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5-01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公司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以下简称“本次方案”)中已回购的64,354,132股股份的用途由“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方案已回购的股份64,354,132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71,026,315股减少为3,806,672,183股,注册资本将由3,871,026,315元减少为3,806,672,183元。前述事项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仍持有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所回购的152,317,79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35%。
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方案中已回购的64,354,132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2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2.87元/股。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87元/股的情况下,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7,700,07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78%;按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38,850,038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12.8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8.82元/股,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13,378,68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81%;按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6,689,342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年6月7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354,132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8.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7.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39,255.80元(不含交易费用),含交易费用成交总金额为502,999,610.86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4)。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4年6月25日。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3个月,至2024年9月25日。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2024年9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本次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17,7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35%,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1,942,509.67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背景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拟将本次方案中已回购的64,354,132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71,026,315股减少为3,806,672,183股,注册资本将由3,871,026,315元减少为3,806,672,183元。
公司2023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已回购的152,317,795股股份的用途不进行变更。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以特别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股份注销、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406,651.00 | 1.51% | 58,406,651.00 | 1.53%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12,619,664.00 | 98.49% | 3,748,265,532 | 98.47% |
总股本 | 3,871,026,315.00 | 100% | 3,806,672,183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