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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5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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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出席者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并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等相关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到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中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但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一名律师代表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日14点00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4号楼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元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2.《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针对会议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提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公司拟暂时调整“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部分闲置场地用途,将进行对外出租,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 承诺投入已累计投入投资进度
1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27,496.6927,000.0024,563.0091.00%
2偿还银行贷款23,000.0023,000.0023,000.00100%
3工业数字化产品15,181.3315,000.005,191.0035.00%
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
合计75,678.0275,000.0062,754.00/

三、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在均普智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对于提升工业用地使用效率的指导意见,适度增加了地块的建设容积率,建造面积有所增加,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因规划调整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公司根据实际业务生产面积使用需求,避免因规划调整产生较大金额的装修费用,为更高效地使用自有厂房,公司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部分暂时对外出租事项,租赁期限为一年(以签订租赁合同时间起算)。公司预计对外出租的募投项目面积不超过3.80万平方米,不超过募投项目总面积的48%。同时,公司将同步出租自有资金建设的停车楼等配套设施。本次出租租金将综合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周边地区同类物业出租价格以及公司目前承租厂房单价确定。本次出租事项将在符合交易公平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扣除拟用于出租的3.80万平方米闲置场地后,公司还保留了4.12万平方米厂区用于募投项目“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建设,按照公司现阶段的经营规划,足够支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根据目前在手订单情况和新厂区的完工进度,公司预计在2025年对募投厂区开始装修,2026年上半年将公司宁波地区的主要办公和生产场所搬迁至募投厂区。在2026年底前,公司将完成退租目前承租的厂房和办公楼。综合考虑目前智能制造业务未来的增量及公司孵化的新业务情况,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

四、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考虑实际经营情况等相关因素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利用率,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积极的影响,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未来有扩产需求时将收回出租场地自用,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产生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于2025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部分必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3,994.64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5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注1]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度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31,844.3915.19%38,427.6918.34%项目投资周期性影响
向关联方提供水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300.00----
小计32,144.39-38,427.69--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959.2221.66%976.0822.04%-
向关联方采购水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65.830.13%155.850.13%-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725.200.59%525.000.42%-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注1]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度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小计1,850.25-1,656.93--
合计33,994.64-40,084.62--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以2023年度经审计数据为基数进行计算。注2: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全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39,539.4738,427.69个别项目进度延期影响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230.141,065.14-
小计40,769.6139,492.83-
向关联方承租房产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76.08976.08-
向关联方采购水电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65.83155.85-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服务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609.49525.00-
小计1,751.401,656.93-
合计42,521.0141,149.76-

注: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全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均胜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冬青路555号5幢508室
成立日期2001-09-04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艺术品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二)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最终控制方王剑峰先生控制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
成立日期1992-08-07
注册资本14.09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剑峰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电子元件、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光电机一体化产品、数字电视机、数字摄录机、数字录放机、数字放声设备、汽车配件、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内外饰件、橡塑金属制品、汽车后视镜的设计、制造、加工;模具设计、制造、加工;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制造业项目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均普智能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剑峰先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三)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受同一最终控制方王剑峰先生控制
注册地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1999-06-22
注册资本1.32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零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控制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均普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

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本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本议案已于2025年2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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