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5年2月21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廖鹏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胡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秘书聘任的有关规定,肖勇先生承诺参加2025年第1期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肖勇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前,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肖勇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后,聘任正式生效。聘任生效后,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将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胡静先生和肖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胡静先生和肖勇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2日
附件:简历胡静先生:男,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宝钢股份财务部成本管理高级经理、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钢股份党委常委。胡静先生在财务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肖勇先生:男,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历任新钢股份公司市场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招标中心总经理。现任新钢股份经营财务部部长。肖勇先生在公司治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