金 | 高温合金 | 公司主导产品,主要为变形高温合金产品,覆盖铁基、镍基、钴基高温合金等80余个牌号,同时具备铸造母合金的生产能力。 | 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及汽轮机等 | (锻棒件)(扁锻件)(饼锻件)(环锻件)(轴锻件)(异型锻件) |
2 | 超高纯不锈钢 | 公司主要产品,是指通过真空感应炉熔炼、电渣熔炼、真空自耗熔炼等特种冶炼工序所生产的高纯度合金不锈钢,具备高镍、高铬、高钼的特性,耐蚀、耐磨、耐高温和高强度属性出众。 | 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及汽轮机、核工程、石油化工等 | ||
3 | 耐蚀合金 | 公司主要产品,公司具备镍铬、镍铬钼、镍钼、镍铜、铁镍铬、铁镍铬钼等全系列耐蚀合金产品批产能力,目前已覆盖40余个牌号。 | 核工程、石油化工等 | ||
4 | 超高强合金 | 公司未来重点研制方向,是适应航空航天技术需要发展起来的一类高强度结构材料,室温抗拉强度超过1,500MPa,屈服强度超过1,300MPa,具备高强度、高韧性、抗腐蚀超高强合金生产能力。 | 航空航天等 | ||
5 | 精密合金 | 公司具备超低碳、高纯净度精密合金生产能力,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软磁合金、弹性合金、膨胀合金等多种精密合金产品。 | 航空航天等 | ||
6 | 高品质特种不锈钢 | 公司具备生产全品类高品质特种不锈钢能力,通过多种工艺选择,实现超级奥氏体不锈钢、超级双相不锈钢及其他高纯净度、高品质、低成本特种不锈钢生产能力。 | 核工程、石油化工等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优势公司聚焦国家关键战略材料高值、高效、高技术循环再生利用,历经十余年探索创新,自主研发了多项特种合金领域关键性、创新性核心技术并实现应用。依托循环再生利用技术,公司生产的循环再生产品在降低成本、提升性能、提高交付速度、保障重要战略资源及维护国防信息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如下表所示:
作用 | 具体内容 |
降低成本 | 以GH4169牌号高温合金为例,公司使用约70%的同牌号返回料作为原材料进行冶炼生产,相较于传统使用纯金属料的生产方式可降低生产成本约30%。 |
提升性能 | 由于公司应用的返回料已于生产过程中完成了一次熔炼,在化学特性上符合高温合金标准,其有害元素、残余元素及指标波动性已处于较低水平,对返回料进行再次熔炼加工可进一步提高其纯净度水平,其有害元素含量可显著降低。同时,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全自动无污染预处理技术和返回料分级使用管理技术,公司可有效控制非公司生产的外部返回料中的杂质元素,解决了因难以控制杂质元素而导致的材料纯净度、稳定性下降的问题,保证了高返回比冶炼特种合金的质量水平,实现了“越炼越纯、越炼越精”的理想效果。 |
提高交付速度 | 公司生产采用短流程制备工艺,从合金返回料“收、洗、炼、锻”到交付,生产周期可控制在2个月内。相比于使用原矿石熔炼生产,生产周期大幅压缩,交付速度大幅提高。尤其在军用产品领域,该工艺改变了我国高温合金长流程、全新料的传统制造体系,能够有效提升我国军用飞机等武器装备的快速制造能力,可全面应对和保障急时、战时循环生产速度。 |
保障重要战略资源 | 该技术提高了我国重要金属资源的利用效率,高温合金所应用的镍、钴、铌等核心元素,是具有国家战略重要性的稀缺资源。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我国镍的对外依存度高达90%,钴和铌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公司的高温合金再生循环利用技术实现了对镍、钴、铌等金属资源的高效回收利用,对保障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
维护国防信息安全 | 对军工装备生产、加工、报废产生的返回料进行再生循环利用是防止国家秘密泄露的有效手段。军工返回料作为国家秘密载体,一方面可以通过其检测指标推算出材料的性能水平,并进一步推测出下游武器装备的性能和寿命;另一方面通过统计返回料的数量可以推导军工材料的数量,并进一步推测出武器装备的数量和更新换代周期。公司建立的关键战略材料闭环再生体系,实现了军工战略材料脱密和国防信息链闭环,保障了国防信息安全。 |
公司依托高纯净化熔炼技术和国际先进的三联工艺路线,提高了高温合金及其他特种合金产品纯净度,实现了微量杂质元素和夹杂物的有效控制;公司依托组织均匀性控制技术,通过多种高品质锻造技术,实现了以高温合金为代表的特种合金细晶锻造以及大规格锻棒件的高均质化生产,材料晶粒度和一致性水平均有所提升;公司依托难变形合金冷拔技术,通过包覆、多形砧、慢速形变等热成型工艺技术,实现难变形高温合金材料热加工。通过采取热处理提高塑性、拔制速度、拔制变形量分配等技术,避免了难变形高温合金及其他特种合金在冷拔过程中出现的横纵向开裂,实现了产品批产质量稳定,部分高温合金牌号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进口替代。本报告期内,公司新授权专利8件。
2、设备优势
生产线方面,2012年“中航工业再生战略金属及合金工程”项目启动后,公司踏足军用高温合金领域,大力投资建设国际一流的预处理、冶炼、锻造和检测专用设备,全面打通了包括全自动无污染合金返回料预处理线、三联真空冶炼工艺生产线、高品质锻造生产线和全过程理化检测中心的军用高温合金核心产线。全自动无污染合金返回料预处理线,公司拥有国内唯一一条高温合金全自动无污染合金返回料预处理线,可实现处理后的高温合金及其他特种合金返回料高比例直接应用于高温合金及其他特种合金产品生产中。三联真空冶炼工艺生产线方面,公司优化了三联冶炼各工艺流程配置,真空感应熔炼增加了适合返回料投放的真空加料系统,保护气氛电渣增加了抽锭功能以保证电渣锭无锥度,可以提高后续真空自耗熔炼过程的稳定性。高品质锻造生产线方面,公司拥有的大吨位、高频次锻造设备,可实现锻造过程锻棒件全长的近等温锻造。
产线设备方面,目前公司已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60MN快锻机组、真空感应炉、保护气氛电渣炉、真空自耗炉、抽锭电渣炉等设备。上述先进设备是公司实现以高温合金为代表的特种合金高质量、可循环制备以及关键战略材料进口替代的重要资源要素,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产品优势
公司发展至今,立足军用领域,抢占高端民用产品市场,产品谱系不断拓宽,为满足不同领域客户的定制化需求,持续开展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不断拓展产品维度。
高温合金方面,公司GH3230、GH4586、GH4169D、GH4065A、GH4175等牌号取得研制成功,并在相应型号上完成应用考核;公司GH3230、GH4141、GH4099产品在某型飞机上成功验证考核,成为相关材料的唯一供应商;公司生产的
GH6159、GH4141、GH4738等牌号已实现进口替代,产品已完成下游相关主机厂检测、通过验证评审并获得大批量订货;GH4169、GH907大规格锻棒件及某型航空发动机叶片用GH4169小规格棒材已在国内某主力型号航空发动机上实现批产供货。超高强合金方面,公司完成国内首次单真空300M高强钢在某型号飞机上的验证和小批量应用,实现了上大股份高强钢在飞机起落架上应用的突破。
4、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历经多年的技术深耕,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声誉和用户口碑。除高温合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外,公司为丰富产品范围,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凭借不断的客户拓展,开拓了广阔的产品下游应用领域。通过持续的客户关系维护,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大型军工集团下属单位及民品龙头企业开展了项目合作,成为中国航发集团、航空工业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船舶集团、兵器工业集团等军工集团下属单位核心材料供应商;与东方汽轮机、哈尔滨汽轮机、无锡透平、派克新材、久立特材、武进不锈等国内知名企业及单位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
5、产品认证及客户拓展优势公司在做好既有领域产品开发和推广的同时,积极拓展民航业务、国际业务等,并积极参与到核电业务新堆型的研制工作中。民航业务方面,在商发开展了10个牌号、39个规格的认证工作,目前已完成9个牌号23个规格产品的认证,其余材料的认证同步进展顺利。在商飞完成了国内多资源产品开发需求的对接,并将加速推动相关验证工作;在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应用公司GH4169等材料的AEP1000发动机完成民航直升机发动机的适航认证。国际业务方面,分别与国际航空和油服行业巨头GE、霍尼韦尔、斯伦贝谢等建立直接合作关系,顺利通过多项材料认证;同时,与意大利、印度等国家的客户签订正式订单,实现了公司直接出口业务零的突破。核电业务方面,公司扎实推进新堆型、新材料、新业务的开发工作。690合金“U型管”的研发验证和核一级锻件资质认证均进入实质阶段,为核电业务后续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
6、人才与经验优势高温合金、高性能合金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所需技术复杂,国内行业缺少专业化的技术、管理人才和一线操作人员,打造经验丰富、稳定成熟的技术、生产管理队伍难度极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现拥有高温合金及其他特种合金生产制备方向专业技术人才110余人,多名国内高温合金领域领军人才在公司技术中心等部门工作。公司与国内顶尖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培训、技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通过科研项目引领、政策制度激励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积极性。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形成了以专家带头人为引领,以博士、硕士等高学历人才为主导,以具备丰富生产经验的一线操作员工为支撑的高质量人才队伍。
7、质量优势高温合金、耐蚀合金及其他高性能合金等产品较多应用于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及汽轮机、核工程装备等高温、高压或易腐蚀等极端恶劣条件下,其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装备的使用性能、使用寿命和可靠性。公司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核心技术,有效提高了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的纯净度等质量指标,具有质量优势。公司专门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并制定了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同时编制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先后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AS9100D航空航天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以及美国石油学会APIQ1、欧盟PED等国际认证。公司持续加强在检测设备方面的投入,建成专门的质量检测实验室并通过ISO/IEC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配备了80余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检测设备,拥有全流程、全项目的检测能力,不断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更高要求,巩固公司产品的质量优势。
同时,公司长期重视售后服务,主动跟踪产品的使用状态,并形成了对接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在各主要市场区域配置专岗人员,以满足客户的相关售后需求。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公司以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突破。公司通过优化市场布局和人才架构、深入开展技术创新等举措,实现经营业绩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为公司长远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08,490,666.34元,同比增长23.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575,671.1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4%。
(1)营业收入: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08,490,666.34元,同比增长23.29%,原因为公司在巩固原有战略客户合作关系前提下,进一步拓展航空、航天及国际市场业务。
(2)营业成本:2024年实现营业成本2,159,477,721.94元,同比增长27.69%,毛利率13.91%,较去年同期降低
2.97个百分点,原因为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内特钢行业竞争加剧,受需求减量及市场竞争加剧的双重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2.97个百分点。
(3)研发费用:2024年发生研发费用104,320,018.13元,同比增长12.90%,保持相对平稳。
(4)销售费用:2024年发生销售费用25,067,304.1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26%,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原因系为实现公司收入增长目标,公司销售人员规模有所提升、职工工资有所增加。同时公司加大客户开拓力度,业务招待、销售人员差旅活动增多,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5)管理费用:2024年发生管理费用50,818,118.17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27%,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管理人员规模提升,职工工资、业务费用、宣传费用等有所增加。
(6)财务费用:2024年发生财务费用26,370,556.9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2.22%,主要原因为2024年银行借款、贴现利率有所下降,同时采用多种灵活结算方式,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减少贷款规模。此外得益于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财务费用率进一步下降。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508,490,666.34 | 100% | 2,034,639,000.77 | 100% | 23.29% |
分行业 | |||||
金属制品业 | 2,508,490,666.34 | 100.00% | 2,034,639,000.77 | 100.00% | 23.29% |
分产品 | |||||
高温及高性能合金 | 1,463,165,395.77 | 58.33% | 1,217,930,112.44 | 59.86% | 20.14% |
高品质特种不锈钢 | 955,640,649.70 | 38.10% | 756,164,590.23 | 37.16% | 26.38% |
其他产品 | 52,161,762.24 | 2.08% | 30,960,537.60 | 1.52% | 68.48% |
其他业务收入 | 37,522,858.63 | 1.50% | 29,583,760.50 | 1.45% | 26.84% |
分地区 | |||||
华东 | 1,621,870,223.78 | 64.66% | 1,192,029,641.40 | 58.59% | 36.06% |
西南 | 375,936,553.98 | 14.99% | 265,326,423.77 | 13.04% | 41.69% |
华北 | 226,131,092.86 | 9.01% | 315,375,732.75 | 15.50% | -28.30% |
西北 | 88,364,546.94 | 3.52% | 71,109,386.48 | 3.49% | 24.27% |
东北 | 76,355,562.43 | 3.04% | 99,897,283.89 | 4.91% | -23.57% |
华中 | 45,746,049.36 | 1.82% | 48,206,968.00 | 2.37% | -5.10% |
华南 | 27,233,427.41 | 1.09% | 13,109,803.98 | 0.64% | 107.73% |
境外 | 9,330,350.95 | 0.37% | 0.00 | 0.00% | |
其他业务收入 | 37,522,858.63 | 1.50% | 29,583,760.50 | 1.45% | 26.8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163,403,354.50 | 86.24% | 1,731,638,946.78 | 85.11% | 24.93% |
贸易商 | 307,564,453.21 | 12.26% | 273,416,293.49 | 13.44% | 12.49% |
其他业务收入 | 37,522,858.63 | 1.50% | 29,583,760.50 | 1.45% | 26.84%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金属制品业 | 2,508,490,666.34 | 2,159,477,721.94 | 13.91% | 23.29% | 27.69% | -2.97% |
分产品 | ||||||
高温及高性能合金 | 1,463,165,395.77 | 1,177,202,123.35 | 19.54% | 20.14% | 25.41% | -3.38% |
高品质特种不锈钢 | 955,640,649.70 | 898,610,084.99 | 5.97% | 26.38% | 28.29% | -1.40% |
分地区 | ||||||
华东 | 1,621,870,223.78 | 1,475,631,378.91 | 9.02% | 36.06% | 38.89% | -1.86% |
西南 | 375,936,553.98 | 271,751,451.11 | 27.71% | 41.69% | 57.92% | -7.4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163,403,354.50 | 1,865,647,645.67 | 13.76% | 24.93% | 27.72% | -1.88% |
贸易商 | 307,564,453.21 | 263,164,704.04 | 14.44% | 12.49% | 25.53% | -8.8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是□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金属制品业 | 销售量 | 吨 | 71,462.90 | 48,545.53 | 47.21% |
生产量 | 吨 | 71,604.61 | 49,012.89 | 46.09% | |
库存量 | 吨 | 1,824.65 | 1,682.94 | 8.4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主要是由于超高纯不锈钢、高品质特种不锈钢销售量增长迅速:高品质特种不锈钢销售量同比增长16,652.42吨,增幅49.83%;超高纯不锈钢销售量同比增长3,635.62吨,增幅57.99%。公司以销定产,因此生产量较去年大幅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金属制品业 | 直接材料 | 1,578,709,473.12 | 73.11% | 1,315,318,634.41 | 77.78% | 20.02% |
金属制品业 | 直接人工 | 73,859,870.09 | 3.42% | 49,878,731.75 | 2.95% | 48.08% |
金属制品业 | 制造费用 | 407,844,646.72 | 18.89% | 258,372,014.72 | 15.28% | 57.85% |
金属制品业 | 外协加工费 | 68,398,359.78 | 3.17% | 46,852,105.46 | 2.77% | 45.99% |
其他业务 | 其他 | 30,665,372.23 | 1.42% | 20,744,730.78 | 1.23% | 47.82% |
说明
1)本期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系镍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价格不同程度下降。同时下游军品客户需求出现阶段性放缓,公司应用于航空等军品领域的高温合金产品销售有所放缓,该类产品原材料价格较高,也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2)因原材料价格下降、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外协加工费占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
3)其他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较小,同比去年增加较大系其他业务规模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340,366,097.1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3.4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6.3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A | 573,798,900.16 | 22.87% |
2 | 客户B | 349,353,367.31 | 13.93% |
3 | 庄建新控制的企业 | 152,210,428.34 | 6.07% |
4 | 客户C | 158,077,483.62 | 6.30% |
5 | 张华控制的企业 | 106,925,917.76 | 4.26% |
合计 | -- | 1,340,366,097.19 | 53.43%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据此,我公司将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航空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即客户C亦认定为关联方。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83,471,590.4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6.3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A | 241,460,012.38 | 11.19% |
2 | 供应商B | 217,941,365.30 | 10.10% |
3 | 江阴固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26,364,675.16 | 5.86% |
4 | 润成福(上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9,062,059.80 | 4.59% |
5 | 供应商C | 98,643,477.77 | 4.57% |
合计 | -- | 783,471,590.41 | 36.3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5,067,304.12 | 19,697,250.41 | 27.26% | |
管理费用 | 50,818,118.17 | 40,568,413.75 | 25.27% | |
财务费用 | 26,370,556.92 | 33,904,018.00 | -22.22% | |
研发费用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12.90%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航空用随动件高品质高温合金研发与应用 | 摸索超纯净化高温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气体及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目前,GH4169牌号已完全批产进入军品市场,已通过多个型号发动机静止件认证,实现稳定批产。目前正在开展转动件用GH4169合金棒材认证。 | 航空发动机用高品质高温合金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地位,取得国内重大项目的供货资格。 | 通过“航空用随动件高品质高温合金研发与应用”项目的开展,将全面提高我公司以GH4169为代表的高温合金产品质量,为我公司高温合金产品在航空航天发动机静止件和转动件领域的应用奠定基础。同时国产高温合金产品质量的提升,将打破国外对我国高温合金发展的限制,加快高温合金关键材料“国产化”进程。 |
燃气轮机军用高温合金研发与应用 | 摸索燃气轮机军用高温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气体及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GH4049、GH4133B、GH2696、GH4698等牌号实现批产及稳定交付,达到用户使用要求;GH6159实现稳定批产;GH4175通过工艺评审,已交付首批棒材。 | 燃气轮机军用高温合金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批量化供货。 | 产品质量稳定,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随着燃气轮机军用高温合金使用量的增加,公司销售额增加。 |
燃气轮机叶片用高温合金开发及应用 | 摸索燃气轮机叶片用高温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气体及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R26、GH2901、GH907、Ni-W合金等牌号产品已完成批产交付,批产质量稳定;其中采用炉外精炼工艺生产的R26合金实现大幅度降本增效。 | 燃气轮机叶片用高温合金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实现批量化供货。 | 形成燃气轮机叶片用高温合金产品批产稳定化供应,同时进行降本增效攻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可以增加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
油井管用耐蚀合金开发及应用 | 摸索油井管用耐蚀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气体及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N08825、N10276、N06625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进入批产阶段;N08825、N08810等牌号产品实现成本优化,需逐步提高产品稳定性,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N06022、N10276、B3等牌号耐蚀合金产品解决了加工过程中的变形难度、易开裂、质量稳定性及组织均匀性等方面的问题,已小批量生产 | 成功开发新型耐蚀合金产品,解决国家急需,实现批量化供货,制订相关产品标准。 | 1.市场格局重塑:切入200亿级高端油井管蓝海市场,预计5年内实现国内市场份额15%以上,替代进口产品30%以上。2.技术壁垒构建:形成“材料设计-制造工艺-数字孪生服役系统”三位一体技术护城河,专利布局覆盖从成分设计(如专利合金元素配比)到表面处理技术。3.成本结构优化:通过材料升级延长管柱服役周期,使客户综合成本下降20%~35%,增强产品溢价能力(毛利率提升8-12个百分点)4.ESG价值提升:减少因管材失效导致的井筒泄漏风险,单井全生命周期碳足迹降低15%,契合全球油气行业低碳化转型趋势。 |
高端工模具钢的研制及应用 | 研究高端工模具钢的最佳成分控制;针对其冶炼工艺进行研究,最大限度地去除杂质硫、磷等有害元素;针对锻造、轧制工艺进行研究,研究不同热处理工艺对退火组织的影响。 | 30Cr3MoNiNb、24Cr2Ni4MoV、01CY-2、DSH13、DS400、25Cr2Mo1VA、SD360、SD400、SD600、SD159、SD300、SD360G、SD530、SD900、SDTHY527、SDBH20002、SDTHY139、H13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SD100、SD166、SD380、SD500等部分高端模具钢产品仍处于研究阶段,对显微组织、横向冲击、晶粒度等性能指标进行研究优化。 | 高端工模具钢逐步占据国内市场,实现批量化稳定生产。 | 工模具钢市场前景比较广阔,潜在用户群体较多,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为公司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其次工模具钢产品随着新能源汽车一体化的发展,尺寸规格变大,可以更好的释放60MN快锻机的产能,均摊成本,从而实现降本增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其次,SD系列进口替代牌号的顺利推广,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知名度。 |
高纯净度精密合金的开发及应用 | 摸索高纯净度精密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合理的内控范围,冶炼时最大限度的除去杂质硫、磷等有害元素,最终保证生产的产品满足客户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 3J40、4J32A、3J53A、4J29、4J50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部分高端精密合金牌号产品如SD01E、4J40、3J68仍处于研发阶段,对合金冶炼、锻造、热处理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 | 高纯净度精密合金实现批量化供货,制定相应标准。 | 精密合金市场前景广阔,需求较多。若精密合金实现稳定供货,能够抢占国内精密合金市场,对于公司在精密合金领域方面的发展有很大的提升。 |
超高强度钢塑性、韧性的研究与试制 | 摸索超纯超高强合金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气体及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C300、300M、9310、18Ni系列、TM210A、16Cr3NiWMoVNbE、D6AC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部分航空航天用高强钢牌号产品如A-100、D506A、32SiMnCrNi5MoVA等仍处于研发阶段,通过对化学成分及冶炼、均匀化扩散退火、锻造工艺的优化,保证性能满足下游客户标准要求。 | 航空航天用超纯超高强度钢材料批量化生产。 | 超高强度钢的纯净度及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对开发国内外军民机起落架市场起到极大推动作用,起落架市场的顺利开发将使公司获得丰厚的利润,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 |
高纯净沉淀硬化不锈钢工艺稳定性研究 | 摸索高纯净沉淀硬化不锈钢的化学成分,制定出合理的化学成分内控,并且保证冶炼时有效去除硫、磷等杂质元素。最终使其满足标准要求的机械性能及非金属夹杂物。 | 05Cr15Ni5Cu4Nb、PH13-8Mo、17-4PH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目前正在开发Custom465、04Cr15Ni7Cu2MoNbVN、S143等牌号,对产品气体含量、夹杂物、铁素体、冲击韧性等指标控制进行优化。 | 高纯净军工用沉淀硬化不锈钢逐步实现批量化稳定生产。 | 沉淀硬化不锈钢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更高的纯洁度和抗腐蚀性,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等多个领域,市场前景广阔,用户群体较多。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提高公司高端军品不锈钢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可为公司扩大军品不锈钢市场开发及民用航空市场扩展提供有力支持。 |
超级奥氏体不锈钢开发与试制 | 通过材料的最佳成分控制,冶炼工艺的改善,将夹杂物控制在1.5级以内;通过改善电渣工艺,将夹杂物控制在1.0级以内;通过圆钢的热锻、热轧成型工艺的研究,细化产品晶粒度,并试验冷拔工艺,提高产品的力学性能指标,改善产品尺寸公差;针对产品不同成分及热处理工艺及对析出相影响进行研究。 | S31254、Z2CN18-10、S39042、1.4529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TP321的铁素体含量已经实现精准控制,S39042已实现无析出相交付,S31254防氧化涂层正在小批量试验阶段。 | 超级奥氏体不锈钢实现批量化生产。 | 超级奥氏体开发和试制目前已经完成,工艺已经成熟,材料纯净度高,无析出相等有害相,质量稳定,一致性好。工艺中的成分控制、冶炼工艺、均质化工艺和涂层工艺均可应用于其他牌号中,可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
管道用超级马氏体不锈钢开发与研制 | 对管道用超级马氏体不锈钢的最佳成分控制、冶炼工艺进行研究;对圆钢的热锻、热轧成型工艺进行研究。探索不同热处理工艺及其对性能的影响。 | 10Cr11Co3W3NiMoVNbNB、05Cr17Ni4Cu4Nb、CDCK-P92、S-03、SUP13Cr等牌号产品已完成交付;部分马氏体不锈钢产品如0Cr16Ni5Mo、超大规格13Cr11Ni2W2MoV棒材等仍处于研发阶段,对产品的化学成分、退火工艺、加工工艺进行攻关,保障材料获得均匀细小的组织和理想的力学性能。 | 管道用超级马氏体不锈钢逐步实现批量化稳定生产。 | 管道用超级马氏体不锈钢的开发与研制目前已经完成,工艺已经成熟,材料组织均匀,应力消除彻底,无炸裂风险。工艺中的成分控制、冶炼工艺、铁素体相控制和退火工艺均可应用于其他牌号的马氏体不锈钢中,拓宽了公司的产品品种,增加了公司销售额度。 |
石化及尿素设备用双相不锈钢的开发与研制 | 探索超级双相不锈钢的最佳成分控制;对冶炼工艺进行研究;针对圆钢的热锻、热轧成型工艺进行研究。探索热处理模拟试验,研究其对力学性能的影响。 | S32205、S32750、F53等牌号产品已完成批产交付;φ500mm以上规格S32750超级双相不锈钢产品仍处于研发阶段,对质量稳定性进行验证及优化。 | 形成自主的超级双相不锈钢合金炼制技术,扩大超级双相不锈钢产品应用领域,制订相关产品标准。 | 双相不锈钢兼有奥氏体和铁素体不锈钢各项性能特征,抗拉强度可与奥氏体不锈钢媲美,屈服强度是奥氏体不锈钢的2倍,很多时候可以替代304类奥氏体不锈钢,成为优秀的节镍型代表材料。该项目的研发实施,可以拓展超级双相不锈钢的应用领域,降低镍资源的消耗,实现节能减排,降低材料成本,对提高我国战略资源的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
