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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2

证券代码:300373 证券简称:扬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00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承诺贷款金额:7,200万元;

2、贷款期限:3年;

3、用途:股票回购贷款;

4、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并符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将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为不超过7,200万元,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

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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