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董事王子璇、董事王义、独立董事刘煜辉、独立董事熊希哲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战略投资总监宋历丽、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立昂云数据(成都简阳)一号基地一期建设项目(Ⅰ期)”的建设周期由24个月延长至36个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