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情况
陈英革先生因连续担任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已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鉴于陈英革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陈英革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邹平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邹平学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二、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2月22日
附件:邹平学先生简历邹平学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4月出生,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任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港澳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助教,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截至目前,邹平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平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