核电用316H锻制棒材组织均匀性工艺研发 | 探索核电用316H的最佳成分控制;针对其冶炼工艺、热锻、热轧成型工艺进行研究。探索不同热处理工艺对产品性能的影响。 | 316H产品已完成交付;最大生产规格可达到φ800mm;目前针对直径≥700mm且要求全截面组织均匀一致性高的棒材,以及固溶态交付要求头尾性能差异≤30MPa的316H棒材,仍处于研发阶段,需对产品的热加工和固溶工艺过程进一步攻关,确保组织的均匀性和性能的一致性。 | 实现核电级316H牌号产品技术突破。 | 实现核电级316H牌号产品技术突破。通过这两项难题的攻关,不仅可以提高核电产品内部质量,扩大公司产品在核电领域的占有率,同样也适用于公司内其他钢种,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2 | 97 | 15.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1.10% | 10.54% | 0.56%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65 | 54 | 20.37% |
硕士 | 22 | 13 | 69.23% |
其他 | 25 | 30 | -16.6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2 | 37 | 40.54% |
30~40岁 | 31 | 27 | 14.81% |
其他 | 29 | 33 | -12.12%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51,792,587.4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16% | 4.54% | 4.0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7,815,577.65 | 1,894,096,863.11 | 29.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5,108,507.37 | 1,816,977,967.75 | 30.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07,070.28 | 77,118,895.36 | 7.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14,777.78 | 277,000.00 | 7,125.5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045,325.90 | 96,167,105.44 | -27.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30,548.12 | -95,890,105.44 | 47.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6,176,087.83 | 430,700,736.16 | 133.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7,957,129.38 | 341,986,977.03 | 89.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218,958.45 | 88,713,759.13 | 303.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932,820.03 | 69,942,549.05 | 458.9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变动30.17%,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服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4,206.84万元。
(2)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变动7,125.55%,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石家庄光大银行购买“2024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月月存”产品到期款。
(3)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585.96万元,同比变动47.83%,主要系本报告期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投入金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531.29万元。
(4)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变动133.61%,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IPO募集资金54,850.33万元。
(5)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同比变动89.47%,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0,270.5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收入规模、业务规模的增长导致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同时公司购置原材料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形成一定的占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4,321,011.89 | 2.46% | 公司采取点价交易模式采购部分原材料形成 | 否 |
资产减值 | -5,457,372.07 | -3.11%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77,072.98 | 0.04% | 主要系罚没利得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74,922.26 | 0.27% | 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和捐赠支出 | 否 |
信用减值 | -7,652,923.97 | -4.36% | 主要系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否 |
其他收益 | 49,178,744.33 | 28.05% | 主要系政府补助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671,033,413.23 | 18.14% | 221,191,134.04 | 7.33% | 10.8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608,984,554.68 | 16.46% | 340,920,853.18 | 11.30% | 5.16% | |
存货 | 936,082,161.78 | 25.30% | 869,520,811.81 | 28.82% | -3.52% | |
固定资产 | 923,962,569.88 | 24.97% | 858,287,810.71 | 28.45% | -3.48% | |
在建工程 | 78,564,281.09 | 2.12% | 44,519,595.52 | 1.48% | 0.64% | |
使用权资产 | 2,210,823.55 | 0.06% | 403,129.65 | 0.01% | 0.05% | |
短期借款 | 353,305,199.63 | 9.55% | 371,280,554.55 | 12.31% | -2.76% | |
合同负债 | 19,841,095.48 | 0.54% | 28,499,475.57 | 0.94% | -0.40% | |
长期借款 | 73,113,413.34 | 1.98% | 220,166,530.68 | 7.30% | -5.32% | |
租赁负债 | 1,249,507.17 | 0.03% | 24,001.82 | 0.00% | 0.0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3,909,258.86 | 183,909,258.86 | 保证金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07,531,213.89 | 107,531,213.89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固定资产 | 724,306,913.18 | 483,274,874.54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58,873,226.75 | 44,056,798.71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1,074,620,612.68 | 818,772,146.00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50,045,325.90 | 96,167,105.44 | -47.96%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4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10月16日 | 63,961.07 | 54,850.33 | 18,915.81 | 18,915.81 | 34.49% | 0 | 0 | 0.00% | 39,265.95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82,659,494.7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310,000,000.00元 | 0 |
合计 | -- | -- | 63,961.07 | 54,850.33 | 18,915.81 | 18,915.81 | 34.49% | 0 | 0 | 0.00% | 39,265.9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实际应募集资金净额为548,503,317.04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为584,893,687.83元,募集项目使用金额为7,223,822.7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为323,493.5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81,934,314.47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为20,580,076.33元,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3,611,701.26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为9,632,075.47元,使用部分闲置募投资金现金管理为310,00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659,494.72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10月16日 | 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05,249 | 54,850.33 | 18,915.81 | 18,915.81 | 34.49% | 2026年06月30日1、 | 02、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5,249 | 54,850.33 | 18,915.81 | 18,915.81 | -- | -- | 0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05,249 | 54,850.33 | 18,915.81 | 18,915.81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不适用 |
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181,934,314.47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498,493.71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中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30,212,151.80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088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92,659,494.72元(含存款利息),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82,659,494.72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31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现金管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一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
注:1、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35,0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7年底。
2、由于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概况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2、下一年度经营计划2025年是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征程的攻坚之年,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基于内部管理现状,公司要与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对标,抓好制度流程体系的系统化建立。因此,公司将2025年定为管理提升年,将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工作,同时,综合分析研判市场发展趋势,明确了全年的主要经营任务。
(1)企业管理方面一是优化制度流程和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一方面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理念,将国外的管理优势融合到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中;另一方面,立足公司长远发展,以信息化推进为抓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套符合未来信息化发展要求的制度流程和管理体系。二是全面深化技术、生产、质量管理,打造核心竞争力。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合格率、成材率,降低成本为主要目标。在技术方面,狠抓守正创新。建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产品开发和工艺开发程序,鼓励技术人员充分运用科学逻辑探索问题机理,按照航空新产品开发“两个全过程”的要求,优化并逐渐固化技术规程和操作工艺,提高产品合格率和稳定性。在生产方面,狠抓精准严谨。建立精准、细致的规范化岗位操作规程,并严谨落实,提升操作规范性,降低质量波动。在质量方面,狠抓问题闭环。针对产生的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原因分析、解决方案、验证数据的闭环流程处理。三是深化销售管理体系改革,充分发挥购销联动作用。优化销售各业务部门间分工、协作管理和绩效管理等,针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局势,充分发挥购销联动作用,实现部分降价压力向下游转移,减轻公司的经营压力。同时做好新领域、新型号和新产品的开拓和开发工作,确保实现全年各项销售指标。四是加强技改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速释放产能,满足重点市场领域的需求,并同步协调好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五是建立管理、技术、操作的多渠道人才晋级管理体系。基于公司员工数量增加,人员结构更加丰富,原本的职级晋升渠道存在局限性。下一步要紧紧围绕“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目标,加快实现管理、技术、操作三个岗位体系的分立,并建立相应的职级晋升通道,巩固人才引进成果。
(2)生产经营方面一是加强资本市场品牌管理,维护好公司形象,重点做好信息披露、市值管理、舆情监测工作。二是继续强化市场开发的引领作用,拉动产能持续释放。努力提升在既有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加快成熟产品的平行推广,抢抓新型号、新
领域的市场占位。三是全面深化制度流程和管理体系改革,持续发力,建立特色管理生态。四是加快国际业务推进速度。以2024年启动国际业务认证为基础,加快已认证项目的批量稳定供货,持续推动国际业务开拓进程。五是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推进速度,为公司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生产的高温及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具有高性能、高可靠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石油化工、燃气轮机及汽轮机、核工程等领域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作为重要的上游基础材料,叠加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长,公司产品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将吸引更多同行业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已有的竞争优势,收入规模、利润空间可能会受到竞争对手挤压,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持续动态把握市场发展态势,积极调整生产经营措施,加快抢占高端产品市场,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2)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53.16%,公司客户较为集中。上述情形一方面是由于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如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具有市场份额较为集中的特征,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重视与龙头客户的合作关系,在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业务合作关系保持稳定。如果上述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及合作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将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维护既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民航业务、国际业务等,深入挖掘潜在客户并建立合作关系。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及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合金属于新材料行业,具有技术密集、技术水平要求高等特点。尽管公司已建立了保密管理制度,并与核心人员、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但如果公司出现核心工艺、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或其他敏感信息泄密,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对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保密管理,进一步完善核心技术的保密机制,并严格控制核心技术相关事项的知悉范围。
(4)军品市场开发的风险
高温合金、超高强合金等高性能合金作为关键军用材料,需完成军品验证评审,验证周期相对较长。通常在经过立项、签署技术协议、试验批试制、工艺方案评审、试制批试制、质量评估、装机前评审、试车考核、小批验证、批产评审等环节后,公司才能纳入客户的合格供货商名录并进行批量供货。如未来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未能通过客户验证评审,将影响公司新产品作为定型产品的批量销售,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产生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推进军品项目验证进度,持续关注军品项目验证动态,强化与军品市场客户的合作,高质量开展相关资质认证工作,确保资质延续稳定性。同时,积极开发民品市场潜在客户,以缓解未来军品市场开发出现风险所带来的业绩压力。
(5)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20项,并有多项申请中的专利。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该等知识产权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仍存在关键技术被竞争对手通过模仿或窃取等方式侵犯的风险。如果公司遭受知识产权侵权而未能采取及时有效的保护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并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专利的授权工作。
(6)国家秘密泄露风险
公司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在生产经营中公司将安全保密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守国家秘密,但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导致有关国家秘密泄露,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重视保密工作落实,已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涉密设备与互联网完全隔离,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和泄密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升全体保密意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泄密事件。
(7)质量安全的风险
公司生产的高温及高性能合金、高品质特种不锈钢等特种合金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端装备领域的生产制造,合金产品尤其是高温合金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下游航空航天等领域关键零部件的使用性能、寿命和可靠性。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一致性对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及汽轮机、核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高端装备的经济可承受性影响同样十分显著。
应对措施:公司已拥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已通过境内外多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公司将持续有效地完善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避免相关风险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具体制度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董监高人员参加合规与履职培训,切实提高董监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在制度建设与董监高培训的双向推动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股东会,确保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规范性,让所有投资者平等、充分地行使自身权力。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聘请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不存在超越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现有的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符合公司的发展现状。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合作,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金融时报》《中国日报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地享有知情权。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上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承继了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后,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4、机构独立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该等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具有独立设立、调整各职能部门的权力,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实现有效分离,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公司的经营范围已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可自主开展业务活动,具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体系,拥有其经营业务所需的资产、经营机构、人员及资质,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通过其自身开展经营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公司的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4年03月2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7)《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0.00% | 2024年05月27日 |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0.41% | 2024年11月14日 | 2024年11月14日 |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栾东海 | 男 | 61 | 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56,250,000 | 56,250,000 | ||||
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4年11月28日 | |||||||||
孙继兵 | 男 | 59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赵曰健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16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尉丽峰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李爱民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250,000 | 250,000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栾吉哲 | 男 | 38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11月11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张阳阳 | 女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姚俊臣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赵爱民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袁蓉丽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2月19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金锦萍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高全喜 | 男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王新建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郑险峰 | 男 | 57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12月14日 | 2026年12月13日 | 150,000 | 150,000 | ||||
高圣勇 | 男 | 42 | 总经理 | 任免 | 2024年12月02日 | 2026年12月13日 | 450,000 | 450,000 |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4年12月02日 | |||||||||
王艳华 | 女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4,880,000 | 4,880,000 | ||||
杨清凯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150,000 | 150,000 | ||||
卢国海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300,000 | 300,000 | ||||
徐志博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5月0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张建改 | 女 | 45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0年12月15日 | 2026年12月13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62,430,000 | 0 | 0 | 0 | 62,43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报告期内,栾东海先生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需要辞去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栾东海 | 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11月28日 | 主动辞职 |
高圣勇 | 总经理 | 任免 | 2024年12月02日 | 工作变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栾东海先生,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硕士学历。1984年8月至1985年3月,任清河县农业技术中学教师;1985年3月至1987年8月,任清河县农业区划办公室科员;1987年8月至1992年12月,任清河县政府办公室科长;1992年12月至2005年4月,历任清河县陈庄乡党委副书记、经委主任,谢炉镇党委书记、杜林办事处党委书记、清河国际羊绒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07年8月,任清河国际羊绒科技园区党工委书记;2007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上大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1月,任上大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孙继兵先生,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航空工业系统工程与管理工程专业。1987年8月至1989年2月,任北京航空研究所科研经营处职员;1989年2月至1993年5月,任航空航天工业部综合计划司副主任科员;1993年5月至1997年5月,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局主任科员;1997年5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局副处长;1999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处长、副部长;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任航空工业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0年10月至2024年12月,历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总法律顾问、北京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任中航天地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中航重机工会主席;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副董事长。
