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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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志宏先生
2、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3、提议时间:2025年2月13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朱志宏先生提议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公告,朱志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2,000万元(含本数),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除此外,朱志宏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朱志宏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朱志宏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提议人承诺在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前,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董事会认为现阶段实施
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董事会已就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与讨论,并制定了回购方案。该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方案的实施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特此公告。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