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1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 196,151,100.00 | 36.10% |
2 |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3,723,520.00 | 11.73%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486,902.00 | 1.38%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496,080.00 | 1.20%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43,741.00 | 0.93%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18,859.00 | 0.83% |
7 | 王艳 | 3,766,000.00 | 0.69% |
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96,348.00 | 0.61%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97,241.00 | 0.57%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621,300.00 | 0.48%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
1 | 江苏扬杰投资有限公司 | 196,151,100.00 | 36.18% |
2 | 建水县杰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3,723,520.00 | 11.75%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 7,486,902.00 | 1.38% |
资基金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496,080.00 | 1.20% |
5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43,741.00 | 0.93% |
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18,859.00 | 0.83% |
7 | 王艳 | 3,766,000.00 | 0.69% |
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96,348.00 | 0.61%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97,241.00 | 0.57%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621,300.00 | 0.48% |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