赵曰健先生,198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材料学专业。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任山东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机电科(部门)技术员;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于中国矿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2009年7月至2014年4月,历任国投煤炭安健环部煤矿技术管理业务员、安监局安全监察高级业务经理;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外派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学习;2015年4月至2019年3月,历任国投矿业安全监察局安全监察高级业务经理、党群工作部(监察部)党建高级业务经理、投资四部项目开发高级业务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2023年8月,历任国投矿业投资三部、二部项目开发高级投资经理、生产技术部高级业务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国投矿业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
尉丽峰先生,197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任河北省赵县化工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河北省技投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河北省经济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经理;2004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河北信
投总经理;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任高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
李爱民先生,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属压力加工专业。1992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抚顺特钢六五零分厂技术员、技术中心高温合金研究室科研员、主任;2007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温合金首席专家;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任抚顺涟漪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任上大有限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栾吉哲先生,198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金融学专业。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清河县王官庄镇政府科员;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任上大有限质量部检测员;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就读于美国霍夫斯拉特大学;2015年6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东海证券研究所分析师、所长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销售部长、销售总监;2020年12月至2023年2月,任上大股份销售部长、销售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
张阳阳女士,1988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运动生理学专业。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任爱尔思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究员;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就读于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2013年8月至2014年10月,任NextIdeaTechnology,LLC创始人、首席执行官;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中国民航信息集团航空业务部产品经理;2016年1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资本运营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运营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北京中升长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董事、总经理助理。
姚俊臣先生,196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金属材料专业。1988年3月至1992年5月,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铝镁合金室工程师;1992年5月至1993年6月,任航空航天工业部科学技术研究院型号技术办公室主管;1993年6月至1999年6月,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科学技术局综合计划处、材料技术处副处长;1999年6月至2008年10月,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2008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航空工业集团基础技术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2018年1月至2024年8月,任中国航空学会秘书长;2022年1月至今,任中国航空学会副理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
赵爱民先生,196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材料加工专业。1989年1月至2002年2月,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年3月至2003年4月,任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访问教授;2003年5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5月至今,任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
金锦萍女士,197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学专业。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先后担任美国密苏里堪萨斯大学法学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7月至2024年7月,任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
袁蓉丽女士,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金融与会计专业,注册会计师。1997年8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财政杂志社《财务与会计》编辑部编辑;2002年8月至2005年12月,就读于英国卡迪夫大学;2006年6月至2008年1月,任郑州威科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2008年9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辉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4年10月,任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高全喜先生,198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国投煤炭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业务员、高级业务经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执行总监、主任助理;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执行总监;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4年7月至今,任雅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监事会主席。
王新建先生,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财会专业,高级会计师。1993年7月至2009年2月,历任红原航空锻铸工业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副处长、处长;2009年2月至2011年5月,任陕西宏远财务部部长;2015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8月至2022年10月,任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航特材工业(西安)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2022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上大有限总会计师;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监事。
郑险峰先生,1967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1986年8月至2012年2月,历任抚顺特钢特冶厂工艺师、技术科长、技术厂长、技术质保部副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2012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总工艺师;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职工代表监事、总工艺师。
(3)高级管理人员
李爱民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章节“(1)董事会成员”。
栾吉哲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章节“(1)董事会成员”。
高圣勇先生,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钢铁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2008年5月至2014年2月,任首钢技术研究院产品研发工程师;2014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4年11月,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总经理。
王艳华女士,197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8年3月至2007年4月,任清河县葛仙庄信用社财务会计;2007年8月至2009年4月,任上大有限财务部财务主管;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上大有限财务部财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
杨清凯先生,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塑性成型工艺及设备专业,高级工程师。1994年9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抚顺特钢锻造厂技术科长、技术部副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13年12月
至2015年3月,任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锻钢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副总工程师、锻造厂厂长;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卢国海先生,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冶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锻钢公司机械动力科机械员、机械动力科科长;2003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齐齐哈尔北方锻钢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长助理;2007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4年3月,历任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动力部副部长、部长;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任上大有限设备总监;2016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上大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副总经理。
徐志博先生,198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管理专业。2010年3月至2010年5月,任清河县王官庄镇政府科员;2010年5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生产部主管、经理部主管、经理部副部长、经理部部长、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上大股份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建改女士,1979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任邢台市晶辰经贸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河北雄丰密封件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7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上大有限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上大股份财务总监。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栾东海 | 中和上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05月18日 | 否 | |
孙继兵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工会主席 | 2023年03月01日 | 是 | |
赵曰健 |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生产技术部副总经理 | 2023年08月22日 | 是 | |
高全喜 |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 | 2023年08月15日 | 是 | |
高全喜 |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部部门总经理 | 2023年08月15日 | 2024年12月13日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孙继兵 |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年06月06日 | 否 | |
孙继兵 | 中航重机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管理中心 | 总经理 | 2021年08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否 |
孙继兵 |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05日 | 否 | |
李爱民 | 抚顺涟漪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12月27日 | 否 |
赵曰健 |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年12月21日 | 否 | |
赵曰健 | 国投安徽城市资源循环利 | 董事长 | 2022年06月17日 | 否 |
用有限公司 | |||||
尉丽峰 | 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7月01日 | 是 | |
尉丽峰 |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04日 | 否 | |
尉丽峰 | 轩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22日 | 否 | |
尉丽峰 | 首钢智新电磁材料(迁安)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0月22日 | 否 | |
尉丽峰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12日 | 否 | |
尉丽峰 |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3月16日 | 否 | |
尉丽峰 | 北京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
姚俊臣 | 中国航空学会 | 秘书长 | 2018年01月17日 | 2024年08月29日 | 是 |
姚俊臣 | 中国航空学会 | 副理事长 | 2022年01月25日 | 否 | |
赵爱民 | 北京科技大学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23年05月01日 | 是 | |
赵爱民 |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06日 | 是 | |
赵爱民 |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7月17日 | 是 | |
袁蓉丽 | 中国人民大学 | 教授 | 2008年09月01日 | 是 | |
袁蓉丽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2月03日 | 是 | |
袁蓉丽 |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20日 | 是 | |
袁蓉丽 |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3月22日 | 2024年10月23日 | 是 |
袁蓉丽 | 浙江辉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12月10日 | 是 | |
金锦萍 | 北京大学 | 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6年09月01日 | 是 | |
金锦萍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1月09日 | 是 | |
金锦萍 |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7月12日 | 2024年07月12日 | 是 |
金锦萍 |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年02月25日 | 是 | |
金锦萍 | 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3年05月25日 | 是 | |
高全喜 | 雅西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07月25日 | 否 | |
王新建 | 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18日 | 否 | |
王新建 | 中航金属材料理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12月28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所领取的津贴,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津贴标准拟定,并经股东会批准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应由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而言,公司设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后报董事会批准。董事的薪酬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均已按薪酬标准实际全额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栾东海 | 男 | 61 | 董事长 | 现任 | 121.84 | 否 |
总经理 | 离任 | |||||
孙继兵 | 男 | 59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赵曰健 | 男 | 4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尉丽峰 | 男 | 52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李爱民 | 男 | 53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137.08 | 否 |
栾吉哲 | 男 | 38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86.31 | 否 |
张阳阳 | 女 | 36 | 董事 | 现任 | 23.12 | 否 |
姚俊臣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赵爱民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袁蓉丽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金锦萍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高全喜 | 男 | 43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王新建 | 男 | 55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郑险峰 | 男 | 57 | 监事 | 现任 | 85.54 | 否 |
高圣勇 | 男 | 42 | 总经理 | 任免 | 125.53 | 否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王艳华 | 女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1.72 | 否 |
杨清凯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26.3 | 否 |
卢国海 | 男 | 5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9.58 | 否 |
徐志博 | 男 | 38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43.25 | 否 |
张建改 | 女 | 45 | 财务总监 | 现任 | 47.46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07.73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3月0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等10项议案,会议时点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5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3项议案,会议时点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7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
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会议时点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0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会议时点公司尚未上市,未披露相关文件。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8项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02日 | 2024年12月0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栾东海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孙继兵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赵曰健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尉丽峰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李爱民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栾吉哲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张阳阳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姚俊臣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赵爱民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金锦萍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袁蓉丽 | 6 | 0 | 6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聘请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利润分配等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委员会 | 栾东海、孙继兵、姚俊臣、赵曰健、尉丽峰 | 1 | 2024年10月25日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表决通过上会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袁蓉丽、金锦萍、张阳阳 | 2 | 2024年02月22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表决通过上会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10月25日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表决通过上会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提名委员会 | 赵爱民、金锦萍、李爱民 | 1 | 2024年11月29日 |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表决通过上会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00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0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00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05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32 |
销售人员 | 52 |
技术人员 | 112 |
财务人员 | 17 |
行政人员 | 196 |
合计 | 1,00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35 |
本科 | 246 |
专科 | 227 |
专科及以下 | 496 |
合计 | 1,009 |
2、薪酬政策
公司建有“公平性、激励性、合法性”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薪资级别,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标准,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公司绩效考核围绕公司战略目标,通过组织绩效管控、个人绩效应用,区分工作效果和贡献,最终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同时,公司配以全面的福利保障,促进员工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凝合,形成吸引人员和留住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3、培训计划
为确保发展战略的落地,公司建立了系统、完善且与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的培训管理体系,重点打造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团队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公司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的模式,基于线上教学、专题讲座、线下面授、导师带教、岗位轮换、项目锻炼等方式,开展员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
专业技术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意识培训、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同时,鼓励员工进行学历进修、参加行业交流会、积极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议案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7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371,866,667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3,508,400.0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3,508,400.04 |
可分配利润(元) | 483,141,066.95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对现有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性,确保实际执行有效,避免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以及现金流量实际情况,同时,兼顾企业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以总股本371,866,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43,508,400.04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2月25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舞弊,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差错更正;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④外部审计机构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1)重大缺陷:①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②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造成经营活动难以正常进行;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④媒体持续关注公司负面信息,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2)重要缺陷:①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③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标准1: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标准2:错报金额≥净资产0.5%;以标准1和标准2孰高者进行确定。(2)重要缺陷:标准1:税前利润2%≤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标准2:净资产0.25%≤错报金额﹤净资产0.5%;以标准1和标准2孰高者进行确定。(3)一般缺陷:标准1:错报金额﹤税前利润2%;标准2:错报金额﹤净资产0.25%;以标准1和标准2孰高者进行确定。 | 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保持一致。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大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2月25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河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河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2022年12月5日至2027年12月4日止。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排入大气 | 16 | 厂区内 | ≤200mg/N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20〕8号) | 3.65t | 12.345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排入大气 | 19 | 厂区内 | ≤50mg/N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20〕8号) | 0.30t | 10.35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排入大气 | 4 | 厂区内 | ≤80mg/N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0.024t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氟化物 | 排入大气 | 3 | 厂区内 | ≤6mg/N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20〕8号) | 0.633t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铬及其化合物 | 排入大气 | 8 | 厂区内 | /mg/Nm? | / | 0.004t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钼及其化合物 | 排入大气 | 8 | 厂区内 | /mg/Nm? | / | 0.004t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镍及其化合物 | 排入大气 | 8 | 厂区内 | ≤4.3mg/N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02t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排入大气 | 24 | 厂区内 | ≤30mg/Nm?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20〕8号) | 5.6t | 40.377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 | 大气污染物 | 一氧化碳 | 排入大气 | 1 | 厂区内 | ≤2000mg/Nm? | / | 26.1t | / | 无 |
