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11点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苗丹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炳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监事会提名雷新军先生、帅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对每位候选人的提名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雷新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帅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对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采取累积投票制。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后,雷新军先生、帅敏先生将与另外一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