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履行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海晨暨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计划延期暨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