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2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会议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0日以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0人,实际出席人数10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长孙立成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羊勇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赵志鹏因其他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朱年红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黔、独立董事周友苏以通讯方式参会。
(四)会议由副董事长羊勇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现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路桥未来三年(2025年度-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