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林格曼黑度 | 排入大气 | 16 | 厂区内 | 1级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新建炉窑标准及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邢台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方案》的通知(邢气领办〔2020〕8号) | 1级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排入大气 | 6 | 厂区内 | ≤120mg/N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12t | 40.377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排入大气 | 1 | 厂区内 | ≤5mg/N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0.007t | 40.377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排入大气 | 1 | 厂区内 | ≤30mg/Nm? |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邢气领办〔2018〕91号) | 0.053t | 12.345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排入大气 | 1 | 厂区内 | ≤10mg/N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0 | 10.35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林格曼黑度 | 排入大气 | 1 | 厂区内 | 1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 | 1级 | /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污染物 | COD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1 | 厂区外东南角 | ≤3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0.087t | 1.463t/a | 无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污染物 | 氨氮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 1 | 厂区外东南角 | ≤1.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及清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0.00197t | 0.171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环保设施齐全、运行可靠,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超标等违法行为。
公司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一般固废采取分类收集、存储,部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要求合规进行收存,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均合规有效。
公司废气采取旋风除尘+滤筒过滤除尘+碱液脱硫除氟、旋风+滤筒组合式两级干法除尘器、真空泵冷凝器喷淋水降尘、设备自带精密过滤系统(粗过滤+油洗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集气管道等方式;污水采取回水池+絮凝+承压一体化高效浊水净化器+冷水井+砂滤+泥浆池、格栅+收集池+破乳+气浮+混凝+絮凝+一级沉淀+混凝+絮凝+二级沉淀+回调+水解酸化+好氧池+生化沉淀池+集水池等方式处理;噪声采取隔音罩、隔音房、隔音板等隔声降噪方式。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废水、废气、噪声和土壤环境相关自行监测方案,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传并通过审核备案,按方案进行了检测信息公开,至今检测率100%,无超标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制定《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和应急专项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表及评审意见表,并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30534-2023-007-L。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在线监测系统、环境治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依法处置各类危废,确保在环境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于报告期内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29,512.33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致力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以权益保护、绿色生产、教育赋能为着力点,持续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推动企业与社会共同进步。
1、股东权益保护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组织董监高人员参加合规与履职培训,切实提高董监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在制度建设与董监高培训的双向推动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为中小股东参与投票提供便利,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诚实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员工福利,加强人才团队建设。为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用餐补贴、过节物资、生日卡、安排职工及职工家属体检,开展急救知识讲座,组织文艺汇演等,充分维护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持续强化人才教育培训,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内外部培训118次,涉及内部管理、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多种主题培训,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技术创新提供支撑。
3、环境保护及其他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报告期内,环保设施齐全、运行可靠,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未发生环境污染超标等违法行为。
公司持续关注国内战略性新材料产业和行业人才教育事业发展,致力于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的冶金、材料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与清河县教育基金会、清河中学、清河志臻学校联合组织实施“材料兴国”计划,共计资助20名学生,累计提供助学金约28万元。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未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控制的股东中和上大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机构股东国投矿业、中航重机、京津冀基金、桐乡特盖特、上海南创、康德投资、嘉兴上大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公司/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姚新春 | 股份限售承诺 | (1)对于本次股份转让前本人持有的1,10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姚新春 | 股份限售承诺 | (1)对于本人自郭书霞处受让的40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周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对于本次股份转让前本人持有的80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周军 | 股份限售承诺 | 对于本人自郭书霞处受让的50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程刚、沈领姐、崔校海、董献、冯佳、冯娅娟、李爱军、李晓华、李燕青、梁芬、刘士强、孟庆钢、史立双、谭健东、王晓冬、夏磊、肖志敏、徐庆祥、许仁良、杨祎、叶柒平、余良兵、张成国、张佩英、张欣杰、张瑄、赵鹏跃、赵运堂、左家荣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爱民、郑险峰、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 | 股份限售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股份锁定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 | 2024年10月16日 | 2025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李爱玲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4)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栾吉哲、张阳阳 | 股份限售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股份锁定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锁定期限十二个月;(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十二个月。”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减持方式:A.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B.如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若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且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 | 2027年10月15日 | 2029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承诺。(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中航重机、中和上大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本公司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2)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减持方式:A.本公司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B.如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本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③减持公告: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公司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且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遵守上述承诺。(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7年10月15日 | 2029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姚新春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 2025年10月15日 | 2029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时所作承诺 | 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3)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减持方式:A.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B.如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若本人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本人应获得分配的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且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承诺。(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京津冀基金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本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减持方式: | 2027年10月15日 | 2029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A.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B.如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如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如本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③减持公告: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届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比例超过5%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届时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比例超过5%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且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遵守上述承诺。(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爱民、郑险峰、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张阳阳、栾吉哲 | 股份减持承诺 | (1)关于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1)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做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是否减持所持首发前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符合以下条件:①减持方式:本人减持首发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次发行后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下同)。③减持公告: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 | 2025年10月15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3)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仍继续遵守前述承诺。(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相关承诺,且在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对股份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锁定期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遵守上述承诺。(3)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违反该承诺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减持股份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将严格执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目前没有投资或控制其他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也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不会、并保证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或经营实体,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公司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不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3)对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将通过各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公司;(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采取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5)如因本人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赔偿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实际损失。(6)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业已披露的情形之外,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人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人、本人关联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人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人将确保本人及本人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正、自愿、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4)本人不会、并保证本人关联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人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6)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投矿业、中航重机、姚新春、中和上大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业已披露的情形之外,本公司/本人控股、实际控制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以下合称“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公司/本人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本人将确保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正、自愿、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4)本公司/本人不会、并保证本公司/本人关联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承诺不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利用大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6)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止。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京津冀基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业已披露的情形之外,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且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在和将来均不利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任何形式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及在本企业权利所及范围内,本企业将确保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正、自愿、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4)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5)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6)本承诺函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止。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孙继兵、赵曰健、李爱民、栾吉哲、张阳阳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 | 公司董事尉丽峰 | 稳定股价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10 | 2027年10 | 正在履行中 |
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承诺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 月16日 | 月15日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稳定股价承诺 | (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3)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有)。 | 2024年10月16日 | 2027年10月15日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就股份回购及购回的承诺:(1)启动股份回购措施的条件本次发行完成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上市申请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及时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2)股份回购措施的启动程序1)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前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认定或处罚文件生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的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其他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存在老股配售的,公司将督促实施配售的股东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就不存在欺诈发行的声明与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就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3)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栾东海、孙继兵、赵曰健、尉丽峰、李爱民、栾吉哲、张阳阳、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保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栾东海、孙继兵、赵曰健、尉丽峰、李爱民、栾吉哲、张阳阳、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高全喜、王新建、郑险峰、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栾东海 | 其他承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就股份回购及购回的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如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公司上市申请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承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立 | 其他承诺 | 本次发行中介服务机构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1)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的承诺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时所作承诺 |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做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发行人律师嘉源的承诺如因本所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所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做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审计机构及验资复核机构立信的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资产评估机构天健兴业的承诺本公司承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12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之专业结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按照相关法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且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机构股东中航重机、国投矿业、中和上大、桐乡特盖特、上海南创、康德投资、嘉兴上大 | 其他承诺 | 公司机构股东国投矿业、中航重机、中和上大、桐乡特盖特、上海南创、康德投资、嘉兴上大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如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企业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机构股东京津冀基金 | 其他承诺 | 公司机构股东京津冀基金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企业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如本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企业将暂停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应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明确书面要求不得转让的将遵守前述要求,直至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或按照认定赔偿金额相应履行赔偿义务;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栾东海、孙继兵、赵曰健、李爱民、栾吉哲、张阳阳、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高全喜、王新建、郑险峰、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栾东海、孙继兵、赵曰健、李爱民、栾吉哲、张阳阳、姚俊臣、赵爱民、金锦萍、袁蓉丽、高全喜、王新建、郑险峰、王艳华、高圣勇、杨清凯、卢国海、张建改、徐志博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且公司有权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尉丽峰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尉丽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亦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5)本人将暂停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且公司有权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姚新春、周军、程刚、崔校海、董献、冯佳、冯娅娟、李爱军、李晓华、李燕青、梁芬、刘士强、孟庆钢、史立双、谭健 | 其他承诺 | 持有公司股份的姚新春等自然人股东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措施的承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如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东、王晓冬、夏磊、肖志敏、徐庆祥、许仁良、杨祎、叶柒平、余良兵、张成国、张佩英、张欣杰、张瑄、赵鹏跃、赵运堂、左家荣、余良兵 |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5)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及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对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事项承诺如下:(1)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公司存在以下股权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中金公司的资管业务管理账户、中金财富融资融券账户、中金香港CICCFinancialTradingLimited、中金基金管理的账户、中金公司融资融券专户在二级市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中航重机1,909,049股股份,约占中航重机总股本的0.1297%。中航重机直接持有发行人50,000,000股股份,因此中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通过中航重机间接持有发行人64,83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0.0232%。(2)除上述第1条所述情形之外,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3)公司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2024年10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发行人作出承诺如下:(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2)在本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本公司将不进行现金分红或提出现金分红的方案。 | 2022年06月29日 | 2024年10月15日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9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顺玺、解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年,1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55万元、人民币1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65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航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16 | 0.01% | 3,000 | 否 | 银行转账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
