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0 证券简称:云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
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奎先生持有云涌科技股份4,00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65%。张奎先生所持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现并在科创板上市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7月12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安排,张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83%。
上述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执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执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要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张奎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4,005,000 | 6.65% | IPO前取得:4,005,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张奎 | 495,000 | 0.83% | 2021/11/19~2021/12/28 | 68.80-89.30 | 2021/9/30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张奎 | 不超过:500,000股 | 不超过:0.8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股 | 2025/3/17~2025/6/16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安排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张奎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张奎出具《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如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期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亦遵守上述减持规定;本人离职后,在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4)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本承诺。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6)如本人违反了本承诺的相关内容,将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2、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高南、焦扶危、肖相生、张奎出具《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看好公司业务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若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规定及要求。
(3)自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拟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人实施减持时(减持时本人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5)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6)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本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