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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濠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9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白如敬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42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2,000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46,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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