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1 债券简称:天能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2月21日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2月7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天能转债”转股价格7.47元/股的70%,即5.23元/股,且“天能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能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天能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开始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止。
根据规定,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2月21日)起“天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