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
2025-003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7)以及2024年
月
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8)。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信会师函字[2025]第ZF03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陈科举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周康康先生和应益斌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昌功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质量控
制复核人。现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陈科举先生和王昌功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杨金晓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姚丽强先生,其他两位签字会计师不变,继续完成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新任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情况杨金晓女士,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姚丽强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0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告知函》(信会师函字[2025]第ZF032号)。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