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A14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5,393.98 | 2.15% | 3,500 | 是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
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A3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2,340.6 | 0.93% | 0 | 是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
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A4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1,680.24 | 0.67% | 500 | 是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
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A1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1,156.81 | 0.46% | 0 | 是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集团控制的企业 | |||||||||||||
中航工业集团其他下属企业 | 股东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企业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产品 | 依据市场价格定价 | 市场价格 | 5,236.12 | 2.10% | 19,950 | 否 | 银行转账、承兑汇票 | 未偏离市场价 | 公司于2024年10月上市,2024年度的预计情况未披露。 | |
合计 | -- | -- | 15,823.75 | -- | 26,95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注:与中航工业集团控制的A14、A3、A4、A1发生的实际关联交易金额系在预计总额范围内调剂使用。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2,000 | 31,000 | 0 | 0 |
合计 | 32,000 | 31,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8,900,000 | 100.00% | 22,316,151 | 22,316,151 | 301,216,151 | 81.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0,000,000 | 35.86% | 3,110,751 | 3,110,751 | 103,110,751 | 27.73%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8,900,000 | 64.14% | 19,202,372 | 19,202,372 | 198,102,372 | 53.27%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8,700,000 | 21.05% | 19,192,024 | 19,192,024 | 77,892,024 | 20.9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0,200,000 | 43.10% | 10,348 | 10,348 | 120,210,348 | 32.33% | |||
4、外资持股 | 3,028 | 3,028 | 3,028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3,028 | 3,028 | 3,028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650,516 | 70,650,516 | 70,650,516 | 19.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70,650,516 | 70,650,516 | 70,650,516 | 19.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78,900,000 | 100.00% | 92,966,667 | 92,966,667 | 371,866,667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已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6.666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27,890万股增至37,186.6667万股。本次股份变动后,本报告期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48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5488元/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00元。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发前限售股东 | 278,900,000 | 278,9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10月16日2027年10月16日 |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098,889 | 3,098,889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 | 2025年10月16日 | ||
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8,889 | 3,098,889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 | 2025年10月16日 | ||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98,889 | 3,098,889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 | 2025年10月16日 | ||
中金上大1号资管计划 | 9,296,666 | 9,296,666 |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 | 2025年10月16日 | ||
首发网下发行限售股东 | 3,722,818 | 3,722,818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份,限售6个月 | 2025年4月16日 | ||
合计 | 278,900,000 | 22,316,151 | 0 | 301,216,15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适用□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4年09月30日 | 6.88元 | 92,966,667 | 2024年10月16日 | 92,966,667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4年10月15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27,890万股增至37,186.6667万股。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69,958.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3%;负债总额为184,095.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9%。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52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3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栾东海 | 境内自然人 | 15.13% | 56,250,000 | 0 | 56,25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5% | 50,000,000 | 0 | 5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45% | 50,000,000 | 0 | 50,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和上大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9% | 29,700,000 | 0 | 29,7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姚新春 | 境内自然人 | 4.03% | 15,000,000 | 0 | 1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03% | 15,000,000 | 0 | 15,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沈领姐 | 境内自然人 | 2.55% | 9,500,000 | 0 | 9,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50% | 9,296,666 | 9,296,666 | 9,296,666 | 0 | 不适用 | 0 | |||||||||
周军 | 境内自然人 | 2.29% | 8,500,000 | 0 | 8,5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桐乡特盖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 | 6,000,000 | 0 | 6,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中金公司-中国银行-中金上大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成为前10名股东。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栾东海持有中和上大有限公司51%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在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中金上大1号资管计划中持有18.13%份额;周军在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中金上大1号资管计划中持有20.72%份额。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丁进 | 27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4,900 |
刘文俊 | 26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200 |
魏大庆 | 24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700 |
李新华 | 23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500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800 |
郑昊 | 18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400 |
闫茂国 | 18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400 |
张跃进 | 1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400 |
高士珍 | 13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500 |
刘应清 | 1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股东丁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74,900股;股东李新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5,500股;股东郑昊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4,4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栾东海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为上大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栾东海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中和上大有限公司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栾东海先生为上大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持有中和上大有限公司51%的出资额并担任其执行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适用□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冉兴 | 1996年11月14日 | 147,204.909万元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股权投资及经营管理;军民共用液压件、液压系统、锻件、铸件、换热器、飞机及航空发动机附件,汽车零备件的研制、开发、制造、修理及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液压、锻件、铸件、换热器技术开发、转让和咨询服务;物流;机械冷热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冯苏京 | 2015年07月10日 | 200,000万元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限售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67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郭顺玺、解飞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0067号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大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大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大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收入,“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4年度上大股份营业收入人民币250,849.07万元,较上期上升23.29%。上大股份确认收入的一般原则为公司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由于营业收入是上大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确认是否恰当对上大股份财务数据有重大影响,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2、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并与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检查已确认收入的合理性;3、选取合同样本并对合同进行“五步法”分析,判断履约义务构成和控制权转移的时点,进而评估上大股份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和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收入交易,按照分层抽样的方式选取样本量进行函证,对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及本期销售金额进行函证,以进一步检查本期销售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同时核对应收或合同负债余额是否与客户一致,并核对发票、合同、出库单、称重单、签收单、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单据,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称重单、签收单、产品质量证明书等单据,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减值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8、金融工具“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应收票据、3、应收账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上大股份的应收票据余额为人民币30,625.99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040.32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64,390.65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3,492.19万元。由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值,我们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1、了解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5、结合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6、检查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或披露。 |
四、其他信息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上大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大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上大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上大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大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5年2月24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1,033,413.23 | 221,191,134.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5,856,746.87 | 386,390,236.75 |
应收账款 | 608,984,554.68 | 340,920,853.18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982,114.71 | 158,515,324.36 |
预付款项 | 8,334,168.27 | 6,455,944.7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24,656.06 | 1,149,845.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36,082,161.78 | 869,520,811.8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187,456.05 | 19,778,722.59 |
流动资产合计 | 2,628,185,271.65 | 2,003,922,873.2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23,962,569.88 | 858,287,810.71 |
在建工程 | 78,564,281.09 | 44,519,595.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10,823.55 | 403,129.65 |
无形资产 | 49,953,364.85 | 51,930,076.4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52,129.23 | 8,685,217.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159,579.54 | 49,116,645.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1,402,748.14 | 1,012,942,474.58 |
资产总计 | 3,699,588,019.79 | 3,016,865,347.8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3,305,199.63 | 371,280,554.5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48,852,292.83 | 330,629,637.22 |
应付账款 | 417,365,821.65 | 308,314,795.5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841,095.48 | 28,499,475.5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646,574.16 | 20,814,619.36 |
应交税费 | 5,442,342.30 | 7,020,932.58 |
其他应付款 | 2,744,414.70 | 1,583,884.6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206,892.44 | 152,282,508.18 |
其他流动负债 | 50,674,888.43 | 93,792,610.82 |
流动负债合计 | 1,455,079,521.62 | 1,314,219,018.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73,113,413.34 | 220,166,530.68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249,507.17 | 24,001.8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1,473,211.19 | 334,269,037.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163.59 | 60,469.4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5,880,295.29 | 554,520,039.63 |
负债合计 | 1,840,959,816.91 | 1,868,739,058.0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371,866,667.00 | 278,9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1,556,102.11 | 505,596,527.1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064,366.82 | 25,906,799.7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83,141,066.95 | 337,722,962.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58,628,202.88 | 1,148,126,289.78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58,628,202.88 | 1,148,126,289.7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99,588,019.79 | 3,016,865,347.84 |
法定代表人:栾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改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云辉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08,490,666.34 | 2,034,639,000.77 |
其中:营业收入 | 2,508,490,666.34 | 2,034,639,000.7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73,136,157.71 | 1,884,212,076.02 |
其中:营业成本 | 2,159,477,721.94 | 1,691,166,217.1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082,438.43 | 6,479,717.31 |
销售费用 | 25,067,304.12 | 19,697,250.41 |
管理费用 | 50,818,118.17 | 40,568,413.75 |
研发费用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财务费用 | 26,370,556.92 | 33,904,018.00 |
其中:利息费用 | 28,678,672.31 | 34,838,156.49 |
利息收入 | 2,665,774.94 | 1,229,502.58 |
加:其他收益 | 49,178,744.33 | 38,630,753.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21,011.89 | 597,554.2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652,923.97 | -14,857,991.9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57,372.07 | -9,809,402.7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 92,723.3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175,743,968.81 | 165,080,561.49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072.98 | 116,346.09 |
减:营业外支出 | 474,922.26 | 500,929.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346,119.53 | 164,695,978.43 |
减:所得税费用 | 13,770,448.35 | 13,890,715.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0 | 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488 | 0.540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488 | 0.540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栾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改会计机构负责人:姚云辉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31,877,531.28 | 1,811,310,577.54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938,046.37 | 82,786,285.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47,815,577.65 | 1,894,096,863.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00,102,590.84 | 1,558,034,169.6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6,685,277.62 | 116,325,579.8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02,480.44 | 19,914,869.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118,158.47 | 122,703,349.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5,108,507.37 | 1,816,977,967.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07,070.28 | 77,118,895.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777.78 | 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277,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14,777.78 | 277,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0,045,325.90 | 96,167,105.4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045,325.90 | 96,167,105.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30,548.12 | -95,890,105.4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84,893,687.83 | 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1,282,400.00 | 430,700,736.1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6,176,087.83 | 430,700,736.1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94,100,736.16 | 291,39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54,941.02 | 30,797,477.0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01,452.20 | 19,794,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7,957,129.38 | 341,986,977.0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8,218,958.45 | 88,713,759.1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339.42 | 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932,820.03 | 69,942,549.0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191,334.34 | 26,248,785.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124,154.37 | 96,191,334.34 |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78,900,000.00 | 505,596,527.19 | 25,906,799.70 | 337,722,962.89 | 1,148,126,289.78 | 1,148,126,289.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8,900,000.00 | 505,596,527.19 | 25,906,799.70 | 337,722,962.89 | 1,148,126,289.78 | 1,148,126,289.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2,966,667.00 | 455,959,574.92 | 16,157,567.12 | 145,418,104.06 | 710,501,913.10 | 710,501,913.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575,671.18 | 161,575,671.18 | 161,575,671.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2,966,667.00 | 455,959,574.92 | 548,926,241.92 | 548,926,241.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2,966,667.00 | 455,536,650.04 | 548,503,317.04 | 548,503,317.04 | |||||||||||
