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江西泰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泰豪”)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江西泰豪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798,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0%。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江西泰豪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江西泰豪从2024年10月29日至2025年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9,1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100%,持股比例由18.5100%变动至10.0000%。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江西泰豪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88,706股,于2021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88,000,000股增加至107,988,706股,前述江西泰豪持有股份已于2024年10月15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江西泰豪 | 集中竞价 | 2024/10/29~2024/10/30 | 19.40 | 1,070,000 | 0.9908 |
大宗交易 | 2024/11/1~2025/1/24 | 18.02 | 5,650,000 | 5.2320 | |
集中竞价 | 2025/2/5~2025/2/19 | 16.67 | 2,469,800 | 2.2871 | |
合计 | - | 9,189,800 | 8.5100 |
注1:根据证监会于2025年1月10日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意见》”):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其截至《法律适用意见》发布日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适用“刻度说”新规。截至2025年1月10日,江西泰豪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5,968,706股,持股比例为14.7874%。注2:上表所列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与尾数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江西泰豪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9,988,706 | 18.5100 | 10,798,906 | 10.0000 |
合计 | 19,988,706 | 18.5100 | 10,798,906 | 10.0000 |
注:上表减持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江西泰豪持股比例为10.000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泰豪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