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宁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等,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孙公司深圳市岍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岍丞技术”)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岍丞技术拟向银行申请开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额度可循环使用)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等款项。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励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飞科技”)为岍丞技术前述银行承兑汇票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范围内以银行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励飞科技在有效期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