2.其他权益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22,924.88 | 422,924.88 | 422,924.8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157,567.12 | -16,157,567.1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157,567.12 | -16,157,567.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8,219,278.00 | 8,219,278.00 | 8,219,278.00 | |||||||||
2.本期使用 | 8,219,278.00 | 8,219,278.00 | 8,219,278.0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71,866,667.00 | 961,556,102.11 | 42,064,366.82 | 483,141,066.95 | 1,858,628,202.88 | 1,858,628,202.8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78,900,000.00 | 505,450,074.10 | 10,826,273.40 | 201,998,226.19 | 997,174,573.69 | 997,174,573.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78,900,000.00 | 505,450,074.10 | 10,826,273.40 | 201,998,226.19 | 997,174,573.69 | 997,174,573.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6,453.09 | 15,080,526.30 | 135,724,736.70 | 150,951,716.09 | 150,951,716.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0,805,263.00 | 150,805,263.00 | 150,805,263.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146,453.09 | 146,453.09 | 146,453.09 |
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6,453.09 | 146,453.09 | 146,453.0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80,526.30 | -15,080,52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80,526.30 | -15,080,526.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4,109,638.98 | 4,109,638.98 | 4,109,638.98 | |||||||||
2.本期使用 | 4,109,638.98 | 4,109,638.98 | 4,109,638.9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78,900,000.00 | 505,596,527.19 | 25,906,799.70 | 337,722,962.89 | 1,148,126,289.78 | 1,148,126,289.7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或“上大股份”)前身为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有限公司,2007年8月在清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注册号为13053400000059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万元。
2020年12月,公司申请设立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约定以基准日2020年4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共计折合股本27,890.00万股,净资产与股本的差异计入资本公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7,186.6667万股。2024年10月16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上大股份,股票代码:301522。
法定代表人:栾东海
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挥公大道16号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
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航空、航天、核电、船舶、兵器、石化、高铁、电力及高端装备制造业所需的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高强钢、特种不锈钢、工模具钢及特种合金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废旧合金的回收、分类、清洗、纯净化再生、销售;特种合金再生利用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4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收入确认等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余额≥1,000.00万元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总额的≥1,00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0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增加金额≥500.00万元 |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当期事项和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至2年 | 10.00 | 10.00 |
2至3年 | 30.00 | 30.00 |
3至4年 | 50.00 | 5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将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及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划分为组合一,将其他银行及财务公司划分为组合二。对于组合一: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应收款项融资”、组合二: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应收票据”。
对于上述中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不终止确认,不予出表。对已背书未到期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已贴现未到期列报至短期借款。
应收票据信用损失准备: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相关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对组合二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汇票按1%计提比例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按照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中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已签订销售合同的按合同售价、无合同售价按6个月内同类合同售价、无同类合同售价按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0、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1、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2、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年-40年 | 5% | 2.375%-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15年 | 5% | 19%-6.3%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1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平均年限法 |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
软件 | 1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商标权 | 10年 | 平均年限法 | 商标权证年限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7、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18、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20、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1、股份支付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22、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生产商品,并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客户验收后在签收凭据上签字即取得产品的控制权,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后的签收凭据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23、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4、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6、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8、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无形资产 | 0.0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营业成本、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0.00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2022年11月7日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13000348),减免有效期三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财函(2023)26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本公司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961.00 | 27,939.30 |
银行存款 | 487,096,193.37 | 96,163,395.04 |
其他货币资金 | 183,909,258.86 | 124,999,799.70 |
合计 | 671,033,413.23 | 221,191,134.04 |
其他说明:
无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9,148,323.33 | 224,670,723.37 |
商业承兑票据 | 127,111,575.35 | 180,769,101.48 |
坏账准备 | -10,403,151.81 | -19,049,588.10 |
合计 | 295,856,746.87 | 386,390,236.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306,259,898.68 | 100.00% | 10,403,151.81 | 3.40% | 295,856,746.87 | 405,439,824.85 | 100.00% | 19,049,588.10 | 4.70% | 386,390,236.75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9,148,323.33 | 58.50% | 1,791,483.23 | 1.00% | 177,356,840.10 | 224,670,723.37 | 55.41% | 2,246,707.23 | 1.00% | 222,424,016.14 |
商业承兑汇票 | 127,111,575.35 | 41.50% | 8,611,668.58 | 6.77% | 118,499,906.77 | 180,769,101.48 | 44.59% | 16,802,880.87 | 9.30% | 163,966,220.61 |
合计 | 306,259,898.68 | 100.00% | 10,403,151.81 | 3.40% | 295,856,746.87 | 405,439,824.85 | 100.00% | 19,049,588.10 | 4.70% | 386,390,236.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79,148,323.33 | 1,791,483.23 | 1.00% |
合计 | 179,148,323.33 | 1,791,483.2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于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汇票按1%计提比例确认损失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7,111,575.35 | 8,611,668.58 | 6.77% |
合计 | 127,111,575.35 | 8,611,668.5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应收款项连续账龄的原则,按照应收款项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中评估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46,707.23 | 455,224.00 | 1,791,483.23 | |||
商业承兑汇票 | 16,802,880.87 | 8,191,212.29 | 8,611,668.58 | |||
合计 | 19,049,588.10 | 8,646,436.29 | 10,403,151.8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0,836,043.89 | |
商业承兑票据 | 16,695,170.00 | |
合计 | 107,531,213.89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0,847,139.07 | 349,690,411.20 |
1至2年 | 40,191,169.10 | 9,185,210.16 |
2至3年 | 2,868,171.96 | 638,112.00 |
3年以上 | 0.00 | 7,975.02 |
3至4年 | 0.00 | 0.00 |
4至5年 | 0.00 | 7,975.02 |
5年以上 | 0.00 | 0.00 |
合计 | 643,906,480.13 | 359,521,708.3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43,906,480.13 | 100.00% | 34,921,925.45 | 5.42% | 608,984,554.68 | 359,521,708.38 | 100.00% | 18,600,855.20 | 5.17% | 340,920,853.1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43,906,480.13 | 100.00% | 34,921,925.45 | 5.42% | 608,984,554.68 | 359,521,708.38 | 100.00% | 18,600,855.20 | 5.17% | 340,920,853.18 |
合计 | 643,906,480.13 | 100.00% | 34,921,925.45 | 5.42% | 608,984,554.68 | 359,521,708.38 | 100.00% | 18,600,855.20 | 5.17% | 340,920,853.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00,847,139.07 | 30,042,356.95 | 5.00% |
1至2年 | 40,191,169.10 | 4,019,116.91 | 10.00% |
2至3年 | 2,868,171.96 | 860,451.59 | 30.00%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43,906,480.13 | 34,921,925.4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按照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要求,应收账款为采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在新准则框架下,对于没有重大融资成分合同资产、贸易性应收账款,租赁准则规范的贸易性租赁应收款,持有企业一般缺乏完善成熟的风险管理系统,因此准则允许采用简化模型。
采用简化模型时对损失风险的计量,将应收款项分类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其中应收账款中包括了报表科目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商业承兑汇票还原至应收账款的金额,其他应收款则为报表科目的其他应收款;均采用过去三年的账龄计提组合的应收款项账龄分布计算各账龄段的迁徙率,当年迁徙率为上年末该账龄余额至下年末仍未收回的金额占上年末该账龄余额的比重;根据迁徙率计算历史损失率后考虑前瞻性影响,按照1.05的前瞻性系数,计算预期损失准备(5年以上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不满100%的调整为100%)。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18,600,855.20 | 16,321,070.25 | 34,921,925.45 | |||
合计 | 18,600,855.20 | 16,321,070.25 | 34,921,925.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不适用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A14 | 51,010,002.97 | 51,010,002.97 | 7.92% | 2,550,500.15 |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49,346,151.98 | 49,346,151.98 | 7.66% | 2,467,307.60 | |
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司 | 41,841,919.20 | 41,841,919.20 | 6.50% | 2,092,095.96 | |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 35,185,113.04 | 35,185,113.04 | 5.46% | 1,759,255.65 | |
湖州久立穿孔有限公司 | 32,103,287.48 | 32,103,287.48 | 4.99% | 1,605,164.37 | |
合计 | 209,486,474.67 | 209,486,474.67 | 32.53% | 10,474,323.73 |
4、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02,982,114.71 | 158,515,324.36 |
合计 | 102,982,114.71 | 158,515,324.36 |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元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24,656.06 | 1,149,845.76 |
合计 | 724,656.06 | 1,149,845.76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58,515,324.36 | 102,982,114.71 | 158,515,324.36 | 102,982,114.71 | ||
合计 | 158,515,324.36 | 102,982,114.71 | 158,515,324.36 | 102,982,114.7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635,000.00 | 943,831.35 |
押金 | 54,550.00 | 151,200.00 |
员工备用金 | 34,638.43 | |
往来款 | 11,604.00 | |
其他 | 73,914.27 | 69,090.18 |
合计 | 763,464.27 | 1,210,363.96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50,764.27 | 1,210,363.96 |
1至2年 | 12,700.00 | |
合计 | 763,464.27 | 1,210,363.96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63,464.27 | 100.00% | 38,808.21 | 5.08% | 724,656.06 | 1,210,363.96 | 100.00% | 60,518.20 | 5.00% | 1,149,845.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763,464.27 | 100.00% | 38,808.21 | 5.08% | 724,656.06 | 1,210,363.96 | 100.00% | 60,518.20 | 5.00% | 1,149,845.76 |
合计 | 763,464.27 | 100.00% | 38,808.21 | 5.08% | 724,656.06 | 1,210,363.96 | 100.00% | 60,518.20 | 5.00% | 1,149,845.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内 | 750,764.27 | 37,538.21 | 5.00% |
1-2年 | 12,700.00 | 1,270.00 | 10.00% |
合计 | 763,464.27 | 38,808.2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0,518.20 | 60,518.2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本期转回 | 21,709.99 | 21,709.99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8,808.21 | 38,808.2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单位:元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上年年末余额 | 1,210,363.96 | 1,210,363.96 | ||
上年年末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
本期终止确认 | 446,899.69 | 446,899.69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763,464.27 | 763,464.2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账龄组合 | 60,518.20 | 21,709.99 | 38,808.21 | |||
合计 | 60,518.20 | 21,709.99 | 38,808.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400,000.00 | 1年以内 | 52.39% | 20,000.00 |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00,000.00 | 1年以内 | 13.10% | 5,000.00 |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90,000.00 | 1年以内 | 11.79% | 4,500.00 |
A29 | 保证金 | 45,000.00 | 1年以内 | 5.89% | 2,250.00 |
刘承莉 | 押金 | 29,000.00 | 1年以内 | 3.80% | 1,450.00 |
合计 | 664,000.00 | 86.97% | 33,200.00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334,168.27 | 100.00% | 6,455,944.77 | 100.00% |
合计 | 8,334,168.27 | 6,455,944.7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正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481,792.99 | 53.78 |
爱力德欣安真空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 610,528.00 | 7.33 |
唐山鑫惠丰重工冶锻有限公司 | 436,983.50 | 5.24 |
上海优耐瑞泵业有限公司 | 356,000.00 | 4.27 |
邯郸新兴特种管材有限公司 | 318,995.00 | 3.83 |
合计 | 6,204,299.49 | 74.45 |
其他说明:
无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05,341,494.67 | 728,436.86 | 504,613,057.81 | 400,097,061.70 | 1,587,920.47 | 398,509,141.23 |
在产品 | 118,204,588.08 | 1,018,958.27 | 117,185,629.81 | 147,267,121.12 | 719,632.94 | 146,547,488.18 |
库存商品 | 70,094,157.84 | 1,098,427.75 | 68,995,730.09 | 67,714,558.67 | 1,343,342.01 | 66,371,216.66 |
周转材料 | 28,838,697.82 | 0.00 | 28,838,697.82 | 27,446,912.62 | 0.00 | 27,446,912.62 |
发出商品 | 13,817,869.23 | 0.00 | 13,817,869.23 | 10,339,810.84 | 0.00 | 10,339,810.84 |
委托加工物资 | 45,214,797.60 | 251,256.86 | 44,963,540.74 | 84,241,003.45 | 101,359.33 | 84,139,644.12 |
自制半成品 | 158,641,621.20 | 973,984.92 | 157,667,636.28 | 137,551,690.18 | 1,385,092.02 | 136,166,598.16 |
合计 | 940,153,226.44 | 4,071,064.66 | 936,082,161.78 | 874,658,158.58 | 5,137,346.77 | 869,520,811.81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87,920.47 | 728,436.86 | 0.00 | 1,587,920.47 | 0.00 | 728,436.86 |
在产品 | 719,632.94 | 981,045.16 | 0.00 | 681,719.83 | 0.00 | 1,018,958.27 |
库存商品 | 1,343,342.01 | 978,500.66 | 0.00 | 1,223,414.92 | 0.00 | 1,098,427.75 |
周转材料 | 0.00 | 0.00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1,359.33 | 251,256.86 | 0.00 | 101,359.33 | 0.00 | 251,256.86 |
自制半成品 | 1,385,092.02 | 942,033.63 | 0.00 | 1,353,140.73 | 0.00 | 973,984.92 |
合计 | 5,137,346.77 | 3,881,273.17 | 0.00 | 4,947,555.28 | 0.00 | 4,071,064.66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3,839,806.15 | 8,258,899.81 |
待摊贴现利息 | 347,649.90 | 306,426.57 |
预付IPO中介机构费用 | 11,213,396.21 | |
合计 | 4,187,456.05 | 19,778,722.59 |
其他说明:
无
9、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23,962,569.88 | 858,287,810.71 |
合计 | 923,962,569.88 | 858,287,810.71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7,290,236.72 | 633,495,341.96 | 7,808,399.00 | 5,862,218.75 | 1,194,733.94 | 1,155,650,930.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16,740.82 | 110,230,714.66 | 511,460.11 | 983,570.15 | 1,880,092.39 | 132,322,578.13 |
(1)购置 | 3,374,762.35 | 308,805.24 | 393,146.72 | 1,880,092.39 | 5,956,806.7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716,740.82 | 106,855,952.31 | 202,654.87 | 590,423.43 | 126,365,771.43 | |
(3 |
)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487.41 | 869,310.88 | 3,200.00 | 88,818.73 | 998,817.02 | |
(1)处置或报废 | 37,487.41 | 869,310.88 | 3,200.00 | 88,818.73 | 998,817.02 | |
4.期末余额 | 525,969,490.13 | 742,856,745.74 | 8,316,659.11 | 6,756,970.17 | 3,074,826.33 | 1,286,974,691.4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5,691,090.59 | 212,247,393.63 | 6,670,042.10 | 2,200,488.88 | 554,104.46 | 297,363,119.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28,132.89 | 52,271,127.46 | 589,098.04 | 729,680.78 | 275,374.87 | 66,393,414.04 |
(1)计提 | 12,528,132.89 | 52,271,127.46 | 589,098.04 | 729,680.78 | 275,374.87 | 66,393,414.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71.20 | 651,523.11 | 3,040.00 | 84,377.79 | 744,412.10 | |
(1)处置或报废 | 5,471.20 | 651,523.11 | 3,040.00 | 84,377.79 | 744,412.10 | |
4.期末余额 | 88,213,752.28 | 263,866,997.98 | 7,256,100.14 | 2,845,791.87 | 829,479.33 | 363,012,121.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7,755,737.85 | 478,989,747.76 | 1,060,558.97 | 3,911,178.30 | 2,245,347.00 | 923,962,569.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1,599,146.13 | 421,247,948.33 | 1,138,356.90 | 3,661,729.87 | 640,629.48 | 858,287,810.7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2#库房南侧扩建 | 1,394,983.04 | 属于扩建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
其他说明:
无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564,281.09 | 44,519,595.52 |
合计 | 78,564,281.09 | 44,519,595.5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项目 | 13,312,219.01 | 13,312,219.01 | 6,101,022.69 | 6,101,022.69 | ||
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 | 61,236,336.23 | 61,236,336.23 | 37,600,364.66 | 37,600,364.66 | ||
其他 | 4,015,725.85 | 4,015,725.85 | 818,208.17 | 818,208.17 | ||
