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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4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4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2601室VIP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洪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5人,代表股份66,386,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

30,376,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5人,代表股份36,010,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2人,代表股份65,770,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0,173,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5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3人,代表股份35,597,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6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结果:经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意65,169,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73%;反对1,06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2%;弃权15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54,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01%;反对1,065,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3%;弃权15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6%。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张士皓、梁嘉颖。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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