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
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7日起将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宁科”,公司股
票代码仍为“600165”,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股票简称:仍为“*ST宁科”
(三)股票代码:仍为“600165”
(四)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2月17日
二、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进展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2月17日起将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宁科”,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165”,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五日