合计 | 78,564,281.09 | 78,564,281.09 | 44,519,595.52 | 44,519,595.5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项目 | 50,000,000.00 | 6,101,022.69 | 7,785,691.43 | 574,495.11 | 13,312,219.01 | 49.25% | 49.25% | 自筹 | ||||
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高温合金建设项目 | 1,052,490,000.00 | 37,600,364.66 | 146,306,407.45 | 122,670,435.88 | 61,236,336.23 | 26.02% | 26.02% | 自筹 | ||||
合计 | 1,102,490,000.00 | 43,701,387.35 | 154,092,098.88 | 123,244,930.99 | 74,548,555.24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1、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73,048.08 | 236,708.08 | 1,709,756.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0,448.09 | 376,903.42 | 2,547,351.51 |
—新增租赁 | 2,170,448.09 | 376,903.42 | 2,547,351.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2,315.42 | 236,708.08 | 1,499,023.50 |
—转出至固定资产 | |||
—处置 | 1,262,315.42 | 236,708.08 | 1,499,023.50 |
4.期末余额 | 2,381,180.75 | 376,903.42 | 2,758,084.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12,956.27 | 193,670.24 | 1,306,626.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2,647.71 | 87,009.90 | 739,657.61 |
(1)计提 | 652,647.71 | 87,009.90 | 739,657.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2,315.42 | 236,708.08 | 1,499,023.50 |
(1)处置 | 1,262,315.42 | 236,708.08 | 1,499,023.50 |
4.期末余额 | 503,288.56 | 43,972.06 | 547,260.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77,892.19 | 332,931.36 | 2,210,823.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60,091.81 | 43,037.84 | 403,129.6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873,226.75 | 7,689,068.62 | 188,679.25 | 66,750,974.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58,873,226.75 | 7,689,068.62 | 188,679.25 | 66,750,974.6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38,963.56 | 1,095,985.77 | 85,948.80 | 14,820,89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7,464.48 | 775,413.96 | 23,833.20 | 1,976,711.64 | |
(1)计提 | 1,177,464.48 | 775,413.96 | 23,833.20 | 1,976,711.64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4,816,428.04 | 1,871,399.73 | 109,782.00 | 16,797,609.7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56,798.71 | 5,817,668.89 | 78,897.25 | 49,953,364.8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234,263.19 | 6,593,082.85 | 102,730.45 | 51,930,076.4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9,434,950.13 | 7,415,242.52 | 42,848,308.27 | 6,427,246.25 |
政府补助 | 12,518,638.68 | 1,877,795.80 | 13,599,638.69 | 2,039,945.80 |
股份支付 | 1,727,272.71 | 259,090.91 | 1,304,347.83 | 195,652.17 |
租赁负债 | 1,916,399.61 | 287,459.94 | 149,152.42 | 22,372.86 |
合计 | 65,597,261.13 | 9,839,589.17 | 57,901,447.21 | 8,685,217.0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210,823.55 | 331,623.53 | 403,129.65 | 60,469.45 |
合计 | 2,210,823.55 | 331,623.53 | 403,129.65 | 60,469.45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7,459.94 | 9,552,129.23 | 8,685,217.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7,459.94 | 44,163.59 | 60,469.45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7,159,579.54 | 7,159,579.54 | 49,116,645.13 | 49,116,645.13 | ||
合计 | 7,159,579.54 | 7,159,579.54 | 49,116,645.13 | 49,116,645.13 |
其他说明:
无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3,909,258.86 | 183,909,258.86 | 保证金 | 保证金 | 124,999,799.70 | 124,999,799.70 | 保证金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07,531,213.89 | 107,531,213.89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177,013,167.60 | 177,013,167.60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背书贴现未到期票据 |
固定资产 | 724,306,913.18 | 483,274,874.54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698,779,059.37 | 484,216,567.26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及融资租赁抵押 |
无形资产 | 58,873,226.75 | 44,056,798.71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58,873,226.75 | 45,234,263.19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 |
合计 | 1,074,620,612.68 | 818,772,146.00 | 1,059,665,253.42 | 831,463,797.75 |
其他说明:
无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249,052,400.00 | 195,100,736.16 |
信用借款 | 44,600,000.00 | 49,000,000.00 |
贴现票据 | 59,435,667.87 | 86,925,488.61 |
计提应付借款利息 | 217,131.76 | 254,329.78 |
合计 | 353,305,199.63 | 371,280,554.5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保证借款249,052,400.00元,由大股东栾东海及配偶李爱玲作为保证人。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448,852,292.83 | 329,629,637.22 |
合计 | 448,852,292.83 | 330,629,637.22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 | 409,745,093.48 | 302,321,075.95 |
1-2年 | 6,308,473.11 | 4,050,213.67 |
2-3年 | 766,620.60 | 1,916,768.88 |
3年以上 | 545,634.46 | 26,737.00 |
合计 | 417,365,821.65 | 308,314,795.5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东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601,120.94 | 尚未结算 |
西安桃园冶金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588,000.00 | 尚未结算 |
河北卓尔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66,000.00 | 尚未结算 |
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 | 256,780.00 | 尚未结算 |
济南盛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5,931,900.94 |
其他说明:
无
2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744,414.70 | 1,583,884.65 |
合计 | 2,744,414.70 | 1,583,884.65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员工往来 | 2,714,893.19 | 1,551,483.05 |
其他 | 29,521.51 | 32,401.60 |
合计 | 2,744,414.70 | 1,583,884.65 |
其他说明:
无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841,095.48 | 28,499,475.57 |
合计 | 19,841,095.48 | 28,499,475.5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814,619.36 | 129,263,106.73 | 128,431,151.93 | 21,646,574.1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236,369.84 | 9,236,369.84 | ||
合计 | 20,814,619.36 | 138,499,476.57 | 137,667,521.77 | 21,646,574.16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814,619.36 | 114,154,128.71 | 113,322,173.91 | 21,646,574.16 |
2、职工福利费 | 2,978,289.63 | 2,978,289.63 | ||
3、社会保险费 | 5,908,035.02 | 5,908,035.0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149,282.42 | 5,149,282.42 |
工伤保险费 | 758,752.60 | 758,752.60 | ||
4、住房公积金 | 3,939,570.80 | 3,939,570.8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83,082.57 | 2,283,082.57 | ||
合计 | 20,814,619.36 | 129,263,106.73 | 128,431,151.93 | 21,646,574.1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846,242.96 | 8,846,242.96 | ||
2、失业保险费 | 390,126.88 | 390,126.88 | ||
合计 | 9,236,369.84 | 9,236,369.84 |
其他说明:
无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6,706.55 | |
企业所得税 | 4,475,037.94 | 6,525,441.02 |
个人所得税 | 343,986.59 | 242,006.16 |
印花税 | 590,224.41 | 246,985.34 |
环境保护税 | 6,386.81 | 6,500.06 |
合计 | 5,442,342.30 | 7,020,932.58 |
其他说明:
无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4,540,000.00 | 149,9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57,357.5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6,892.44 | 125,150.60 |
合计 | 135,206,892.44 | 152,282,508.18 |
其他说明:
无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账款税费 | 2,579,342.41 | 3,704,931.83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48,095,546.02 | 90,087,678.99 |
合计 | 50,674,888.43 | 93,792,610.8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不适用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8,000,000.00 | 13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9,8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4,960,000.00 | 60,000,000.00 |
计提应付借款利息 | 153,413.34 | 366,530.68 |
合计 | 73,113,413.34 | 220,166,530.68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止,抵押借款9,270.00万元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进行抵押;保证借款2,980.00万元,由大股东栾东海及配偶李爱玲作为保证人。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916,399.61 | 149,152.4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66,892.44 | -125,150.60 |
合计 | 1,249,507.17 | 24,001.8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34,269,037.68 | 4,244,800.00 | 27,040,626.49 | 311,473,211.19 | |
合计 | 334,269,037.68 | 4,244,800.00 | 27,040,626.49 | 311,473,211.19 |
其他说明:
无
30、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78,900,000.00 | 92,966,667.00 | 92,966,667.00 | 371,866,667.00 |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96.666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7,186.6667万股。
31、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4,292,179.36 | 455,536,650.04 | 959,828,829.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04,347.83 | 422,924.88 | 1,727,272.71 | |
合计 | 505,596,527.19 | 455,959,574.92 | 961,556,102.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①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66,667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9,610,668.96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54,716,981.12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390,370.8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8,503,317.04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92,966,667.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5,536,650.04元。
②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嘉兴上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
32、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219,278.00 | 8,219,278.00 | ||
合计 | 8,219,278.00 | 8,219,278.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906,799.70 | 16,157,567.12 | 42,064,366.82 | |
合计 | 25,906,799.70 | 16,157,567.12 | 42,064,366.8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37,722,962.89 | 202,065,811.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7,585.46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37,722,962.89 | 201,998,226.1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157,567.12 | 15,080,526.3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3,141,066.95 | 337,722,962.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70,967,807.71 | 2,128,812,349.71 | 2,005,055,240.27 | 1,670,421,486.34 |
其他业务 | 37,522,858.63 | 30,665,372.23 | 29,583,760.50 | 20,744,730.78 |
合计 | 2,508,490,666.34 | 2,159,477,721.94 | 2,034,639,000.77 | 1,691,166,217.1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高温及高性能合金 | 1,463,165,395.77 | 1,177,202,123.35 | 1,463,165,395.77 | 1,177,202,123.35 |
高品质特种不锈钢 | 955,640,649.70 | 898,610,084.99 | 955,640,649.70 | 898,610,084.99 |
其他产品 | 52,161,762.24 | 53,000,141.37 | 52,161,762.24 | 53,000,141.37 |
其他业务收入 | 37,522,858.63 | 30,665,372.23 | 37,522,858.63 | 30,665,372.2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 | 1,621,870,223.78 | 1,475,631,378.91 | 1,621,870,223.78 | 1,475,631,378.91 |
西南 | 375,936,553.98 | 271,751,451.11 | 375,936,553.98 | 271,751,451.11 |
华北 | 226,131,092.86 | 193,186,020.12 | 226,131,092.86 | 193,186,020.12 |
西北 | 88,364,546.94 | 61,426,287.37 | 88,364,546.94 | 61,426,287.37 |
东北 | 76,355,562.43 | 59,791,724.32 | 76,355,562.43 | 59,791,724.32 |
华中 | 45,746,049.36 | 32,998,607.71 | 45,746,049.36 | 32,998,607.71 |
华南 | 27,233,427.41 | 26,954,509.43 | 27,233,427.41 | 26,954,509.43 |
境外 | 9,330,350.95 | 7,072,370.74 | 9,330,350.95 | 7,072,370.74 |
其他业务收入 | 37,522,858.63 | 30,665,372.23 | 37,522,858.63 | 30,665,372.23 |
合计 | 2,508,490,666.34 | 2,159,477,721.94 | 2,508,490,666.34 | 2,159,477,721.9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3,935,368.11 | 3,653,158.22 |
土地使用税 | 1,554,069.96 | 1,554,069.96 |
车船使用税 | 2,922.60 | 3,575.68 |
印花税 | 1,556,372.73 | 1,221,609.27 |
其他 | 33,705.03 | 47,304.18 |
合计 | 7,082,438.43 | 6,479,717.31 |
其他说明:
无
3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19,803,364.70 | 18,993,253.22 |
折旧及摊销 | 6,110,197.67 | 6,804,158.47 |
业务招待费 | 5,560,138.35 | 4,918,876.25 |
维护保养费 | 811,976.03 | 702,486.87 |
中介服务费 | 1,772,944.87 | 1,096,402.58 |
办公费 | 3,401,519.48 | 2,003,741.35 |
宣传费 | 6,433,562.41 | 122,641.51 |
工会经费 | 2,283,082.57 | 2,486,417.91 |
车辆使用费 | 614,737.95 | 680,793.23 |
环保费 | 687,170.24 | 577,481.83 |
差旅费 | 739,969.66 | 633,503.42 |
股份支付 | 422,924.88 | 146,453.09 |
评审费 | 1,946,087.76 | 1,018,605.17 |
其他 | 230,441.60 | 383,598.85 |
合计 | 50,818,118.17 | 40,568,413.75 |
其他说明:
无
38、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 | 10,754,620.54 | 10,630,997.23 |
业务招待费 | 7,680,191.79 | 4,669,508.76 |
差旅费 | 2,419,410.94 | 1,630,756.86 |
办公费 | 1,085,570.23 | 330,887.79 |
宣传费 | 2,309,108.58 | 1,442,708.89 |
车辆使用费 | 80,280.99 | 113,405.11 |
其他 | 738,121.05 | 878,985.77 |
合计 | 25,067,304.12 | 19,697,250.41 |
其他说明:
无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41,122,707.66 | 40,597,093.29 |
职工薪酬 | 34,590,578.99 | 29,632,935.73 |
折旧费 | 6,317,750.22 | 4,956,379.69 |
能源费 | 15,386,978.37 | 13,437,569.46 |
其他 | 6,902,002.89 | 3,772,481.26 |
合计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其他说明:
无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8,678,672.31 | 34,838,156.4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51,867.86 | 23,687.06 |
减:利息收入 | 2,665,774.94 | 1,229,502.58 |
汇兑损益 | -37,339.42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394,998.97 | 295,364.09 |
合计 | 26,370,556.92 | 33,904,018.0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2,985,420.01 | 26,572,345.46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6,193,324.32 | 12,058,408.30 |
合计 | 49,178,744.33 | 38,630,753.76 |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321,011.89 | 597,554.27 |
合计 | 4,321,011.89 | 597,554.27 |
其他说明:
无
43、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646,436.29 | -10,605,677.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321,070.25 | -4,206,639.9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709.99 | -45,675.03 |
合计 | -7,652,923.97 | -14,857,991.96 |
其他说明:
无
4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457,372.07 | -9,809,402.70 |
合计 | -5,457,372.07 | -9,809,402.70 |
其他说明:
无
45、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产处置利得 | 92,723.37 | |
合计 | 92,723.37 |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77,072.98 | 116,346.09 | 77,072.98 |
合计 | 77,072.98 | 116,346.09 | 77,072.98 |
其他说明:
无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8,000.00 | 148,000.00 | 208,00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36,450.96 | 280,931.47 | 236,450.96 |
其他 | 30,471.30 | 71,997.68 | 30,471.30 |
合计 | 474,922.26 | 500,929.15 | 474,922.26 |
其他说明:
无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653,666.36 | 16,294,150.4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83,218.01 | -2,403,435.01 |
合计 | 13,770,448.35 | 13,890,715.4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5,346,119.5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6,301,917.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943.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25,095.0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2,256.36 |
研发加计扣除影响 | -13,448,764.84 |
所得税费用 | 13,770,448.35 |
其他说明:
无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到现金 | 11,859,593.52 | 81,375,468.19 |
押金保证金收到现金 | 719,617.90 | |
利息收入收到现金 | 2,665,774.94 | 1,229,411.66 |
赔款收到现金 | 33,557.10 | 72,370.00 |
其他收到的现金 | 659,502.91 | 109,035.72 |
合计 | 15,938,046.37 | 82,786,285.5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介服务支付现金 | 2,668,851.03 | 2,561,367.56 |
报销款支付现金 | 8,734,598.18 | 6,814,293.98 |
研发活动支付现金 | 4,166,712.73 | 1,164,656.90 |
单位往来支付现金 | 1,364,210.00 | |
员工往来支付现金 | 4,419,258.24 | 2,660,607.30 |
维修支付现金 | 476,254.59 | 295,618.88 |
租赁支付现金 | 851,946.00 | 847,196.00 |
业务招待支付现金 | 6,676,429.64 | 2,971,973.00 |
交通费用支付现金 | 486,067.77 | 635,966.54 |
保险费用支付现金 | 24,793.68 | 142,186.87 |
押金保证金支付的现金 | 57,105,965.72 | 100,142,372.89 |
办公费用支付现金 | 2,230,249.08 | 1,270,003.50 |
差旅费用支付现金 | 956,922.76 | 627,273.31 |
水电消耗支付现金 | 20,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付现金 | 411,724.52 | 303,300.86 |
其他 | 4,908,384.53 | 882,321.47 |
合计 | 94,118,158.47 | 122,703,349.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支付的款项 | 2,641,000.00 | 18,920,000.00 |
支付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服务费 | 22,660,452.20 | 874,500.00 |
合计 | 25,301,452.20 | 19,794,5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1,575,671.18 | 150,805,263.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110,296.04 | 24,667,394.6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393,414.04 | 58,772,812.7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39,657.61 | 644,429.18 |
无形资产摊销 | 1,976,711.64 | 1,976,711.6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723.3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6,450.96 | 280,931.4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678,672.31 | 33,904,018.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21,011.89 | -597,554.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66,912.15 | -2,329,219.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305.86 | -74,215.2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495,067.86 | -175,514,152.8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6,466,845.21 | -254,250,743.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162,339.47 | 238,925,943.4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707,070.28 | 77,118,895.3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7,124,154.37 | 96,191,334.3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6,191,334.34 | 26,248,785.2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0,932,820.03 | 69,942,549.0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7,124,154.37 | 96,191,334.34 |
