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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高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8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5年2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5,468.5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新发展H2地块新建项目98,000.0056,485.53
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78,700.0047,007.90
3F9C-95#厂房项目89,453.4975,335.10
4补充流动资金76,640.0076,640.00
合计342,793.49255,468.53

说明:

1、新发展H2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投资建设的新园(XINPARK),将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业以及未来产业为主导的“4+1”产业体系,打造设计、展示、研发、制造和办公等复合功能的外高桥3.0产业社区;

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55,000平方米,投资建设的高标准专业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将实现研发、临床实验、商业化生产以及总部办公、跨境投资等一体化商业模式,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在外高桥区域的进一步集聚发展;

3、F9C-95#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31,390.33平方米,投资建设的创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综合体,将实现办公、研发、生产、检测、培训、展示、配套空间的统一融合,围绕大健康创新产业,推动医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集聚发展。

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调整后: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47,468.5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新发展H2地块新建项目98,000.0056,485.53
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78,700.0047,007.90
3F9C-95#厂房项目89,453.4969,735.10
4补充流动资金74,240.0074,240.00
合计340,393.49247,468.53

说明:

1、新发展H2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160,000平方米,投资建设的新园(XINPARK),将围绕生命健康、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业以及未来产业为主导的“4+1”产业体系,打造设计、展示、研发、制造和办公等复合功能的外高桥3.0产业社区;

2、D1C-108#~116#通用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55,000平方米,投资建设的高标准专业化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将实现研发、临床实验、商业化生产以及总部办公、跨境投资等一体化商业模式,以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在外高桥区域的进一步集聚发展;

3、F9C-95#厂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31,390.33平方米,投资建设的创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综合体,将实现办公、研发、生产、检测、培训、展示、配套空间

的统一融合,围绕大健康创新产业,推动医药研发、医疗器械生产集聚发展。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无关联监事需要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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