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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岭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20
证券代码:001356证券简称:富岭股份公告编号:2025-008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岭股份”)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5号)同意注册,富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3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8,084.9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284.8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00.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46014_B01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项目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42,100.0033,508.762023年12月31日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4,000.00519.112023年12月31日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4超募资金1,700.08--
合计67,800.0854,027.87-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调整后
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本次延期原因对于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62,105.23万元,拟利用募集资金42,100.00万元,本项目2021年开始建设,于2023年底基本完成厂房建设,并陆续投产,截至2025年1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33,508.76万元,占拟投入募集资金的79.59%。由于PLA等生物降解材料的耐热性能等方面与传统塑料的差异,以及较高的产品成本,目前市场规模总体相对较小,同时,国内政策方面从主要支持生物降解材料产品替代传统塑料制品,发展到塑料制品回收循环利用和生物降解材料制品替代两者并重,公司结合市场需求情况和国内政策情况,调整了募投项目塑料餐饮具和生物

降价材料餐饮具的结构,并放缓了生物降解材料餐饮具产品的设备投资进度,因此,截至目前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慢于原先计划。

对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计划投资4,000.00万元,项目于2022年1月立项备案,计划建设周期为2年,截至2025年1月31日,该项目已经投入519.11万元。由于公司在传统塑料餐饮具方面的研发设备较为齐全,研发投入主要为材料投入和研发人员薪酬等。本次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设备投资等主要是针对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由于生物降解材料制品市场需求、国内政策等原因,以及公司IPO发行上市进程时间较长,募集资金到位较晚,因此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投入进度。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经审慎研究,现将“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对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2万吨可循环塑料制品、2万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富岭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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