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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 2022年11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截至2025年2月20日,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重整计划执行中,已签署全部投资协议,筹集到绝大部分投资款,完成向对应投资人的资产交割和对相应债权的清偿。因尚余的重整计划内容不能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8月21日)。
? 2024年12月23日,原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已将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4.5513%和15.52%的股份,分别过户至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宗申新智造”)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名下,宗申新智造已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左宗申先生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
? 截至目前,隆鑫控股持有公司205,354,1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根据《重
整计划》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的股份将对普通债权按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一、原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年1月30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05破申665号-677号”民事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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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截至2025年2月20日,隆鑫系十三家重整计划执行中,已签署全部投资协议,筹集到绝大部分投资款,完成向对应投资人的资产交割和对相应债权的清偿。因尚余的重整计划内容不能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2025年8月21日)。2024年12月23日,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已将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24.5513%和15.52%的股份,分别过户至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宗申新智造已成为公司新控股股东,左宗申先生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
(公司股东重整具体进展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2-004、临2022-045、临2023-030、临2023-032、临2023-033、临2023-044、临2023-051、临2023-058、临2023-064、临2024-004、临2024-005、临2024-006、临2024-018、临2024-021、临2024-024、临2024-025、临2024-028、临2024-030、临2024-033、临2024-036、临2024-038、临2024-046、临2024-052、临2024-061、临2024-068和临2024-069等相关公告。)
二、重要股东重整事项最新进展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管理人发来的重整事项最新进展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投资总额为100.38亿元,目前已签署全部投资协议,筹集到现金86.29亿元,完成向对应投资人的资产交割和对相应债权的清偿。
2025年2月2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破76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中,已签署全部投资协议,筹集到绝大部分投资款,完成向对应投资人的资产交割和对相应债权的清偿,少量未到位的投资有近期解决的现实基础。尚余的重整计划内容不能在执行期限内执行完毕,并非重整失去基础或者重整计划事实上履行不能,继续执行重整计划有利于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避免因破产清算造成债权人和企业重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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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2025年8月21日)”。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股东隆鑫控股共持有隆鑫通用205,354,185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10%,根据《重整计划》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的股份将对普通债权按相应比例抵偿给相应债权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205,354,18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其中,累计质押并被冻结/轮候冻结205,354,185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