其中:库存现金 | 27,961.00 | 27,939.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87,096,193.37 | 96,163,395.0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7,124,154.37 | 96,191,334.34 |
5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605,423.83 | ||
其中:美元 | 638,080.97 | 7.1884 | 4,586,781.24 |
欧元 | 2,477.19 | 7.5257 | 18,642.59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41,122,707.66 | 40,597,093.29 |
职工薪酬 | 34,590,578.99 | 29,632,935.73 |
折旧费 | 6,317,750.22 | 4,956,379.69 |
能源费 | 15,386,978.37 | 13,437,569.46 |
其他 | 6,902,002.89 | 3,772,481.26 |
合计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4,320,018.13 | 92,396,459.4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不适用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不适用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不适用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无 |
其他说明:
无
九、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23,455,058.52 | 216,800.00 | 0.00 | 20,358,461.59 | 0.00 | 303,313,396.9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递延收益 | 10,813,979.16 | 4,028,000.00 | 0.00 | 6,682,164.90 | 0.00 | 8,159,814.2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334,269,037.68 | 4,244,800.00 | 0.00 | 27,040,626.49 | 0.00 | 311,473,211.19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32,985,420.01 | 26,572,345.46 |
其他说明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废旧高温合金纯净化处理再生利用研究及产业化 | 2,000,000.00 | 66,666.72 | 66,666.72 | 递延收益 |
2012年省级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 1,500,000.00 | 99,999.96 | 99,999.96 | 递延收益 |
2012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3,000,000.00 | 75,000.00 | 75,000.00 | 递延收益 |
2012年央企进冀专项资金 | 15,00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递延收益 |
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 6,527,000.00 | 435,133.32 | 435,133.32 | 递延收益 |
2013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800,000.00 | 20,000.04 | 20,000.04 | 递延收益 |
2012年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补助资金 | 5,500,000.00 | 183,220.08 | 183,220.08 | 递延收益 |
中航工业再生战略金属及合金工程扶持资金 | 40,590,000.00 | 1,014,750.00 | 1,014,750.00 | 递延收益 |
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 100,000,000.00 | 4,583,333.28 | 4,583,333.28 | 递延收益 |
2013年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补助资金 | 142,500,000.00 | 7,464,498.85 | 8,494,527.96 | 递延收益 |
2017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13,333.32 | 13,333.32 | 递延收益 |
数字化车间专项资金 | 400,000.00 | 39,999.96 | 39,999.96 | 递延收益 |
2018年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193,333.33 | 200,000.76 | 递延收益 |
2018年省级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技普及专项资金 | 200,000.00 | 15,999.96 | 15,999.96 | 递延收益 |
2021年省××××发展专项资金 | 200,000.00 | 15,750.00 | 15,750.00 | 递延收益 |
工业强基专项款 | 31,580,000.00 | 2,133,445.80 | 2,073,204.84 | 递延收益 |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高性能高质量航空用高温合金锻造项目 | 3,420,000.00 | 435,999.96 | 435,999.96 | 递延收益 |
高性能高质量航空用高温合金锻造建设项目 | 8,000,000.00 | 533,334.00 | 533,334.00 | 递延收益 |
2022年邢台市国防军工和军民融合专项资金(年产8000吨超纯净高性能项目) | 65,100,000.00 | 1,805,854.71 | 递延收益 | |
清河新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补助款(新能源车) | 150,600.00 | 20,080.00 | 递延收益 | |
大规格难变形合金铸锭均质开坯与棒材成分、组织精准控制项目 | 533,800.00 | 458,728.30 |
合计 | 428,201,400.00 | 20,358,461.59 | 19,050,254.1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列报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国防科工局子课题镍合金材料研制 | 4,000,000.00 | 105,999.96 | 105,999.96 |
航空发动机用高温合金大规格棒材关键制备技术及应用规范 | 2,700,000.00 | 900,000.00 | |
航空发动机用高品质高温合金GH4169棒材产业化 | 1,200,000.00 | 87,773.40 | 87,773.40 |
科技研发平台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 | 600,000.00 | 23,008.80 | 23,008.80 |
清河县人社局补贴款 | 1,257,455.33 | 769,253.14 | |
2022年河北省专利资金资助 | 10,000.00 | 5,000.00 | |
2022年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智能智造项目 | 1,500,000.00 | 515,083.30 | 341,050.95 |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民参军奖励政策补助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资金 | 717,446.00 | 717,446.00 | |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补助 | 3,143,149.16 | 3,143,149.16 | |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上市阶段补助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清河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稳岗返还 | 490,078.03 | 268,668.14 | 221,409.89 |
清河县社会保险失业服务中心一次性扩岗补助 | 78,000.00 | 78,000.00 |
中国共产党清河县委组织部人才强市项目支持经费 | 30,000.00 | 30,000.00 | |
邢台市财政局2023年度市级产业发展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研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
清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重点小巨人项目 | 1,100,000.00 | 1,100,000.00 | |
中国共产党清河县党委会组织部人才强市工程 | 60,000.00 | 60,000.00 | |
工业信息化局“领跑者”企业培育项目 | 452,000.00 | 452,000.00 | |
清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励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中国共产党清河县委员会组织部人才强冀项目 | 100,000.00 | 100,000.00 | |
基于全生命周期的高温合金返回料净化处理及高值化循环利用 | 300,000.00 | 125,570.07 | |
中国航发沈阳发动机研究所燃气轮机项目 | 643,000.00 | 138,197.07 | |
紧固件用变形高温合金冷拉棒材工程化研制 | 6,297,000.00 | 4,244,870.56 | |
中航上大高温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工艺创新团队 | 80,000.00 | 80,000.00 | |
航空发动机紧固件用GH4738合金冷拉棒材研制及应用 | 112,000.00 | 112,000.00 |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核能装备用高性能耐腐蚀合金材料的研制项目 | 300,000.00 | 120,358.18 | |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高强钢项目 | 350,000.00 | 257,206.94 | |
主干变形高温合金材料利用率提升技术研究 | 400,000.00 | 272,096.62 | |
军民两用高品质20Cr25Ni20不锈钢棒材制备关键技术研究 | 200,000.00 | 200,000.00 |
清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毕业吸纳就业补贴 | 1,115,125.38 | 1,115,125.38 |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资助款 | 10,000.00 | 10,000.00 | |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项资金 | 839,000.00 | 839,000.00 | |
合计 | 31,584,253.90 | 12,626,958.42 | 7,522,091.30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93,869,531.76 | 293,869,531.76 |
应付票据 | 448,852,292.83 | 448,852,292.83 | |||
应付账款 | 417,365,821.65 | 417,365,821.65 | |||
其他应付款 | 2,744,414.70 | 2,744,414.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5,279,351.80 | 135,279,351.80 | |||
租赁负债 | 1,345,594.35 | 1,345,594.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8,095,546.02 | 48,095,546.02 | |||
合计 | 1,346,206,958.76 | 1,345,594.35 | 1,347,552,553.11 |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284,355,065.94 | 284,355,065.94 | |||||
应付票据 | 330,629,637.22 | 330,629,637.22 | |||||
应付账款 | 308,314,795.50 | 308,314,795.50 | |||||
其他应付款 | 1,583,884.65 | 1,583,884.6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669,759.29 | 152,669,759.29 | |||||
租赁负债 | 26,100.04 | 26,100.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90,087,678.99 | 90,087,678.99 | |||||
合计 | 1,167,640,821.59 | 26,100.04 | 1,167,666,921.63 |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对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如下。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单位:元
利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上升100个基点 | -5,859,141.93 | -5,552,144.92 |
下降100个基点 | 5,859,141.93 | 5,552,144.92 |
(2)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982,114.71 | 102,982,114.71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2,982,114.71 | 102,982,114.7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及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
因银行理财产品等公司持有期限较短且预期收益与市场利率水平差异较小,公允价值变动较小,故公司以该银行理财产品的初始确认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按照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作为公允价值,对合同到期日较短,12个月以内现金流不进行折现,按照应收款项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3、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不适用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栾东海。其他说明: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是栾东海,直接持有公司15.13%的股份,并通过中和上大控制公司7.9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3.11%股份。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李爱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栾东海的配偶 |
A1 | 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持股100%,直接控制的企业 |
A2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3 | 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持股100%,直接控制的企业 |
A4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5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6 | 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公司持股29.99% |
A7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1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3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4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5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6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19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0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1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2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3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4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5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6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7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8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A29 | 由中航工业集团控制 |
其他说明: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发行人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发行人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也构成发行人关联方。据此,将以上由中航重机的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亦认定为关联方。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A14 | 原材料 | 30,000,000.00 | 否 | 2,636,171.68 | |
A22 | 检测费 | 159,962.24 | 0.00 | 否 | 49,056.6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A1 | 产品 | 11,568,052.19 | 18,099,749.56 |
A2 | 产品 | 3,320,599.12 | 15,297,239.78 |
A3 | 产品 | 23,406,049.29 | 14,346,156.83 |
A4 | 产品 | 16,802,351.34 | 14,199,214.48 |
A5 | 产品 | 4,676,330.79 | 3,069,603.53 |
A6 | 产品 | 7,047,051.35 | 16,635,260.10 |
A7 | 产品 | 2,887,969.03 | 3,626,619.50 |
A11 | 服务 | 42,452.83 | 42,452.83 |
A13 | 产品 | 8,831,126.51 | |
A14 | 产品 | 53,939,797.93 | 26,901,174.87 |
A15 | 产品 | -83,044.25 | |
A16 | 产品 | 1,939,637.64 | |
A19 | 产品 | 6,163,843.81 | 30,649,635.70 |
A20 | 产品 | 4,922,878.77 | 967,389.39 |
A21 | 产品 | 43,334.52 | |
A23 | 产品 | 1,251,847.60 | 71,760.00 |
A24 | 产品 | 6,824,035.39 | |
A25 | 产品 | 5,751.33 | |
A26 | 产品 | 14,893.81 | |
A27 | 产品 | 194,065.49 | |
A28 | 产品 | 4,156,978.7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A11 | 屋顶租赁 | 81,770.64 | 81,770.6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不适用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栾东海 | 20,000,000.00 | 2022年10月25日 | 2024年04月23日 | 是 |
栾东海 | 30,000,000.00 | 2023年02月10日 | 2024年08月09日 | 是 |
栾东海 | 20,000,000.00 | 2023年02月23日 | 2024年08月22日 | 是 |
栾东海 | 22,800,000.00 | 2024年08月06日 | 2025年11月05日 | 否 |
栾东海 | 20,000,000.00 | 2024年08月08日 | 2025年11月07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10,995,000.00 | 2022年05月18日 | 2025年05月17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5,100,0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25年05月23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3,905,000.00 | 2022年05月26日 | 2025年05月25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2年11月24日 | 2024年11月18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30,000,000.00 | 2022年12月08日 | 2024年12月02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2年12月23日 | 2024年12月16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60,000,000.00 | 2023年03月15日 | 2024年03月13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16,770,000.00 | 2023年05月16日 | 2024年04月2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8,450,000.00 | 2023年03月29日 | 2024年03月27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6,200,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2024年04月2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30,000,000.00 | 2023年01月13日 | 2025年01月09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3年07月24日 | 2024年07月2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27,000,000.00 | 2023年08月03日 | 2024年08月03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23,000,000.00 | 2023年08月23日 | 2024年08月23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15,000,000.00 | 2023年09月11日 | 2024年09月11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25,000,000.00 | 2024年03月08日 | 2025年03月08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4年03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4年01月29日 | 2025年01月29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5,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5年04月01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10,500,000.00 | 2024年05月10日 | 2025年05月10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9,150,000.00 | 2024年07月24日 | 2025年07月2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11,500,000.00 | 2024年07月30日 | 2025年07月30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4,800,000.00 | 2024年09月04日 | 2025年09月0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3年07月28日 | 2024年07月28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19,930,736.16 | 2023年12月04日 | 2024年12月0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4,052,400.00 | 2024年12月19日 | 2025年12月19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3,800,0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2024年04月2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1,150,000.00 | 2023年09月27日 | 2024年04月24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5,57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1月2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0,000,0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2025年04月02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11,650,000.00 | 2024年04月16日 | 2025年04月15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32,230,000.00 | 2024年04月17日 | 2025年04月16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2,700,000.00 | 2024年04月29日 | 2025年04月2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4,600,000.00 | 2024年04月29日 | 2025年04月2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7,300,000.00 | 2024年04月29日 | 2025年04月24日 | 否 |
栾东海、李爱玲 | 15,000,000.00 | 2024年08月01日 | 2025年04月24日 | 否 |
栾东海 | 30,000,000.00 | 2024年01月04日 | 2024年12月30日 | 是 |
栾东海、李爱玲 | 50,000,000.00 | 2024年10月10日 | 2026年10月0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2,666,927.16 | 14,553,154.92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A1 | 13,359,672.21 | 683,861.73 | 15,317,562.31 | 765,878.12 |
A2 | 7,369,589.88 | 551,876.52 | 15,976,767.04 | 798,838.35 | |
A3 | 24,972,944.15 | 1,248,647.21 | 4,466,423.95 | 223,321.20 | |
A4 | 21,433,890.80 | 1,194,056.23 | 9,647,233.80 | 482,361.69 | |
A5 | 7,249,502.80 | 460,737.59 | 2,965,249.00 | 148,262.45 | |
A6 | 2,425,000.00 | 121,250.00 | 11,832.00 | 591.60 | |
A7 | 5,282,597.00 | 365,089.45 | 2,019,192.00 | 100,959.60 | |
A13 | 9,479,173.00 | 473,958.65 | |||
A14 | 51,010,002.97 | 2,550,500.15 | 11,711,156.31 | 585,557.82 | |
A16 | 2,124,790.52 | 106,239.53 | |||
A19 | 4,714,815.31 | 235,740.77 | 1,409,986.55 | 70,499.33 |
A20 | 1,624,393.00 | 81,219.65 | 93,150.00 | 4,657.50 | |
A23 | 245,330.00 | 12,266.50 | |||
A24 | 3,490,936.00 | 174,546.80 | |||
A25 | 6,499.00 | 324.95 | |||
A26 | 16,830.00 | 841.50 | |||
A28 | 4,697,386.00 | 234,869.30 | |||
应收票据 | A1 | 14,000,000.00 | 1,400,000.00 | 32,000,000.00 | 5,159,622.26 |
A2 | 6,300,000.00 | 630,000.00 | 9,000,000.00 | 834,544.30 | |
A3 | 4,869,595.50 | 413,164.97 | 14,000,000.00 | 812,763.34 | |
A4 | 5,400,000.00 | 540,000.00 | 12,100,000.00 | 890,106.07 | |
A5 | 1,000,000.00 | 100,000.00 | 2,700,000.00 | 569,769.65 | |
A6 | 1,420,000.00 | 14,200.00 | |||
A7 | 3,266,068.00 | 222,662.40 | |||
A13 | 500,000.00 | 25,000.00 | 45,320.00 | 4,532.00 | |
A14 | 10,000,000.00 | 502,901.57 | |||
A19 | 2,031,486.74 | 101,574.34 | 15,113,833.88 | 635,691.69 | |
A20 | 2,400,000.00 | 12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A6 | 1,856,231.90 | |||
预付款项 | A14 | 189,125.98 | |||
其他应收款 | A29 | 45,000.00 | 2,250.00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同次增资的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减授予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同次增资的外部投资者的增资价格、服务期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设定可行权条件的服务期内,按照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27,272.7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22,924.88 |
其他说明:
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销售人员 | 33,833.99 | 0.00 |
管理人员 | 285,474.29 | 0.00 |
技术人员 | 46,521.74 | 0.00 |
生产人员 | 57,094.86 | 0.00 |
合计 | 422,924.88 | 0.00 |
其他说明: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17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86.6667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50.84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 |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其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调整。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985,420.0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321,011.8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7,849.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74,137.39 | |
合计 | 31,534,445.2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4% | 0.5488 | 0.54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5% | 0.4417 | 0.441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