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中天国富证券保荐代表人常江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天国富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郑俊杰先生接替常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郑俊杰先生的简历附后)。中天国富证券是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原指定常江先生、沈银辉女士为公司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于2023年12月31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天国富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郑俊杰先生、沈银辉女士履行。本次保荐代表人
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对常江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4日
附件:郑俊杰先生简历
郑俊杰,保荐代表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主持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科思科技、哈药股份、鑫博技术等多家公司的IP0、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等项目以及中国核电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具有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项目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