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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9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3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周波先生、潘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峰先生、汤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自2020年9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不得超过六年,因此,潘峰先生本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9月17日止。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中华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中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刘中华先生在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峰先生、汤胜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分别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许开华,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南大学冶金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创始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计划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担任中南大学兼职教授、万隆理工学院客座教授、国家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能源金属资源与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曾在中南大学从事教学、研究,曾与东京大学山本研究室进行短期合作研究(受聘高级研究员)。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许开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31.465%股权。同时,许开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805,380股,许开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王敏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查,许开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敏,女,汉族,1959年1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师,公司创始人之一。曾先后任职于安徽省马钢公司中板厂、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深圳中物集团下属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40%股权、持有公司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1.9162%股权,同时,王敏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3,383,555股,与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为夫妻关系,两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监事王健女士为姐妹关系。经查,王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波,男,汉族,1968年7月生,中国人民大学MBA研修班毕业,工程师。曾先后任职于宝钢集团朝阳精密带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金高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周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739,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周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潘骅,男,汉族,1978年2月生,江南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无锡市布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布勒设备工程(无锡)有限公司、无锡东寅拉链有限公司。潘骅先生2009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40,6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峰,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材料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北京航空材料研究所。1996年7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潘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汤胜,男,汉族,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暨南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系,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胜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汤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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